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告 114社調0011
蔡崇義委員、田秋堇委員、范巽綠委員調查「據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實驗大樓興建計畫,疑有預算執行進度落後,相關計畫待檢討修正,及預撥超額工程款予代辦機關,肇致鉅額資金留滯代辦機關案」報告。
壹、案 由:據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實驗大樓興建計畫,疑有預算執行進度落後,相關計畫 待檢討修正,及預撥超額工程款予代辦機關, 肇致鉅額資金留滯代辦機關案。
貳、調查意見:
貳、調查意見:
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自民國(下同)99年成立後,主要使用臺北市昆陽衛生園區之昆陽大樓作為辦公廳舍及實驗室,不足部分則租賃園區周邊房舍。食藥署為改善辦公與實驗空間不足問題及減少租金支出,於同(99)年11月經衛福部同意,於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防疫中心興建計畫增加興建 TFDA(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The National Laboratory and Education Building of Taiwa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即食藥署英文簡稱)辦公大樓。
其後,衛福部防疫中心暨TFDA辦公大樓新建工程案因興建預定地內既存建物被指定為歷史建築,執行逾2年仍停留於先期規劃階段,食藥署考量昆陽大樓實驗室使用逾30年,歷經數次大地震後結構受損須補強,空間亦不敷使用,無法設置核磁共振儀及質譜 儀等高端檢測儀器,不利快速鑑定含不法添加物之食品及藥物成分;又該署缺乏現代化食品檢驗訓練場所,影響生技檢驗人才培力與食安政策推動,爰規劃整合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室及教育訓練大樓,擬訂「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計畫」(下稱食藥大樓),並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食品安全建設 計畫」,報經行政院於106年7月10日核定。
該興建計畫經費新台幣(下同)20億9,763萬元,規劃興建規模地上10層、地下3層之實驗棟及地上12層、地下3層之行政訓練棟等2棟大樓,2棟大樓之地下室相互連通,執行期程自 106年9月至110年8月;食藥署並於109年7月16日委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稱國土署)代辦工程設計審查、工程發包與履約管理等作業。
嗣因該工程採購招標歷經7次流標,及營建材料價格上漲等情,經食藥署5次提報修正計畫,調增經費至39億6,924萬餘元,展延期程至115年 12月底,審計部認有效能過低及興建計畫預算執行進度落後情事。
案經調閱食藥署、國土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等機關卷證資料,並於114年2月14日約詢衛福部綜合規劃司王隨勳專門委員、食藥署代理署長林金富暨有關人員、工程會工程管理處曹皓翔技正等有關人員、國土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林育民主任等有關人員,業已調查竣事,茲臚列調查意見如下:
一、食藥署為改善辦公與實驗空間不足問題,於99年11月 經衛福部同意規劃興建TFDA辦公大樓,其可行性評估 報告經行政院於102年7月11日核定後啟動先期規劃 作業,然因興建預定地內之南港衛生大樓於104年4月24日被指定為歷史建築且逾2年停滯無具體進展,非該署所能左右,遂於106年6月8日終止該計畫。106年7月10日將食藥大樓興建計畫改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辦理,上開因素均影響興建計畫期程之推展。另,本案106年7月10日經行政院核定該計畫後歷經5次修正,因計畫期程推展,完成期程由原訂110年8月展延至115年12月底竣工,共計展延5年,期間歷經(COVID19)疫情影響加上物價波動,計畫經費由20億餘元增加至39億餘元,雖非無因,過程仍應檢討改進。
二、本案國土署自第1次公開招標(109年12月)至第8次(111年2月)始完成工程發包,歷時1年2個月餘,雖有遲延,業已努力克服(COVID-19)疫情影響所帶來招標難題,惟查歷次流標會議檢討預算工期等,均由食藥署函請設計廠商檢討審定後,方交由國土署代為發包,則其中需負之責,有待食藥署及國土署共同檢討改進。
三、依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規定,機關應檢討計畫優先順序,並考量預算執行能力,覈實檢討計畫必要性經費。惟查,食藥署自110年度開始編列直接工程經費,經統計110至113年度總計編列預算21億 5,184萬餘元,占工程契約金額之69.26%,截至113年 10月底止估驗付款進度約為30.06%(9億3,387萬餘元),影響政府財政資源統籌運用,允待檢討改進。
參、處理辦法:
一、調查意見一至三,函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確實檢討改進見復。
二、調查意見二,函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確實檢討改進見復。
三、調查意見一至三,函復審計部。
調查委員:蔡崇義、田秋堇、范巽綠
一、食藥署為改善辦公與實驗空間不足問題,於99年11月 經衛福部同意規劃興建TFDA辦公大樓,其可行性評估 報告經行政院於102年7月11日核定後啟動先期規劃 作業,然因興建預定地內之南港衛生大樓於104年4月24日被指定為歷史建築且逾2年停滯無具體進展,非該署所能左右,遂於106年6月8日終止該計畫。106年7月10日將食藥大樓興建計畫改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辦理,上開因素均影響興建計畫期程之推展。另,本案106年7月10日經行政院核定該計畫後歷經5次修正,因計畫期程推展,完成期程由原訂110年8月展延至115年12月底竣工,共計展延5年,期間歷經(COVID19)疫情影響加上物價波動,計畫經費由20億餘元增加至39億餘元,雖非無因,過程仍應檢討改進。
二、本案國土署自第1次公開招標(109年12月)至第8次(111年2月)始完成工程發包,歷時1年2個月餘,雖有遲延,業已努力克服(COVID-19)疫情影響所帶來招標難題,惟查歷次流標會議檢討預算工期等,均由食藥署函請設計廠商檢討審定後,方交由國土署代為發包,則其中需負之責,有待食藥署及國土署共同檢討改進。
三、依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規定,機關應檢討計畫優先順序,並考量預算執行能力,覈實檢討計畫必要性經費。惟查,食藥署自110年度開始編列直接工程經費,經統計110至113年度總計編列預算21億 5,184萬餘元,占工程契約金額之69.26%,截至113年 10月底止估驗付款進度約為30.06%(9億3,387萬餘元),影響政府財政資源統籌運用,允待檢討改進。
參、處理辦法:
一、調查意見一至三,函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確實檢討改進見復。
二、調查意見二,函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確實檢討改進見復。
三、調查意見一至三,函復審計部。
調查委員:蔡崇義、田秋堇、范巽綠
FORMOSARACE: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食品安全建設
FORMOSARACE:【衛生福利部】食品安全建設計畫(修正本)113年5月
FORMOSARACE:【衛生福利部】食品安全建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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