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 星期一

⊙【內政部】社會住宅興辦計畫(106~1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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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林右昌今(18)日表示,社會住宅是前人種樹後人乘涼的長期工作,需要中央地方與社會各界一起來努力,蔡英文政府從106年開始興辦社宅,第一階段是由中央協助、地方主辦,到109年起的第二階段,由於地方政府人力與資金缺乏,成果相當有限,因此改由中央成立的國家住都中心,開始大量直接興辦。

林右昌說明,根據營建署統計截至今(112)年7月17日為止,國家住都中心在全國一共完成發包88處,高達「3萬4,897戶 」社會住宅 ,總發包金額超過1,747億,未來將陸續於114至116年完工。除此之外,內政部也積極透過各種政策手段儲備社宅土地,未來每年將力拼1萬5千戶以上的社宅,加速提供滿足人民的需求。

林右昌指出,中央在短短3年的時間內,就讓全國社會住宅推動速度達到歷史新高,這是靠許多同仁的努力,還有中央地方齊心才達到的成果。

林右昌強調,解決居住問題必須多管齊下,除了社會住宅、實價登錄、包租代管,我們也持續推動 300億租金補貼、 165億中產以下房貸支持專案 ,以實質的政策照顧每個族群。加上行政院在7月6日通過的囤房稅2.0方案 ,針對房屋所有人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總歸戶,以鼓勵房屋釋出,擴大租屋供給,滿足國人不同階段的居住需求。



今(15)日有媒體報導,中央執政滿7年,質疑社會住宅政策推動戶數不到10萬。內政部營建署嚴正表示,8年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直接興建社會住宅於112年4月底,已達成超過7萬戶3千餘戶,包租代管社會住宅累計媒合6萬6千餘戶,合計已超過14萬戶,113年底可望達成20萬戶目標,政府已用具體行動,積極推動相關政策,以縮短臺灣社會住宅政策起步落後歐美國家的差距。

今年將達成22縣市均有興辦直接興建社會住宅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中央已超前部署,協調各部會盤點並篩選出適宜興辦社會住宅的土地,並與地方政府、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共同積極推動,第一階段4萬戶直接興建社會住宅目標已於109年底達成,110年累計達成54,554戶,截至112年4月底既有、新完工、興建中及已決標待開工的社會住宅合計7萬3,225戶,今年馬祖與金門也將開辦,將可達成全國22縣市均有社會住宅的成果。

另內政部自107年起即開始於全國各縣市盤點適宜興建社會住宅之用地,目前已盤點出227處163.76公頃區位適合的土地,足夠興建7萬戶社會住宅,將於113年達成12萬戶的目標。

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已穩定加速成長 可望達成8萬戶目標

營建署說明,包租代管社會住宅目前已有15個縣市加入,截至112年4月底,累計媒合6萬6,910戶,且每季穩定成功媒合7,000戶以上,未來將透過多元行銷方式持續宣導,再創包租代管媒合最高量能。

中央與地方齊心共同落實居住正義  照顧有需要的民眾


內政部營建署再次強調,將持續興建社會住宅來提升國內供應量,並搭配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等多項政策,分階段及有次序的來逐一執行及落實居住正義。中央與地方將齊心合作推動居住政策的各項措施,規劃長遠且永續的政策,創造出國人可負擔的居住環境。








一、政策目的:

我國自110年5月15日進入疫情第三級警戒,旅宿業面臨更為嚴峻之經營處境,全國旅館住用率在5月疫情趨緊後遽降至6月份的11%,為協助旅館業者因應疫情影響及活化低度利用之國公有(含公營事業)房舍,由本部結合交通部、國公營事業、公股行庫與國家住都中心共同推動,將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為社會住宅。

二、具體作法:

本部「運用既有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規劃2年內將2萬戶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為社宅,營運管理以3年為1期,透過減免稅賦、補助費用、輔導轉型與貸款協助等誘因,鼓勵旅館業者及租賃業者申請,提供青年及弱勢族群更多元且優惠的居住協助。

