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 星期二

⊙【彰化縣】建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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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於各鄉鎮市公所加速建築管理、建築物公共安全及建築線等業務之實務經驗,彰化縣政府特於日前舉辦「彰化縣111年度建築法令宣導及討論研討會議」,邀請鄉鎮市公所業務同仁及建築相關從業人員與會。本次研習安排「公寓大廈組織報備相關法令及實務案例探討」、「違章建築業務研討」、「建管系統無紙化」及「建築線實務與經驗分享」等課程,期藉由此次研習加深對縣府近年推動各項建築相關政令之瞭解,建立雙向溝通橋樑。 

  有鑑於喬友大樓災後,為防範類似災害發生,縣府針對民國84年以前未成立公寓大廈組織之建築物,制定《彰化縣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且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之1應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強制及處罰規定,本條例施行前或施行後已取得建造執照之未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公告有危險之虞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輔導或委託專業機構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辦理報備。本次研習課程,宣導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強制及處罰規定;而公寓大廈涉及違章建築議題,除進行法令介紹及探討實務案例,亦透過提問交流瞭解鄉鎮市公所同仁於業務執行上遭遇的困難,及提供縣府可協助之處。 

  縣府近年著手推動建管系統無紙化業務,審查、都設透過電腦來審照以及能讓申請民眾線上追蹤案件,達到案件審查透明化、環保減碳及行政效能提升。另為加深鄉鎮市公所辦理建築線指示業務之實務經驗,亦安排縣府承辦同仁進行經驗分享及意見交流。 

  建設處表示,除感謝各鄉鎮市公所業務同仁於公務繁忙之餘抽空前來,亦感謝彰化縣建築師公會及不動產開發公會,在縣務的推動上鼎力相助。在縣府與鄉鎮市公所及業界的共同攜手合作下,未來將持續提升彰化縣建築管理業務的推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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