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1日 星期四

〔組織調整〕內政部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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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9月20日正式成立「合作及人民團體司



重新整備再出發!內政部組織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奉總統今(112)年6月9日令公布,在(20)日正式運作,部長林右昌表示,內政部組織法案已陸續討論25年,歷經13任部長,5度叩關終於今年通過,一路走來相當不容易,感謝歷任部長與內政部同仁的努力,還有立法院全體委員及朝野黨團的支持。內政部向來被稱為「天下第一大部」,掌理全國內務行政業務,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從今天起,我們新團隊將大步向前行,以多元前瞻的思維,推動穩固踏實的施政方針來促進國家發展、維護社會安全,積極回應民眾的期盼。

促進宗教發展及團體參與 提升內部單位層級資源

林右昌說明,這次組改首重前瞻思維傾聽民意,提升為民服務量能,在部內單位除了民政、戶政、地政外,為強化完整宗教法制環境、輔導宗教發展,宗教事務從「科」提升成「司」的層級,成立「宗教及禮制司」;另為建構公民社會良好發展環境,成立「合作及人民團體司」;同時為推動內政資訊整合、提升資訊安全,將資訊中心改制為「資訊服務司」;為配合兵役政策調整及因應替代役訓練及管理需要,將役政署納入內政部改制為「役政司」及「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等,讓內政組織架構更強化地方自治、促進團體參與、保障宗教自由,以及推動役政變革新氣象。

國土保育再精進  打造溫暖堅韌居住環境

    林右昌進一步說明,內政部除整合部內單位外,所屬機關部分,將原本「營建署」改制分別成立「國土管理署」及「國家公園署」。「國土管理署」主要為健全土地規劃管理體系基礎、落實國土永續發展、深耕照顧國人居住權益的目標;另將國家公園組織位階提升為署,成立「國家公園署」,以落實全國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海岸系統等整體性環境治理工作,並推動資源永續經營與國際保育接軌,讓世界更加認識美麗生態的臺灣。

此外,為提升防救災韌性,並與國際搜救體系接軌合作,將消防署內部單位「特種搜救隊」改制成立所屬機構,另將現行基隆、臺中、高雄及花蓮等4個港務消防隊整併成1個「港務消防大隊」。

林右昌強調,內政部各內部單位、消防署、國土管理署及國家公園署等所屬機關,都已於今日正式掛牌運作,內政部團隊正式全面到位,未來將持續強化內政業務的推動,也勉勵所有同仁開創新局,加強公私對話推動政策,齊心合一,以安全、安居、安心的永續生活環境為目標,共同為民眾打造一個「溫暖而堅韌」幸福家園。

內政部  相簿



內政部組改成功 林右昌暖邀歷任推手回娘家 9部長齊聚祝賀

內政部組改經過5度扣關,即將於今(112)年9月20日完成改制,林右昌部長為了感謝推動組織改造歷任13位部長的貢獻,特別於今(18)日舉辦感恩聚會,不分朝野黨派邀請歷任部長蒞臨,今晚出席的計有張博雅、余政憲、蘇嘉全、李逸洋、李鴻源、葉俊榮及徐國勇等7位部長,加上現任部長林右昌以及曾代理部長的現任政務次長花敬群,一共9位部長歡聚一堂,共同見證組改成功的新里程碑。

林右昌表示,組織改造跨越了長達4分之1個世紀的努力,從黃主文部長開始推動,歷經張博雅、余政憲、蘇嘉全、李逸洋、廖了以、江宜樺、李鴻源、陳威仁、葉俊榮、徐國勇、花敬群及他本人共13位部長,期間面對無數次的挑戰,終於迎來了最終的成功,這是所有歷任部長和內政部全體同仁共同努力的成果,也是對過去25年來持續奮鬥的肯定。

林右昌提到,這次特別舉辦感恩聚會,主要是想對曾經為內政部組改貢獻心力的所有前任部長表達感謝之意,未來內政部將以一個更專業和貼近人民的內政團隊,回應民眾需求,打造一個安全、安居、安心的永續生活環境。

感恩會現場充滿歡樂氣氛,歷任部長與同仁一起回顧了參與改造的歷程以及面臨的挑戰,也分享了任內推動的經驗。他們一致表示,這是內政部重大的里程碑,將更有助於國家內政事務未來的發展。另外,內政部特別請馬祖酒廠製作了一款內政部組織改造成功紀念酒,對內政部多年來的努力留下歷史紀錄,並展望未來。


