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1日 星期日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景觀類科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高考三級 普考)



115080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高考三級普考)

1. 分臺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十六考區舉行。

2. 73日至4日普通考試;75日至7日高考三級考試。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都市計畫技術類科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高考三級 普考)



115080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高考三級普考)

1. 分臺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十六考區舉行。

2. 73日至4日普通考試;75日至7日高考三級考試。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公職建築師類科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高考三級 普考)




115080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高考三級普考)

1. 分臺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十六考區舉行。

2. 73日至4日普通考試;75日至7日高考三級考試。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建築工程類科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高考三級 普考)



115080

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高考三級普考)
1.
分臺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宜蘭、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十六考區舉行。

2. 73日至4日普通考試;75日至7日高考三級考試。


2026年6月17日 星期三

【新竹縣】歷史建築內灣派出所*橫山鄉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國家文化資產網    https://nchdb.boch.gov.tw/ 

內灣派出所 - 國家文化資產網


內灣派出所 - 維基百科


0617新竹內灣派出所修復開工 延續客庄歷史空間記憶  | 中央社訊息平台

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chi/436675



2026年6月16日 星期二

新竹市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畫書作業要點

 


0616竹市府訂定「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畫書作業要點」 守護市民居住安全 | 中央社訊息平台

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chi/436559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616 17:53:08)為進一步提升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及品質管理,新竹市政府訂定「新竹市建築工程辦理施工計畫書作業要點」,建立施工計畫書審查制度,強化建築工程施工階段管理機制,以降低施工風險,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市長高虹安表示,近年來國內各地大型建築工程日益增加,深開挖、高樓層及大規模基地開發案件逐漸增多,施工過程若管理不當,可能造成路面坍塌、鄰房受損、地層下陷等公共安全事件。為預防施工災害發生,市府參考其他縣市相關規範與實務經驗,研擬本作業要點,期透過專業審查制度,提前發現施工風險並採取適當因應措施。

都發處長蘇文彬指出,本要點適用於具有較高施工風險之建築工程,包括山坡地基地面積達3千平方公尺且涉及開挖整地工程、建築物高度達50公尺以上或16層樓以上之建築工程、地下開挖深度達9公尺以上或地下3層以上之建築物,以及地下開挖範圍超過3千平方公尺之建築工程。此外,對於曾因施工造成地層下陷之鄰近基地,或經市府認定有安全顧慮之工程,也將納入管理範圍。

蘇處長表示,本次施工計畫書內容涵蓋工程基本資料、施工程序、品質管制、安全衛生管理、環境維護、防災措施、地下室開挖作業、鄰房保護措施、施工風險評估及緊急應變計畫等項目。其中,針對深開挖工程特別要求提出安全觀測系統、抽排水計畫、支撐系統應力分析及鄰房監測措施,以提升施工期間之風險掌控能力。

市府強調,施工安全不僅關係工程品質,更直接影響周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本作業要點透過建立施工計畫書專業審查制度,要求施工單位於開工前充分評估風險並規劃防災措施,將有助於提升建築工程施工品質、降低施工災害發生機率,打造更安全、更宜居的城市環境。未來市府也將持續精進建築管理制度,落實公共安全把關責任,守護市民安心生活。


2026年6月15日 星期一

新竹市高翠路瓦斯氣爆案


0615竹市府3個月內全面清查餐館業 列管稽查與行政指導雙軌並行 | 中央社訊息平台

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chi/436388

0615。竹市府14日召開高翠路氣爆災後說明會 提供協助與法律支援 | 中央社訊息平台

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chi/436365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615 11:08:24)針對新竹市東區高翠路於6月9日發生之氣爆案件,市長高虹安責成市府團隊啟動跨局處關懷及協助機制,由消防局、民政處、社會處及東區區公所等單位於昨(14)日19時30分,在私立艾唯兒幼兒園共同召開災後協助說明會,向受災住戶說明各項補助、救助及後續協助措施。

說明會過程順利,共有81戶住戶領取慰問金,市府也針對民眾關心事項逐一說明,協助受災戶掌握相關權益與申辦流程。

高市長表示,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始終是市府最重要的責任。面對此次突如其來的氣爆事故,市府第一時間即成立跨局處應變機制,投入救災、安置及後續復原工作。感謝受災住戶於說明會中理性溝通並提供寶貴意見,市府將持續整合各局處資源,全力協助受災民眾減輕負擔,以最快速度恢復正常生活。

