2016年9月22日 星期四

【內政部】土地徵收及居住權保障




105-09-22 20:10 PM 發言人室

有關社運團體日前對強化居住權保障所提出之訴求,內政部表示,社運團體所呼籲的訴求,也是內政部改善法律與制度的目標。這四個月以來,內政部從未懈怠。除推動已對外發布的計畫審議聽證制度、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平台制度外,亦研修土地徵收條例、都市更新條例等法律。

為保障民眾居住權,內政部正積極建構合理的計畫審議程序,將正當性、公益性及必要性納入,並研修土地相關法律,擴大保障拆遷戶的居住權益,另也率先推動聽證新制度,未來對於涉及民眾權益的重大政策決策過程,將導入聽證程序,同時強化資訊公開機制,強化公民參與。此外,內政部也定調,在聽證制度及資訊平台尚未正式上路前,不會對社會有疑慮的個案有任何執行程序的推動,以有效維護民眾權益。

保障居住權 強化審議「正當性」、「公益性」及「必要性」

在兼顧地區發展及保障居民居住權的原則下,內政部積極針對「土地徵收條例」、「市地重劃實施辦法」、「都市更新條例」、「都市計畫法」等相關法令進行修訂,並積極精進計畫審議的正當性、公益性、必要性。

為減少因各項公共建設計畫的推動,導致影響民眾「居住權」與「財產權」等權益,未來內政部將要求需地機關於研擬規劃興辦事業計畫時,即應評估規劃計畫目標構想、實質內容、可行性評估與效益、拆遷安置措施、開發期程與經費,同時舉行說明會或公聽會,與民眾妥為溝通說明;及重大爭議涉及都市計畫擬定或檢討變更時,除由需地機關先行舉行聽證,並將聽證結果提供各級委員會審議的重要依據外,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時,認有必要時亦將舉辦聽證。

此外,內政部也積極健全相關土地法令,進一步保障因各項建設推動而受影響的民眾。在徵收方面,第一,「規劃提高區段徵收辦理門檻」,要求協議價購的比例應超過私有土地面積90%,始得申請,以減少區段徵收的情形。第二,「徵收安置計畫擴大照顧有居住事實的原住戶」,從現行僅對經濟弱勢的建築改良物所有權人因徵收致其無屋可居住者,有安置計畫外,進一步放寬到凡有居住事實的原住戶,均應妥予規劃安置,以保障拆遷戶的居住權益。

在市地重劃部分,第一,「提高自辦市地重劃發起及核定條件」,增加於重劃範圍核定前給予土地所有權人陳述意見的機會;重劃計畫書核定前,新增以公開方式舉辦聽證。第二,「強化拆遷異議處理程序及擴大拆遷安置措施」,對於建築物重劃後若位於公共設施用地,及持有土地面積較小的所有權人,或無土地的租賃戶、占用戶,於重劃後可能被迫遷移,應研擬居住權保障措施。

在都市更新部分,第一,「強化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內政部已於103425日修正發布「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明定主管機關於核定計畫前,應舉行聽證,以公開方式進行論辯後,始能決定個案計畫得否以多數決方式強制推動,後續將積極落實。第二,積極研修「都市更新條例」,朝提高事業概要同意比例及檢討核准機制,以強化程序正義,並檢討拆遷爭議處理機制,以加強民眾權益保障。

在精進計畫審議作為部分,第一,「落實計畫審查合理性及必要性」,都委會審議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將檢視申請範圍周邊既有都市計畫發展率應達80%。第二,「強化徵收公益性與必要性審議」,針對開發面積達15公頃以上,或都市計畫變更案件涉及以一般徵收方式辦理,具重大爭議者,規劃將從嚴審查,由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與土地徵收小組專案小組召開聯席會議,以落實都市計畫變更的合理性、公益性與必要性。