112-08-11行政院令:112年6月9日修正公布之「內政部組織法」及同日制定公布之「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0日施行

112-06-09修正內政部組織法

112-06-09制定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

112-06-09制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

112-06-09制定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


112327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內政部暨所屬消防署、國土管理署、國家公園署組織法修正草案報告PDF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貴聯席會議審查本部及所屬消防署、國土管理署、國家公園署等 4 個機關組織法案,本人奉邀列席報告並備質詢,深感榮幸。感謝大院各位委員對內政業務的支持,讓施政得以周延順遂,並期使內政部組織調整能順利完成,以持續精進及健全內政政策之推行,敬請不吝指教。

壹、組織調整之必要性

內政部掌理全國內務行政事務,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本部政策之推動成效密切影響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之保障,進而影響到社會安定。近年來因全球氣候變遷衍生複合性災害發生頻率轉趨密集,加上社經環境快速變動,國人對於社會公平正義的期待殷切,本部為傾聽民意、發掘問題、務實解決人民的問題,實有加速完成組織改造的必要性,藉以強化組織運作效能,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即時回應民眾期盼。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作業,本部警政署、役政署、 移民署、建築研究所及空中勤務總隊等 5 個所屬一級機關(構)組織法案業經立法三讀通過並於 102 年 9 月 1日起陸續施行,至本部、消防署、國土管理署及國家公園署亟待完成組織法立法程序,使機關組織法制完備,以利整體內政業務推動順遂。

貳、組織調整重點說明

本部掌理全國內務行政事務,組織調整前內部單位原設 5 司(含 1 籌備處)、1 室、4 處、2 委員會及 1 中心, 下轄警政署等 8 個所屬一級機關(構、學校),為強化本部各項業務推動及因應兵役政策調整,爰規劃內部單位設 8 司、6 處、1 中心,下轄警政署、消防署、移民署、 國土管理署、國家公園署、中央警察大學、空中勤務總隊及建築研究所等 8 個所屬一級機關(構、學校),謹就本部尚未完成組織法立法之機關業務調整重點及理由摘述如下:

一、本部

本部職掌民政、戶政、地政、宗教及禮制、合作及人民團體、役政、內政資訊服務等業務,原設 13 個內部單位(含 4 個任務編組),為提升宗教、殯葬、禮制等相關政策規劃與執行能力,本部將民政司之宗教、殯葬與禮制等業務劃出成立「宗教及禮制司」;役政署因配合兵役政策調整,改設為內部一級單位「役政司」,並因應替代役訓練及管理需要,設 1 個派出單位「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賡續辦理兵役及替代役業務。

又為強化本部與所屬機關政策統合及分析之能量, 將秘書室改制為「綜合規劃司」;為統整原屬於社會司之合作事業、社會團體及職業團體業務,以建構我國公 民社會發展之輔導管理機制,設置「合作及人民團體司」 (目前以任務編組方式運作);為統籌管理內政資訊服務業務,以發揮資訊業務事權統合及專業專責效能,將 任務編組之資訊中心法制化為「資訊服務司」;另任務編組之法規委員會及訴願審議委員會合併法制化設置為 「法制處」,爰本部組織調整後,計設置 15 個內部單位 (含派出單位)。

二、消防署

消防署掌理本部主管之風災、震災(含土壤液化)、火災、爆炸、火山災害等災害防救工作及消防與災害防救政策推動等業務,為面對未來多面向與複合性災害, 提高災害防救效能,消防署係整合現行 15 個內部單位組織調整後改為 13 個單位,及將原派出單位特種搜救隊改制為附屬機構,現行基隆、臺中、高雄及花蓮等 4 港務消防隊整併成 1 個港務消防大隊。

其中,消防署特種搜救隊為隸屬中央之專業救災部隊,主要任務為支援國內地震、颱風、洪水、土石流、山難、水災、火災、重大車禍及國際人道救援等重大災害搶救工作,任務亟具專業技術性,如 112 年 2 月迅速整隊遠赴土耳其完成執行國際人道救援任務,充分展現臺灣搜救能量。為利於救災整合及完備指揮體系,改制成附屬機構,更可彰顯政府強化災害搶救之決心及專業能力,並強化與國際搜救體系之接軌合作。

三、國土管理署

國土管理署掌理國土規劃、都市計畫、都市更新、住宅、建築管理、都市基礎與下水道工程等業務,係整合現行營建署都市計畫等 15 個業務組(含任務編組)、4 個工程處(任務編組)、本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地政業務土地使用編定管制業務等相關單位,組織調整後設 15 個內部單位(含 1 個派出單位「建築工程大隊」)。

