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試題 建築工程
建築營造與結構系統
建築環境控制
建管行政與法規
建築設計
113年試題 公職建築師
建管行政
行政法、營建法規與實務
預定報名日期 113.09.10(二) - 09.19(四)
預定考試日期 第一試筆試 113.12.07(六) - 12.09(一)
公告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第二試個別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選特四字第1131500946號
主旨:公告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第二試個別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
依據:口試規則第5條第3項。
公告事項: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第二試個別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經本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本考試三等考試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及公職建築師3類科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一)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應對)15分;(二)溝通能力(包括傾聽與表達能力)20分;(三)人格特質(包括嚴謹性、情緒穩定性、開放性、和善性、積極性等)20分;(四)才識(包括志趣、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20分;(五)應變能力(包括理解、反應能力)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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