落實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機制

內政部為建構更積極合理的審議程序,除積極修法外,也率先推動聽證新制度來呼應社會的需求與期待,未來對於涉及民眾權益的重大政策決策過程,將導入聽證程序,同時強化資訊公開機制,建置審議資訊專區平台,以提升內政部決策的合理性及正當性,回應民眾的殷切期盼。在聽證制度及資訊平台尚未正式上路前,內政部不會對社會有疑慮的個案有任何執行程序的推動,以有效維護民眾權益。

在「推動聽證機制」部分,第一,內政部訂定「內政部及所屬機關舉行聽證作業要點」,依據「行政程序法」,同時考量實務需求,訂定聽證作業要點,明文規範內政部各單位(機關)辦理聽證應遵循的作業程序。第二,建置「內政部第1屆聽證主持人」資料庫,聽證能否公平、有效進行,主持人扮演相當關鍵之角色。為延攬各界優秀人才擔任聽證主持人,內政部已於今年820日至94日對外公開接受各界推薦及自薦人選,912日召開聽證主持人遴選會議,近日將徵詢候選主持人當事人之意願後,正式對外公開介紹及辦理授證儀式。

另在「建立審議資訊專區」部分,為了使內政部的各項計畫審議資訊更為公開透明,內政部全球資訊網將新增建置「國土空間及利用審議資訊專區」,整合地政司和營建署現有的審議案件查詢系統,未來有關區域計畫委員會、都市計畫委員會、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重要濕地審議小組、海岸管理審議小組及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等6個重要審議會議相關資料,民眾都可以在同一個網路平臺上掌握所需資訊。預計自10月底開始逐步開放相關內容。

該專區網站平臺的主要功能包含:第一,「主動通知民眾開會資訊」,民眾於網站上訂閱電子郵件及RSS後,平臺將於會議召開前,主動通知民眾會議相關資訊,包含開會日期、地點、議程等,以加強資訊公開。第二,「開放線上申請列席及陳述意見」,平臺將提供民眾可於線上申請列席會議和線上陳述意見的功能,提供民眾更便利的參與管道,以擴大公民參與。第三,「提供相關案件查詢功能」,民眾如欲瞭解案件審查進度、結果及歷次審議會議相關資料、紀錄等,也都可以在平臺上查詢得知,以落實資訊公開透明。

落實保障民眾居住權 內政部建構更完備配套制度

為保障民眾居住權,內政部積極推動土地相關法律研修、精進審議制度、強化公民參與及落實資訊公開等工作,期盼透過更完備的配套制度,努力在地方發展與民眾權益間取得平衡。

另對於各界矚目的大埔案,內政部正與當事人進行廣泛與深度的溝通,取得當事人諒解,未來將遵循合理法定程序,積極向前走,以原地重建為唯一目標努力。



105-09-22 00:00 AM 地政司

.開會時間:105811(星期四)上午930
.開會地點: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03會議室
.主持人:王司長靚琇
.出席人員.機關(單位)詳如簽到簿
.會議內容詳如附檔




105-09-19 15:40 PM 發言人室

落實程序正義理念、健全公民參與機制,一直以來都是內政部重要的施政願景之一,為了有效實踐這個願景,內政部檢視過往執行方式,發現各項計畫審議的資訊公開方面,存在以通知為主,但實質告知與相關資料提供略嫌不足之問題;在民眾意見表達方面,對於較深度的意見交流,以及爭議事項的相互澄清過程,仍有待加強之處。

因此,內政部積極建立聽證制度,已率先完成聽證事務委外開口契約,近日將訂定聽證作業要點,並公開介紹遴選出的聽證主持人。將來對於涉及民眾權益的重大政策決策過程,將導入聽證程序,同時強化資訊公開機制,以提升內政部決策的合理性及正當性,回應民眾的殷切期盼。