三、配套措施:

本部與相關部會、全國各地租賃公會及旅館公會研商後訂定「運用既有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報奉行政院110年12月16日核定,計畫內已納入業者建議訂定有配套措施,包含:

(一)建築防火避難及消防安全設備安全審查機制。

(二)比照社宅享有免地價稅及房屋稅,以及居住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的優惠。

(三)補助機制:由國家住都中心補助業者改裝修繕每戶4萬,停業旅館額外增加1萬元、政府補助租金差額、另補助簽訂租賃契約的公證費最高3千元。


四、申請方式:

國家住都中心於111年1月3日於中心網頁刊登計畫內及執行細節項目,於111年1月10日起受理業者申請,連結網址

五、核定公文與計畫


行政院已於今(110)年12月16日核定「運用既有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內政部表示,本計畫將於明(111)年元旦上路,規劃2年內將2萬戶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為社會住宅,營運管理以3年為1期,透過減免稅賦、補助費用、輔導轉型與貸款協助等誘因,鼓勵旅館業者及租賃業者申請,除可提供青年及弱勢族群更多元且優惠的居住選項外,同時協助旅館業者渡過疫情。

既有旅館參與轉型可享稅優、補助費、輔導與貸款協助

內政部表示,評估交通部統計之國內一般旅館3,300家逾 16萬房間數之一成約1.6萬戶及部分公私有房舍約4千戶參與,而以2萬戶為計畫戶數,參與轉型的既有旅館業者,將比照社宅享有免地價稅、免房屋稅,以及居住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的優惠,並由國家住都中心補助業者改裝修繕每戶 4萬,停業旅館額外增加1萬元;以市價租金5折、7折及8折承租,提供租金差額補助;另補助簽訂租賃契約的公證費最高3千元。

同時地政司將專案輔導有意願轉換跑道的旅館業者取得租賃業者資格,交通部觀光局也會依據「交通部觀光局振興觀光產業融資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給予專案貸款與融資管道協助,讓業者能真正感受到政府在財務面及政策面的支持。

計畫執行將強調簡單程序但嚴謹審查

內政部指出,本計畫規劃以整棟旅館轉型為社宅為優先,將採取「國家住都中心擔任申辦者」、「旅館業者擔任申辦者,請租賃業者代管」或「租賃業者擔任申辦者」三種模式來進行辦理。

此外,為鼓勵既有旅館響應,營建署已在今年11月至12月間偕同交通部與國家住都中心赴六都與各地租賃公會及旅館公會成員說明。近期國家住都中心也將公布申請條件、規格審查要項、申請書圖範本等,讓業者能進一步評估物件適合性及財務可行性,請有興趣的業者多加留意。

內政部強調,旅館轉型社宅,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均需符合建築法及消防法相關規定,未符合者,國家住都中心將要求改善,於審查同意後才予以補助,以確保居住公安及消防安全。期盼經由跨部會資源的整合及民間力量的投入,讓既有旅館與閒置房舍成功轉為社宅,提供青年及弱勢族群初期打拚的起家厝,以落實居住正義。


內政部111年1月新實施之重大政策或措施 

營建署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運用既有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預計於111年1月起受理旅館業者及租賃住宅服務業者提案申辦

具體內容

一、行政院 110 年 12 月 16 日院臺建字第1100195204號函核定本部「運用既有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社會住宅計畫」,將由國家住都中心辦理 輔導低度利用的旅館及公私有房舍轉型為社會住宅,目標於111至112年推動2萬戶,營運管理3年,計畫總經費31億2,088萬元。

二、本計畫提供加入的旅館及房舍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優惠,並補助每戶改裝修繕費4萬元(停業旅館額外增加1萬元)。另提供房客租金差額補助,使符合資格的承租人可以市價租金5折、7折及8折承租; 並補助租賃契約公證費最高 3 千元, 提高契約保

實施效益

一、協助旅館業者因應疫情影響, 本計畫呈報院核定後,預計111年1月1日開始,2 年內讓旅館業者完成轉型,讓受疫情影響旅館得到補助,協助旅館轉型為社會住宅使用,渡過疫情難關。 

