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0日 星期四

⊙專案質詢【立法院】陳學聖委員:古蹟建築文化資產保存(10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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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專案質詢
案號:26
來函日期:108927
發文日期:108101
發文字號:院臺專字第1080100105
辦理機關:文化部
別:文化資產

案由

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近年來許多年代久遠、極具歷史價值與文化意義之建物,常於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審議是否為古蹟前、甚至已列冊為暫定古蹟後,仍被違法拆除或遭毀壞至難以復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對文化歷史之保存與傳承甚為重視。民國19年即制定《古物保存法》,民國71年再制定《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後更歷經7次修法,可見政府實欲盡力立法保全歷史建築及文物。然近年來諸多年代久遠、極具歷史價值與文化意義之建物常遭人蓄意拆除,或於列冊追蹤前夕、審議期間受違法毀壞。前者如杜錫圭故居、新營太子宮郭宅、張拔故居、旗山洪厝、仁武劉厝、基隆明德山莊等;後者近期著名案例為新竹市古厝「太原第」被列為暫定古蹟後仍被夷為平地、同年底台北市「汾陽居」亦於為暫定古蹟期間遭北市工務局水利處誤拆(經監察院糾正在案)。其他更有不明原因暗夜起火付之一炬者。凡此種種,不勝枚舉。古蹟文物一旦受到毀壞,能復原完整再現者幾希。每聞事例,均令人甚是痛心。

二、依《文資法》第16條:「主管機關應建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調查、研究、保存、維護、修復及再利用之完整個案資料。」,再見同法第24條第1項前段:「古蹟應保存原有形貌及工法......(中略)......,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採取適當之修復或再利用方式。」及第2項「前項修復計畫,必要時得採用現代科技與工法,以增加其抗震、防災、防潮、防蛀等機能及存續年限。」但傳統調查研究等資料建立多以文字、錄影與拍照為之,對於具立體空間性之建物或文物復原所助實屬有限。

三、近年立體與環景攝影軟硬體科技大幅進步,使室內固定式或手持「3D雷射掃描設備」(3D laser-scanning device)、與可載具高解析度攝影機的空拍機的成本和便利性都趨於平價且實際。除可建立起全面性、立體性的完整資料可供全面重建之用,更可做為數位教材供全國人民於網路鑑賞。

四、建請文化部儘速與科技部、中央研究院等技術研究與開發單位合作,應用各類適用於保存文化資產之「3D雷射掃描設備」,以期更建立更為周全之古蹟完整個案資料。

五、上述質詢,敬請答覆。


答復內容

陳委員就文化部之應加強運用3D雷射掃描技術記錄文化資產問題所提質詢,經交據文化部查復如下:

一、本部文化資產局自103年起即著手推動3D雷射掃描技術於文化資產保存、調查,相關工作說明如下:

(一)目前主要3D掃描對象及範圍

本部文化資產局推動文化資產3D雷射掃描記錄,考量資源有限,目前先以國定古蹟、考古遺址為主要辦理對象。
現行3D調查記錄之範圍,除古蹟本體外,尚包含古蹟周邊場域及古蹟內附屬重要文物,特定區域另進行地下遺構探測。

(二)依文化資產所在位置3D掃描作業方式區分如下:

1. 空拍大範圍3D掃描資料:
文化資產周邊場域運用空拍機進行航空攝影後,經近景攝影測量軟體運算,可以產出大場域3D模型,另考古遺址可採用空載光達建立遺址之地形地貌3D點雲資料。

2. 古蹟建築本體或主要範圍:
運用地面基站式3D雷射掃描儀進行高解析、高精確度3D建模。

3. 特定文物及裝飾物件:
採用工業品管用高精細掃描儀進行3D建模

4. 地下遺構部分則採用透地雷達進行3D影像建模。

(三)目前3D掃描建模成果

本部文化資產局迄今已完成44處國定古蹟、考古遺址之3D點雲模型,預計108年底將再完成3處國定古蹟3D掃描,合計47處。

二、有關加強與科技部、中央研究院等單位加強合作事項:

(一)本部文化資產局產出之文化資產3D模型資料,經由本部、科技部、教育部及經濟部,跨部會合作計畫-「跨虛實人文科技計算平台」(106-109)計畫進行資料高速運算、巨量資料管理與3D模型教育推廣與產業推廣應用。

(二)相關產出3D模型檔案除導入文化資產局相關業務系統(文化資產災害情資網、文化資產保存科學圖台等)應用外,並於本部「臺灣3D數位模型庫TDAL」以國際通行的「創用CC」公眾授權方式對外提供應用(無著作權爭議部分),或提供研究單位等個案申請提供後續運用。

三、後續之相關計畫推動

(一)未來將以每年10處計畫性3D掃描作業進行,並推動古蹟調查及修復工程導入3D掃描技術運用。

(二)本部文化資產局預訂明(109)年度起,以補助方式輔導縣市政府進行轄內國定古蹟3D建模作業,未來將陸續推廣至縣市定古蹟及歷史性建物等文化資產3D記錄。

(三)推動3D掃瞄作業標準規範制定與試行,以強化建模資料完整度,俾利後續文化資產保存維護之運用。

四、文化部除推動古蹟建築文化資產3D記錄建模外,亦積極推動博物館館藏文物3D數位典藏,並持續推動3D模型於各項業務上之應用(如變異監測、管理資訊整合、虛擬導覽、數位教育推廣、文創產業應用等),希冀委員對本部相關計畫推動能持續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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