落實程序正義 完備聽證制度推行

內政部的業務範圍相當廣泛,各項政策措施都會對民眾的權益造成相當的影響,尤其都市計畫、土地徵收、都市更新等重大計畫的審議,與城鄉發展建設具有重大關聯,也與民眾應享有的土地權、財產權、居住權等基本人權,更是息息相關。如何調和人民對國土規劃與發展的不同期待,建構更為合理正常的計畫審議環境,是內政部的重要職責。因此,內政部正積極修法與建立新制度來呼應社會的需求與期待。內政部在過去4個月動員大量人力及時間,通盤檢討土地徵收、市地重劃與都市更新等相關法令,期能藉由更完整的法令制度,建立更積極的公民參與機制,促成程序正義與國家發展的均衡。

在這個過程中,社會各界對內政部抱持著高度的期盼,提出許多值得參採的政策建言。許多民眾或公民團體對關切的課題非常執著,希望意見被決策官員聽到,「right to be heard」就是有被聽到的權利,因此,內政部希望率先建立正式的聽證制度,落實公眾參與的精神及程序正義的理念,讓各方意見在合理程序下往前進行,達到理性討論溝通的目的,進而讓內政部的審議品質與施政效能,都能更為精進,更可以有效維護民眾的權益。

內政部率先推動聽證制度,從下列三大基礎工作出發,進而實踐於具體政策之中:

第一,訂定「內政部及所屬機關舉行聽證作業要點」。內政部將依據「行政程序法」,同時考量實務需求,訂定聽證作業要點,明文規範內政部各單位(機關)辦理聽證應遵循的作業程序,包含相關行政工作的進行、聽證及預備聽證的流程、聽證紀錄製作等,以作為內政部踐行聽證程序的基礎規範。此外,內政部也已完成聽證事務委外開口契約,未來可視需要,即時啟動聽證行政作業。

第二,遴定「內政部第一屆聽證主持人」。聽證程序能否公平、有效進行,聽證主持人扮演相當關鍵之角色,惟有透過遴定熟悉聽證制度及相關行政程序、且具公正立場的主持人,才能貫徹聽證程序嚴格性、要式性及公平性,讓聽證可以成為內政部重大決策的重要助力。

為延攬各界優秀人才擔任聽證主持人,內政部已於今(105)年820日至94日對外公開接受各界推薦及自薦人選,並邀請中央研究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蕭新煌、前大法官許玉秀及法務部主任秘書林秀蓮等外聘委員,組成遴選小組,於今年912日召開聽證主持人遴選會議,近日內政部將徵詢候選主持人當事人之意願後,正式對外公開介紹及辦理授證儀式。

第三,培育內政部各單位(機關)同仁相關知能。為使程序正義理念可以成為內政部同仁執行業務的必備職能,內政部長葉俊榮於今年831日,親自向各單位(機關)主管及同仁分享「市民憲政主義下的程序理解:聽證制度的建置」專題演講,透過內部的雙向溝通型塑機關組織程序正義思維。未來內政部也將陸續邀請相關領域學者專家,辦理各項初階及進階培訓課程,以增進主管及同仁相關知能。

加強資訊公開 建立審議資訊專區

為了使內政部的各項計畫審議資訊更為公開透明,內政部全球資訊網除了105817日新增建置「國土空間及利用審議資訊專區」,整合內政部地政司和營建署現有的審議案件查詢系統,目前正積極進行系統升級改版,未來有關區域計畫委員會、都市計畫委員會、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重要濕地審議小組、海岸管理審議小組及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等6個內政部的重要審議會議相關資料,民眾都可以在同一個網路平臺上掌握所需資訊。

該專區網站平臺的主要功能包含:第一,主動通知民眾開會資訊。民眾於網站上訂閱電子郵件及RSS後,平臺將於會議召開之前,主動通知民眾會議相關資訊,包含開會日期、地點、議程等,以加強資訊公開。

第二,開放線上申請列席及陳述意見。平臺將提供民眾可於線上申請列席會議和線上陳述意見的功能,提供民眾更便利的參與管道,以擴大公民參與。

第三,提供相關案件查詢功能。民眾如欲瞭解案件審查進度、結果及歷次審議會議相關資料、紀錄等,也都可以在平臺上查詢得知,以落實資訊公開透明。

該專區網站平臺將自101日開始教育訓練及新舊資料彙整,預計今年11月完成各項審議資訊公開與民眾互動系統。屆時希望民眾可以多加利用,內政部也將視平臺推動情形與實際需求,持續精進擴大平臺相關功能。