二、提供中低收入、弱勢族群受薪階級居住需求協助,本計畫至115年間,預期可提供2萬戶社會住宅協助1萬2,000戶於都會地區求學、就業之居住需求,以及8,000戶弱勢或中低收入家庭解決居住問題,減輕租金負擔。

三、輔導旅館業者及員工取得租賃業證照,增加其租賃契約與法規、屋況與設備點交、收租與押金管理、日常修繕。維護、 糾紛協調處理等專業職能。


2021-08-19
蘇揆:社會住宅第一階段達標 請部會依期程齊步推動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19)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社會住宅階段進度」報告後表示,在內政部等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下,社會住宅第一階段4萬戶已於去(109)年底順利達標,第二階段目標將於110至113年再新增8萬戶,請內政部依規劃年度期程,齊步推動。針對「包租代管」政策,院長指出,除了媒合戶數顯著提升,新措施深具同理心,值得推廣,如有租屋事實就可申請;或行動不便民眾可透過「以屋換屋」入住電梯大樓等,請內政部廣為宣導,並引領更多民間力量參與,加速社會住宅整體推動進度,需要房屋者可更獲滿足,政策能開花結果。


蘇院長指出,興建「社會住宅」是蔡英文總統的政見,也是政府應該做的事,不僅讓人民能「安居」樂業,也滿足年輕人對於住宅的需求,更體現少子女化因應對策。


蘇院長表示, 在內政部及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下,社會住宅第一階段4萬戶已於去(109)年底順利達標,目前直接興建的社會住宅已推進到4萬6,000多戶;第二階段目標會於110至113年再新增8萬戶,更具挑戰性,請內政部依規劃的年度期程,齊步推動。另針對社會住宅工程流標比率高,也請內政部就各項缺工、營建物料上漲等可能原因,提出對策;通案方面請吳澤成政委協助解決問題;個案部分,則請內政部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緊盯並一一克服。


針對包租代管,蘇院長指出,行政團隊針對問題,靈活設法解決,經過幾年的市場磨合,媒合戶數在今(110)年已有顯著成長。過去第一期經過三年才媒合5,100餘戶;第二期從108年起,從6都擴大至各縣市政府及住都中心共同辦理,歷時僅兩年半,即媒合近1萬4,000戶,成長3倍多;再加上剛開辦的第3期,租賃住宅服務公會加入推動,截至目前總累計媒合戶數已近2萬1,000戶,雖離113年8萬戶的目標,尚有努力空間,但推動進度已大幅前進。


蘇院長指出,為擴大推動包租代管,相關新措施深具同理心,值得推廣。例如,從房客方面,取消設籍限制,只要有租屋事實即可申請;名下有房屋的長者或身障者,可利用「以屋換屋」,換住有電梯的大樓,解決民眾行動不便的困擾;另為提升參與誘因,鼓勵更多公益房東加入包租代管行列,感謝立法院的支持,「住宅法」於今年6月已完成修正,將房東的租金所得免稅額度由1萬元提高到1萬5千元,且明定契約資料不得作為所得查核依據。此外,包租代管也與既有租金補貼政策進行整合,不管是房東或房客,均可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參與。


蘇院長表示,請內政部廣為宣導各種有利、惠民措施,透過長者以屋換屋等成功案例,讓更多房東、房客了解政策的效益,並引領更多民間力量參與,讓房東等參與者能信賴政府、安心交付房屋,可更加快社會住宅推動進度,讓民間需要房屋者可獲得滿足,讓此項政策能開花結果。


蘇院長也以他前(17)日至嘉義、臺南訪視地方建設為例指出,透過團隊合作,以及透過中央、地方合作,可讓地方變美麗,並落實遠大的構想。盼各項政策均能如此貫徹,相信我們的步伐能愈來愈快。