鑑於氣候變遷對國土資源造成直接或間接破壞,引發各種災害事件,而造成龐大社會經濟的損失,且土地是國家重要資源,也是人口、社經發展之所繫,國土規劃的目的係對國土資源作最妥適及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利用及管理,並與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建築管理及住宅政策息息相關。未來設立國土管理署,將對國土規劃、城鄉發展、土地使用、建築及住宅管理之法令政策、規劃、審議、管制、開發與管理等建立完整架構,以健全土地規劃管理體系之基礎,並落實國土永續發展之目標。

四、國家公園署

國家公園署掌理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與海岸管理之規劃、推動、管理及督導等業務,係整合營建署現行掌理之國家公園、海岸管理、濕地保育等業務,組織調整後設 8 個內部單位,以規劃、推動國家公園、濕地、海岸政策及計畫審議,並審核、督導及協調各國家公園、濕地、海岸管理等事項。

國家公園為國土保育的最高層次,為健全國家公園保育體系及永續發展,於本部下設國家公園專責機關,整合推動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保育、海岸地區之政策發展,對外因與世界各先進國家以國家公園整合保護區系統相同,能有效爭取國際保育空間能見度;對內則凸顯政府對國土永續發展的承諾以及國家對環境政策的重視,強化民眾對國家公園保育理念的認同,並可結合在地社區生態旅遊之輔導與推動,提供國家公園優質山海體驗、及促進在地產業與文化傳承,將有效提升國土資源的保育效能。

參、組織調整預期效益

一、提升內政業務整合與推動、打造永續生活環境

本部組織調整後,更能強化推動地方自治、促進政治參與、保障宗教自由、優化生命禮儀、健全租賃制度與土地管理、促進土地永續利用、提升公民社會及合作參與、推動役政革新,打造友善居住環境、強化多元親民服務之安定、安居、安心永續生活環境。

二、健全災害防救體系、增進救災效能

消防署組織調整後,可健全災害防救之組織系統,持續增進災害應變能力、強化搜索救援能量、提升災防人力素質、建立區域協調整合機制,以提高災害防救效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建立國土新秩序、確保國土永續發展

國土管理署之成立,將持續負責執行國土規劃、住宅發展、前瞻基礎建設等相關政府重大政策之任務,並透過都市基礎設施更新、整體城鄉風貌形塑、促進區域均衡發展、推動下水道建設與管理促進水資源循環利用,以提升生活環境與公共服務之品質,落實國土永續發展及對國土資源作最妥適的利用及管理之目標。

四、提升國土保育能量、深化在地夥伴關係

國家公園署之成立,將結合國家公園、海岸及濕地等不同面向的專業人員,統理山、海、濕地等地區之管理政策及計畫的擬定,並與在地社區居民、原住民永續共榮發展;又從國土空間架構與管理效能角度而言,國土、地政、警政、消防及空中勤務等相關政策主管機關統合於本部,將更有利相互協調與合作。

肆、結語

重視大眾福祉、維護人民權益、深化民主,落實蔡總統及陳院長「打造溫暖而堅韌的臺灣」施政目標,用謙卑的態度服務人民,一直是本部持續努力的方向,未來本部組織調整全面到位後,除持續強化內政業務之推動外,更將以多元前瞻之思維、對等共榮之溝通、穩固踏實之施政等來促進國家發展,維護社會安全及積極回應民眾的期盼,在此懇請各位委員支持本部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本部及所屬三級機關組織法案,完備機關組設法制,共同為全民打造一個堅韌安定、永續發展的家園。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

指教


附件

內政部組織調整前、後架構圖

內政部編制說明(略)

內政部消防署編制說明(略)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編制說明(略)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編制說明(略)


內政部 組織沿革

精省後

民國88年7月配合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原臺灣省政府民政廳、地政處暨所屬土地測量局及土地重劃工程局、兵役處、社會處暨所屬合作事業管理處、省立桃園、臺中、高雄育幼院、臺北、屏東、花蓮、澎湖、彰化仁愛之家、仁愛習藝中心、雲林教養院、臺南教養院、南投啟智教養院、彰化老人養護中心、宜蘭教養院籌備處、古坑教養院籌備處、社會福利工作人員研習中心,分別併入戶政司、民政司、地政司、役政司、社會司,並依據行政院民國88年6月28日核定「內政部中部辦公室及臺北第二辦公室設置要點」規定,設置中部辦公室承受其業務及人員,分南投中興新村及臺中黎明新村2個辦公區辦公;及改隷內政部,設置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及澎湖老人之家、北區、中區及南區兒童之家、南投啟智教養院、彰化老人養護中心、雲林教養院、臺南教養院、少年之家、社會福利工作人員研習中心、土地測量局及土地重劃工程局等16個社(地)政機關及、宜蘭教養院、古坑教養院等2個籌備處。