促進人民參與,建立預告及法案動態區

為落實開放透明政府,強化與國際接軌,讓民眾及在臺的外商能參與內政部主管法案之修訂,內政部全球資訊網將建置預告及法案動態區,針對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有關的法律,以及所有法規命令草案之預告期間,自101日起,原則上由14日延長為60日。預告除了公開草案內容外,更以易於理解的文字,摘要敘述草案訂修目的、意旨、重大政策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方便各界瞭解草案的重點及對自身權益之影響。

在法案動態的部分,除了顯示法案送行政院、立法院審查,及公()布的日期外,也在法律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或法規命令發布時,說明草案或發布條文之訂修目的、意旨及效益,並公開預告期間人民意見的重點,以及內政部有無採納及其理由。

深耕公民參與 提升施政品質效能

臺灣市民社會的豐沛活力,是我國民主發展的驕傲,因此,內政部持續努力引入市民社會的能量,經由聽證論辯、資訊公開等參與程序,讓各項施政可以更有效維護民眾權益,確保決策品質及效能。

建立完備的聽證制度及資訊公開機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內政部將持續廣納社會各界建言,讓公民參與之理念可以深耕落實於內政部的施政當中。



2016年8月26日 星期五

⊙【台中市】歷史建築日治時期警察宿舍(台中文學館)

*主題網頁【建築攝取網】文化網>文化資產








2016-08-26

台中文學館去年4月完成建物外觀修繕並開放文學公園,日前完成全館展示工程,今(26)日正式全面開館,市長林佳龍表示,台中文學館在整體設計上存舊立新,展現與台中連結作家的文學創作,以動靜態方式展示中部文學發展軌跡,而且文學館就在柳川、第五市場旁,具有獨特的「台中味」,讓文學走入庶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將成為台中文學發展軌跡的新地標。

位於西區樂群街的台中文學館,原為日治時期的警察宿舍,採獨棟獨院格局,主體建築保存完整,外觀保有日式風情並附設倉庫,反映當時的文官體制和日式官舍建築技術,而且建築主體後方有株樹高超過18公尺的老榕樹,樹型優美、氣根成瀑,市府於98年登錄為歷史建築,並於994月起,配合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設立「台中文學館」。

台中文學館今日正式全面開館,由林市長、文化局長王志誠、立委黃國書、市議員江肇國及多位台中作家共同揭幕,民謠大師陳明章則現場獻唱〈望春風〉及〈下午的一齣戲〉,祝賀台中文化新亮點的誕生。

「台中是孕育文藝創作的豐富土地!」林市長表示,今天台中文學館正式開館,期間經過許多人的努力,從原來即將廢棄拆除的警察宿舍予以保留、活化再利用,象徵邁入新的階段,將成為文化的靈魂與精神的地標,而且文學館位置就在柳川、第五市場旁,具有獨特的「台中味」!

林市長也指出,市府對文化十分重視,今年文化預算從10.8億增加至14.8億,成長36%,期盼豐富市民的生活與心靈,因此台中文學館在整體設計上存舊立新,展現與台中連結作家的文學創作,並運用文、圖、音、影等多媒體,讓文學不再像是高高在上的神壇,而是融入庶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歡迎市民朋友走進來,享受屬於文化城的生活氛圍。

當初推動設立台中文學館的立委黃國書表示,台中是文學發展興盛的城市,從日治時代前的舊詩社文人活動非常多,像是櫟社、中州詩社,日治期間更加豐富,有張文環、呂赫,戰後則有楊逵等人,這些台中歷史上非常重要的作家都是國家級的文學家,台中擁有如此精彩的文學歷史一定要有一個在地的文學館,而台中文學館從原本的廢墟變身為具有文學深度的場館,實現了許多人對於文學的夢想,同時也是歷史建築再利用的絕佳典範。