內政部新聞稿 

內政部懶人包




內政部今(19)日於行政院院會報告「社會住宅階段進度報告」,首先說明目前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及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進度仍在計畫掌握內,惟近期因為疫情,營造環境條件改變,內政部也已研擬對策,使命完成政策總目標。

直接興建社宅第一階段達標,國家住都中心今年上半年6,283戶招標

  內政部指出,109年底前中央與地方共同協力達成第一階段直接興建社宅4萬戶;達標同時,內政部也啟動第二階段,責成營建署盤點全國土地,國家住都中心提前規劃並負責新建,將由中央承擔未來興建社宅的主力,國家住都中心也順利於今年上半年度完成6,283戶招標,預計於110年底國家住都中心將完成15,000戶招標,再與地方政府預計完成5,354戶,合計共2萬戶,以推動達成本年度新增2萬戶社會住宅的目標。

包租代管持續增溫破2萬,單月媒合創新高

  內政部、地方政府與住都中心積極推動社會住宅,在包租代管進度方面,並未受疫情影響,累計媒合破2萬件,單7月份媒合高達1,584件,創計畫開辦以來新高,目前內政部已擬定相關對策將加速追上落後進度。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社會住宅是總統政策重要核心議題,在妥善考量區域特性及市場條件,各地方會選擇調配使用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等居住協助三大工具,因地制宜地協助國人覓得適宜且有尊嚴的住所,為保障國人居住權益,內政部責無旁貸地將持續努力,讓社會住宅能如期如質完成。



為照顧青年族群及弱勢族群之居住需求,實現居住正義,中央與地方政府刻正依行政院核定之「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興辦社會住宅,第一階段(106至109年)在中央協助,地方主導下,已成功達成4萬戶目標。接下來第二階段(110~113年)將以中央推動為主,地方協力配合,持續衝刺第二階段,直接興建8萬戶目標。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為協助辦理第二階段社會住宅規劃興辦,由108年8月起陸續盤點全國各直轄市、縣(市)國公有及國營事業土地,依照第二階段缺額分配,選定基地,辦理土地先期規劃評估等作業,以期達成8年目標。

社會住宅青銀共居 社區共享托嬰、托幼、托老設施

社會住宅推動期間民眾普遍認為其為政府興建給弱勢群體居住的住宅,且對於弱勢群體存有既定之刻板印象,並將社會住宅設置視為鄰避設施。實際上並非如此,社會住宅承租資格設定時,僅規劃30%住戶供弱勢群體承租,針對就學、就業需要的在地或移居青年、家庭,以及有電梯需求銀髮族提供另一個居住的選項。社會住宅除了滿足住得起、住得好、住得到的居住選擇之外,也希望提升整體居住品質,彌補周邊社區開放空間、停車及社會福利設施(如:托嬰、托幼、日照中心等)之不足,讓附近居民及新住民共享社會住宅提供之公共服務。

「社會住宅規劃興辦溝通工作坊、經驗交流及專業訓練計畫」 啟動對外溝通及跨領域經驗交流

為扭轉民眾對於社會住宅負面觀感,且加強與社會住宅所在地點及鄰近村里溝通,宣導理念價值,並為了解地方需求,該分署表示將計畫邀請鄰近街坊一起參訪社會住宅及化解疑慮,另為增進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相關單位之專業合作、經驗交流及專業能力,預計舉辦跨領域經驗交流及專業訓練,啟動社會住宅對外溝通及跨領域經驗交流作業。

 
2021-03-30。社宅再啟航!中央首季達成4千戶 朝每年1.5萬戶邁進

    中央政府興辦社會住宅全面啟航。今(110)年第一季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已完成15處4,002戶社宅工程決標,預計第二季再啟動6,942戶招標,全年以完成50案1.5萬戶以上社宅工程決標為目標。國家住都中心今年推出的社宅涵蓋18個縣市,以低建蔽率、合理公設比,規劃租金合宜品質良好的優質社區。

