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開講》反對違法廢止
守護歷史建築蘭陽溪鐵橋 - 自由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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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蘭陽大橋遭廢文資身分 民團陳情盼保留 | 地方 | 中央社 CNA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20日電)擔憂舊蘭陽大橋與蘭陽溪舊鐵路橋日後可能遭拆除的公民團體今天到宜蘭縣政府文化局陳情,並提訴願,要求撤銷廢止登錄歷史建築處分,重啟公開審議程序。交通部公路局說,未來拆除後將保留部分供教育解說;文化局表示,會邀各界參與公路局提出的保存計畫,希望尋求雙贏。
舊蘭陽鐵公路橋多處損毀 文資審議廢歷史建築身分將拆除 | 公視新聞網 PNN
封閉中舊蘭陽大橋,為跨越宜蘭縣蘭陽溪橋面分離、橋墩共構之鐵公路橋梁,分別竣工於 1934 年及 1935 年。橋梁跨距約 23m,共 34 跨全長 782m 之鋼板梁橋。1972公路橋拓寬為 9.7m;隨著台灣經濟發展及橋梁老舊,公路局又於舊蘭陽大橋上游側興建 30m 寬新蘭陽大橋,新橋於 1991 年完工。通車後,舊蘭陽大橋公路橋部分隨即停用,並改為自行車道使用;而鐵路橋部分亦於 2006 年新蘭陽溪鐵路橋通車後停用,基於橋梁安全考量,目前鐵路橋橋面版已全數拆除,鐵公路共構橋已全面封閉禁止通行。
現況舊蘭陽大橋不符合交通部頒「公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及「公路橋梁耐震評估與補強設計規範」;亦不符經濟部水利署112年公告之「蘭陽溪水系主流蘭陽溪及支流清水溪治理計畫」及「申請施設跨河建造物審核要點」等規定。 舊蘭陽大橋梁底高程低於計畫堤頂高約2.11m。
蘭陽大橋於民國95、96、101 及 112 年均曾因颱風暴雨溪水高漲接近梁底,有危及橋梁安全之虞。其中111年蘇拉颱風期間溪水與梁底僅差 20 餘公分。
舊蘭陽大橋之現況橋體,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於112年4月完成『舊蘭陽大橋檢測評估報告』,檢測報告顯示,舊蘭陽大橋結構老舊、耐震及防洪能力不足,且上部結構鋼梁腐蝕嚴重,橋梁安全堪虞。加以其梁底低於計畫洪水位,若被洪水沖毀,如其構件傾倒撞擊下游緊鄰之鐵路橋,進而可能發生嚴重之公共危險事件。
近年氣候變遷加劇,未來若發生更劇烈之颱風、豪雨,舊蘭陽大橋確實有阻礙水流河水溢堤之虞,將影響居民生命安全。
因對所轄橋梁明知其有造成公共安全之虞而未改善,將有違公路法第 33 條保障用路人安全之原則,亦有違反水利法第 78 條第七項:「其他妨礙河川防護之行為。」。爰依據內政部111年6月「災害防救法」第22條規定,對於所轄橋梁具重大公共安全疑慮時,必須擬定改善策略以減少災害發生或防止災害擴大。
鑒於舊蘭陽大橋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其繼續保存反不符公眾利益。故依「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 2 條第四項「其他本法規定重大事項之審議」,申請廢止舊蘭陽大橋為歷史建築。
申請廢止舊蘭陽大橋為歷史建築案,經宜蘭縣政府於114年4月11日「宜蘭縣第三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4年度第2次審議會」決議,並於114年5月21日公告。
舊蘭陽大橋/鐵路橋未來將保留第一跨橋墩及堤上平台,移設保存較良好的橋梁護欄移設至景觀平台。另解說設施/歷史軌跡街道家具及意象,可配合移設部分保留其重要歷史記憶,運用公共藝術之經費,以新舊語彙的融合與活化、歷史保存的使命作為主題,與地方文史、社區營造、藝術創作專業的參與更進一步的去探討本區域的文史精神,提供一個更好的平台供民眾了解舊蘭陽大橋/鐵路橋對台灣歷史演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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