「這是一個百花齊放的文學世代!」上一屆文學貢獻獎得主廖玉蕙認為,近年在市府的努力下,從百師入學開始,到編輯叢書、文學史與文學地圖的建立等,逐步讓許多作家願意到台中來,甚至在台中安居落戶,台中文學館是一個具有吸引力的地方,見證了文學對於台中人的重要性。

文化局長王志誠表示,台中文學館是全國最漂亮的文學館,不僅與作家息息相關,而且走出去就是有紅茶、蚵仔麵線的第五市場,走入市民的生活。台中文學館共有6棟館舍,規劃常設展區、主題展區、研習講堂、兒童文學區、主題餐飲區及行政區。

其中常設一館透過「文心飛瀑」、「文學珍珠」等互動裝置,介紹台中文學家及台中文學發展概況;常設二館主題為台中文學地景、文學旅行,以「坐看文起時」等互動設施,呈現台中市文學地圖。主題展區則規劃主題式展覽,首場展覽安排「春光關不住-普羅作家楊逵特展」,展出楊逵的手稿、照片、大事紀等,並模擬設置楊逵的書房起居室,詳細呈現作家的生命故事和創作軌跡。

此外,今天的台中文學市集為全國首例,創設靈感來自七年代詩人周夢蝶在明星咖啡屋樓下擺書攤的模式,邀請蘇紹連、林廣、康原、李長青、林德俊、林恬安、林秀蓉、鐘麗琴等8位作家親自擺攤,販售自己的簽名書,與讀者第一類接觸,行銷文學書籍,開創城市閱讀風氣。

文化局表示,為推廣文學館,文化局今年7月起也陸續舉辦理「妖怪創作坊」、「台中作家青年力系列講座」、「台中文學館名家講座」等系列活動,827日則有「開喜音樂會-遇見文學大師」,邀請台中文學貢獻獎得主回娘家,及知名歌手鐘麗琴及小老鷹樂團演唱文學音樂作品;828日「楊逵野菜宴,大家來逗陣」活動登場,體現楊逵與青年們共同學習、共勞共食的精神,歡迎踴躍參加。



2016/06/15

本案臺中文學館係為歷史建築「日治時期警察宿舍」,為日治時期臺中州警察署之署長官邸,與鄰近之臺中州警務部宿舍合為臺中市少有之特殊文化景觀,為延續歷史建築之永續保存,並思大臺中地區雖為臺灣文學之濫觴重鎮,卻苦無專業之文學場館,有負長年來「文化城」之美名,故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將此富具歷史風味之建築物規劃為「臺中文學館」,同時納入周邊景觀綠地(文學公園)以融合文化景觀與文學共存。期藉由文學館之設立,能彰顯臺中當地文學底蘊、歷史建築文化價值、並提供市民及外地遊客多元的休憩活動場域。

臺中文學館全區修復工程已於民國1044月完工,現正辦理室內展示工程。在正式開館營運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業已辦理相關保溫活動計畫,於文學主題餐廳、研習講堂等地點舉辦包括文學講座、詩文賞析、光影藝術、街頭表演等藝文活動,獲得市民廣大回響,短短3個月內便累計達到3萬多人次。臺中市政府文化局鑑於保溫活動獲得民眾支持,且文學推廣活動仍需由專業文化團隊策劃推動,將利用本身公部門資源與專業人才,自行規劃辦理後續文學推廣活動與展覽,並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委託民間廠商營運管理文學主題餐廳及負責整體文學館區與公園之日常清潔,藉由民間廠商專業經營管理能力,轉化再利用收益為文學推廣及文化資產保存永續經營的動能,應更具發展潛力。

相關檔案:可行性評估報告書

相關檔案:先期規劃報告書












2016年8月25日 星期四

⊙院會議案【行政院】內政部「社會住宅政策推動規劃」報告(10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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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8-25