消防局表示,針對房屋結構未受損(如牆面坍塌、梁柱歪斜等需進一步進行結構鑑定或支撐)、但有其餘建築或財物受損(不含汽機車)之住戶,為因應未來由市府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之需要,處理流程將配合專業估算或鑑定,並依金額全額代墊。受災民眾於洽商估算受損項目時,請一併找市府委任之相關公會或專業人員會同辦理。估算或鑑定完成後,市府將依據專業人員估算或鑑定金額,由市府「全額代墊」撥付求償救助金予受災戶。

同時,受災戶於領取款項時,須簽署債權讓與契約,將對私人肇事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無償讓與市府,後續由市府統一追償,免去市民面對繁複訴訟的奔波之苦。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災害管理科(03-5229508分機5433)。

工務處指出,針對因本次氣爆導致房屋結構受損嚴重(如牆面坍塌、梁柱歪斜等)之建築物,市府將主動介入,先行代為辦理緊急支撐、危險物拆除以及結構安全鑑定,以防範二次災害發生並穩定公共安全。後續將視專業鑑定的最終結果,積極全力協助住戶辦理建築物之修繕或重建事宜。

民政處表示,受災戶如有法律諮詢需求,可利用市府每週一、三、五下午2時至4時辦理之法律諮詢服務,並透過市民服務專線1999預約諮詢時段;相關服務資訊可至民政處官網 ( https://dep-civil.hccg.gov.tw/ch/home.jsp?id=40&parentpath=0,3,35 ) 查詢。東區區公所亦將持續協助受災戶聯繫市府相關局處,積極回應各項需求,並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服務,陪伴受災戶儘速恢復正常生活。

社會處表示,高翠路氣爆案除了第一時間啟動關懷機制,並掌握受影響名單外,14日晚間的災後協助說明會上市府發放慰問金共計81戶。針對尚未領取的民眾,可於6月30日前洽社會處申領,自有住宅者請備妥戶籍資料、身分證及印章。若是租客則請備妥租賃契約、身分證及印章,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社會處社會救助與老人福利科(03-5352386分機203或205)。另針對部分民眾住屋毀損,目前接受安置,仍有長期居住需求,後續也將積極協助媒合相關資源,以協助民眾度過難關。

市府呼籲,請受災住戶在進行家園修復前、後,務必拍照留存。於修復完成、準備請款前,請廠商開立詳細之報價單、發票或合法收據。特別注意,因後續市府需進行訴訟求償,發票及收據之抬頭「切勿」填寫機關名稱或機關統一編號,請務必填寫「受災戶姓名」及相關資料,以利後續各項代墊款項與救助作業之推動。

新竹市政府於6月14日召開高翠路氣爆災後說明會。

新竹市政府於6月14日召開高翠路氣爆災後說明會。


0613高翠路氣爆事故建築結構安全鑒定完成 高虹安市長全力協助住戶重建家園 | 中央社訊息平台

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chi/436266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613 13:51:46)  新竹市東區高翠路239號建築物於6月9日凌晨發生嚴重瓦斯氣爆事故,造成民眾傷亡及財產損失。新竹市政府對罹難者表達最深切哀悼,並向傷者及家屬致上誠摯慰問。

事故發生後,市長高虹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掌握災情,並指示市府立即啟動跨局處應變機制,全力投入救災、建築安全評估、現場防護及後續調查等工作,以維護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及相關權益。

高市長表示,市府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跨局處應變機制,全力投入救災、災害調查、建築安全評估及災後復原。除了第一時間指派秘書長張治祥慰問罹難者家屬並發放慰問金外,市府也同步落實受災住戶的安置與生活照顧,未來將持續追蹤建築結構,確保居民居住安全。

市府將秉持「從速、從優、從寬」原則全力協助,並透過法律與行政機制,積極協助住戶進行後續「代位求償」等權益爭取,全力陪伴市民度過難關、重建家園。

消防局表示,有關高翠路氣爆案件,火災調查科已完成現場勘查及氣爆原因初步鑑定,為進一步釐清事故發生原因及責任歸屬,本案已依法報請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進行實地勘驗。後續原因調查鑑定報告及相關物證將全數移送司法機關,消防局亦將全力配合檢察官指揮偵辦,協助釐清事故真相。

都市發展處表示,事故發生後即啟動建築物緊急安全評估機制,於6月9日上午會同新竹市建築師公會前往現場勘查;6月10日經檢察官同意後,再偕同建築師團隊進入事故建築物進行勘察及初步調查;6月11日則邀集新竹市建築師公會及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共同辦理建築物緊急安全評估,針對起爆點及周邊建築物進行詳細檢視,作為後續復原及安全維護的重要依據。