  民國88年11月20日由於社會快速變遷,傳統社會價值改變,家庭結構已遭受衝擊而應有所變革,以因應社會需要,依當時兒童福利法第6條規定,成立兒童局,掌理全國兒童福利之業務。復於民國92年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公布實施後,將少年福利業務移入兒童局統籌辦理。

  民國91年3月1日為貫徹兵役與替代役制度及配合「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成立役政署,並將役政業務併入役政署辦理;民國91年7月將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及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整併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民國92年7月淡水紅毛城古蹟保存區移臺北縣政府管理;民國92年9月宜蘭教養院籌備處全院委外交由民間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民國93年3月古坑教養院籌備處之籌備工作去任務化。

  民國94年11月9日為負責執行及支援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運輸等事項,將本部警政署空中警察隊、消防署空中消防隊籌備處、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隊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空中偵巡隊整併,成立空中勤務總隊。

  民國96年1月2日為統籌入出國管理、證照查驗、外僑管理、移民及國籍行政等事項之政策規劃、制度擬訂與業務執行,以確保國境安全,落實移民輔導,將內政部戶政司、警政署及其所屬機關、僑務委員會等機關、單位之相關業務整併,成立入出國及移民署。

  民國96年11月16日土地測量局完成法制化,其機關名稱變更為國土測繪中心;民國97年1月1日土地重劃工程局完成法制化,其機關名稱變更為土地重劃工程處。

  民國97年3月19日為辦理國民年金保險業務監理、財務稽核及保險爭議事項之審議,配合國民年金制度自同年10月1日正式開辦,內政部依據國民年金法規定,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國民年金監理會。

  民國98年9月23日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及澎湖老人之家、北區、中區及南區兒童之家、南投啟智教養院、彰化老人養護中心、雲林教養院、臺南教養院、少年之家等13家社政機構完成法制化。


行政院組織改造後

行政院組織法於民國101年1月1日施行,為落實性別平等,負責國家發展各領域之性別平等政策規劃、協調、推動事項,行政院成立專責性別平等推動單位性別平等處,同日內政部社會司婦女科之性別平等及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幕僚業務隨同併入行政院性別平等處。

  民國102年7月23日為建構完善的福利照護及醫療保健體制,行政院下設衛生福利部,內政部社會司福利服務、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及國民年金監理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兒童局及北區老人之家等14個社政機關等業務併入或改隷衛生福利部。

  民國102年8月21日總統公布警政署、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等5個機關(構)組織法,其中役政署、建築研究所組織法於民國102年9月1日施行,警政署、空中勤務總隊組織法於民國103年1月1日施行、移民署組織法於民國104年1月2日施行。

  民國104年12月底內政部設有秘書室、民政司、戶政司、地政司、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總務司、人事處、政風處、會計處、統計處、法規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及資訊中心,下轄警政署、營建署、消防署、役政署、移民署、中央警察大學、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等8個所屬一級機關(構),以及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等35個所屬二級機關及學校。

  民國106年6月14日修正發布內政部組織法第18條條文有關副首長人數規定,將政務次長人數1人修正為2人,常務次長人數2人修正為1人。行政院定自民國107年6月1日施行。

  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內政部規劃設綜合規劃司、民政司、戶政司、地政司、宗教及禮制司、合作及人民團體司、資訊服務司、役政司等8個業務單位,秘書處、人事處、政風處、會計處、統計處、法制處等6個輔助單位及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合計15個內部一級單位。下設警政署、消防署、移民署、國土管理署、國家公園署等5個中央三級機關,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等2個中央三級機構及中央警察大學。至於內政部、消防署、國土管理署及國家公園署等4個機關組織法案,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將配合立法院審議進度與結果,辦理組織調整事宜。


BUILDINGFOCUS行政院組織調整

https://buildingfocus.blogspot.com/2022/05/blog-post_5.html


BUILDINGFOCUS: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https://buildingfocus.blogspot.com/2022/05/blog-post_67.html

 

BUILDINGFOCUS: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https://buildingfocus.blogspot.com/2022/05/blog-post_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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