一、背景說明 

當前國內住宅與房市問題包含高房價、高空屋、高自有率及社會住宅短缺,致使青年及弱勢家戶的基本居住需求遭受困難。為解決上述問題,政府需要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政策,結合由政府規劃興建與包租代管民間私有的可行方案,來增加社會住宅供給,尤其是透過包租代管民間的閒置住宅,讓租屋市場更能幫助無力購屋者可更方便解決居住問題,進而發揮租屋市場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以穩定住宅市場供需平衡與安定人民居住權益。

二、政策作為 

(一)為利社會住宅推動,內政部已陸續邀請相關部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研商《住宅法》修正作業,以協助地方政府解決社會住宅的土地取得、經費來源及人力組織等問題,使各地方政府得辦理無償撥用或長期租用國有非公用房地,並透過內政部建置的融資平台取得長期低利資金,協助地方政府解決土地與財源問題。另透過建立由中央提供資金的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方案,以及以都市計畫方式多元取得社會住宅方案,以落實政策目標。

() 為落實居住正義,蔡總統提出8年內推動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將透過直接興建12萬戶、包租8萬戶及容積獎勵方案補充來達成。刻正研擬中的興辦計畫主要工作項目有: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土地、以中央住宅基金土地長期租予地方政府、建置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推動包租代管或代租代管、修訂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成立中央住宅行政法人、政策行銷宣導、建置社會福利輸送機制(衛福部)及研訂社會住宅興建管理作業參考原則等,中期目標至109年完成政府直接興建4萬戶及包租代管4萬戶,長期目標至113年完成社會住宅20萬戶。

(三)為推動社會住宅,政府將持續與民眾溝通與參與,並針對鄰里社區既有之活動及需求,儘可能加強其不足之部分(如:公共空間綠化、交通、社會福利、醫療照顧、教育、就業、環保、社區長照服務及托育等項目),並推動社區參與活動,由入住民眾執行社區服務及環境認養等活動,使周邊社區鄰里得共同分享使用,以帶動周邊社區活力及發展,並形成共存共榮之共同群體。

三、預期成果

(一)各縣市合計每年規劃興建社會住宅戶數
內政部1057月間調查直轄市、縣()政府提報數量,加計現有戶數7,295戶,未來將於109年提供約41千餘戶社會住宅。

(二)包租代管社會住宅規劃興辦戶數 
內政部將於106年採試辦計畫方式辦理包租代管社會住宅,規劃106年至109年各辦理1萬戶,合計4萬戶,並將配合各年度實際執行情形滾動檢討。






105-08-25

行政院長林全今(25)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社會住宅政策推動規劃」報告後表示,居住是基本人權,也是社會正義,為照顧弱勢族群,協助剛進入職場的青年,將以8年達成20萬戶社會住宅為目標,透過多元方式辦理,以貫徹蔡總統的「只租不售」社會住宅政策。

林院長指出,有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請相關部會包括財政部、衛福部、國防部、人事行政總處,針對國有土地的運用、專責行政法人的設立、以及社會福利服務輸送與居住補貼等事宜,儘速與內政部進行協調與整合。此外,也需要地方政府全力配合執行,請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加強聯繫,協助解決困難。

內政部表示,社會住宅政策主要工作項目為協助地方政府多元取得土地,包括中央修正「住宅法」、地方政府與土地管理機關以合作開發方式興辦社會住宅、國防部已協助提供營改基金未移管土地及取得直接興建眷改基金土地清冊資料予地方政府評估;此外,成立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並推動包租代管或代租代管。

內政部指出,工作項目還包括中央住宅基金土地長期租予地方政府、修訂「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配合「住宅法」修法,成立中央住宅行政法人、建立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關係、政策行銷宣導、建置社會福利輸送機制,建立社會福利輸送窗口、研訂「社會住宅興建管理作業參考原則」。(撰稿:石婉婷,電話:02-2341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