工務處表示,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賴建宏理事長率多位具結構專業背景技師到場協助緊急評估,發現氣爆位址屋內梁柱結構已受損害,建議先行施作緊急支撐,並針對高翠路235號至243號共5戶建築物進一步辦理結構鑑定,以保障住戶權益。為確保周邊居民及作業人員安全,市府將依專業技師建議儘速辦理緊急支撐作業,並同步清除受損的二樓女兒牆及傾毀鐵皮等危險構造物,降低二次災害風險。

市府表示,後續將持續掌握現場狀況及建築安全情形,配合司法調查進度推動各項復原工作,並與住戶保持密切聯繫,提供必要協助與支持,全力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高翠路氣爆事故建築結構安全鑒定完成。

高翠路氣爆事故建築結構安全鑒定完成。

高翠路氣爆事故建築結構安全鑒定完成。

高翠路氣爆事故建築結構安全鑒定完成。


0610竹市消防局公佈氣爆調查進度 下週起3個月內全面清查便當小吃店 | 中央社訊息平台

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chi/435971


0609新竹市高翠路瓦斯氣爆

高翠路疑似瓦斯氣爆釀重大傷亡 高虹安勘災指示全力救援安置與協助善後 | 中央社訊息平台

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chi/435862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609 17:16:02)都市發展處、環保局及東區區公所等單位進駐現場處理。截至上午6時30分,養護工程處及環保局已完成主要幹道路段清理作業,優先恢復道路通行功能,希望將對市民上班、上學的影響降到最低。

高市長指出,市府團隊已逐戶勘查受災情形,除了氣爆發生的前排建物外,也同步確認後排受波及住戶的建築安全及居住狀況。目前社會處、民政處及區公所已主動聯繫受災戶,協助安排安置事宜,並提供臨時住宿場所及相關急難救助資源,確保受災民眾獲得即時照顧。

高市長表示,市府已責成都市發展處儘速辦理建築物結構安全評估,同時協助受災戶了解後續保險理賠、財產損失認定及相關權益保障事宜。對於經專業評估確認不影響結構安全的受災住戶,市府將以照顧市民為優先,研議運用災害準備金先行支付必要修繕費用,協助民眾儘速恢復正常生活;後續再由市府循法律程序辦理代位求償,不會讓受災市民獨自承擔損失。

高市長說,此次事故造成民眾傷亡,市府感到十分沉痛與不捨,目前已掌握受災戶及傷患情況,並持續關心傷者救治進度。針對安置需求,初步統計約有8戶、18位民眾受到影響,但因部分住戶事發時不在現場或仍在聯繫家屬中,相關人數仍將持續滾動更新。市府已透過里長、區公所及各局處建立聯繫機制,逐一確認受災民眾需求,全力協助後續安置與復原工作。

消防局表示,救災人員於凌晨4時5分抵達現場後,發現爆炸威力強大,立即擴大搶救規模,加派第二大隊及救護車輛前往支援,並於現場設立指揮站統籌救災工作。此次共出動明湖、中山、光復、金山、埔頂及第二大隊等單位,合計14輛消防及救護車輛、40名消防人員投入救援任務。

消防局指出,現場建築物為3層樓建築物,1樓為小南便當店,初步研判事故原因疑似為瓦斯氣爆。中油公司於凌晨4時34分到場協助檢測,並於4時45分完成瓦斯關閉作業,確認現場已無持續洩漏情形。至於詳細事故原因及責任歸屬,仍有待火災調查人員及相關單位進一步鑑定釐清。

此次事故共造成4人受傷,其中60歲蕭姓男子肢體擦挫傷,意識清楚,由救護人員送往國泰綜合醫院新竹分院治療;33歲古姓男子臉部撕裂傷,意識清楚,同樣送往國泰綜合醫院新竹分院治療。另有65歲吳姓男子及58歲張姓女子因傷勢嚴重,救出時均已無生命徵象(OHCA),分別送往馬偕紀念醫院新竹院區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搶救。

消防局表示,目前現場已完成搜救及危害控制作業,市府各單位將持續配合檢警、消防及相關專業機構進行事故調查與災後復原工作,並持續關懷受災民眾需求,提供必要協助與支持。市府也提醒民眾,若發現瓦斯異味,應立即關閉火源及電器設備、保持通風,並儘速通報相關單位處理,共同維護居家安全。

高虹安市長赴現場勘災。

高虹安市長赴現場勘災。

高虹安市長赴現場勘災。

高虹安市長赴現場勘災。


高翠路氣爆說明 高虹安:助受災戶安置重建 市府將代位求償守護市民權益 | 中央社訊息平台

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chi/435873

竹市府市務會議聚焦高翠路氣爆善後與公安精進 全力協助受災戶重建家園 | 中央社訊息平台

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chi/435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