社宅第一階段順利達標 中央地方共同興建4萬戶

內政部表示,社宅第一階段興建目標四萬戶已順利達標,在此過程中,中央政府亦提供國有土地、非自償補貼、先期規劃補助等,讓地方政府在無財政負擔壓力下放心推動。其中中央政府推動4,435戶,占11%,地方政府合計推動約3.6萬戶,占89%,其中台北市政府推動約1.9萬戶績效最佳,新北市、桃園市與台中市也分別推動4,000至6,000戶以上,共同為社宅政策建立成功的里程碑。

社宅第二階段目標戶數 中央 7.2萬戶 地方1.2萬戶

為彌補地方推動量能有限,內政部於兩年多前成立國家住都中心,並責成營建署全面盤點適合興建社宅土地,迄今全國共選定204處可供興建約7.2萬戶社宅的基地,並由住都中心與營建署共同合作全面啟動。此外,各地方政府提報在110至113年興建社宅數量共約1.27萬戶,其中又以桃園市與高雄市分別將負擔3,000戶以上社宅興建為最主要。

每季至少興辦3千戶 每年增加1.5萬戶 朝向12萬戶邁進

內政部指出,今年中央興辦社宅預計發包50案,於18個縣市陸續啟動,預計每季將興辦至少3,000戶,各縣市地方政府社宅興建每季新增至少1,000戶。未來國家住都中心每年也將興建超過1.5萬戶,中央與地方共同朝12萬戶興建目標邁進。

透過社宅帶動社區發展 讓民眾住得起、住得好、住得到

內政部強調,未來中央除了朝向每年1.5萬戶以上社宅決標速度前進外,並將與地方政府攜手合作,提供優質社區,讓民眾住得起、住得好、住得到社會住宅,同時創造社區周邊開放空間、公園、停車位及社福設施,透過社宅社區帶動周邊整體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


行政院109年9月28日院臺建字第1090027452號函及行政院秘書長110年1月20日院臺建長字第1100160975號函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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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國內住宅與房市問題包含高房價、高空屋及社會住宅短缺,致使青年及弱勢家戶的基本居住需求無法滿足,尤其目前我國「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僅約有7,281戶,占全國住宅總量之0.08%,相較於日本及韓國5%,已明顯偏低,更遠低於歐洲國家的30%以上比率。

為保障弱勢者的「居住權」,並達成蔡總統提出的8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立法院業於1051223日三讀通過「住宅法」修正案,並於106111日由總統頒布實施,以具體方式協助地方政府解決社會住宅的土地取得、經費來源及人力組織等問題,落實居住正義,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的居住需求。

內政部依據「住宅法」提報「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草案〉,本草案未來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將規劃興建12萬戶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民間空餘屋8萬戶,來達成8年興辦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並讓租屋市場成為無力購屋者的正常居住消費選擇方式,進而發揮租屋市場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對穩定住宅市場與安定人民居住,具有重大意義。

「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草案〉包含4項重點:

1、在土地取得方面:直轄市、縣(市)政府一般優先運用縣市所有土地,衡酌地方發展需要,納入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考量。如有不足,除可考量無償撥用國有非公用土地外,屬有償撥用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地方政府得先行依程序辦理有償撥用或依住宅法第21條規定洽管理機關辦理長期租用。

2、在經費方面:將成立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協助各地方政府取得較低利率之中期融資,俾利加速興辦社會住宅。

3、推動包租代管:依據住宅法推動以包租代管方式興辦社會住宅,承租與管理民間空屋。此方案推行以都會地區為主,房客條件為住宅法所訂定之資格,並可發揮社會住宅散居效果。

4、在人力組織方面:將成立專責機構,輔助中央主管機關執行住宅及都更業務,亦可視個案條件協助能量不足之縣(市)政府興辦社會住宅。

後續將由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加強通力合作,辦理社會住宅政策宣導、地方政府執行經驗分享、相關單位意見交流及實際案例參訪,凝聚各界共識以利推動,並將致力打造高品質無障礙的社會住宅、促進社會住宅與當地社區的融合,期許社會住宅能成為居民入住後感受到幸福與驕傲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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