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3日 星期日

⊙【宜蘭縣】舊羅東郡役所指定為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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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北部〉日治羅東郡役所 列縣定古蹟2016-04-01
 
建成87年 主建築結構完整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日治時期的「羅東郡役所」,現為羅東鎮戶政事務所、羅東警察分局及宜縣地方稅務局羅東分局使用,是縣內僅存的「郡役所」,文化局最近公告為第三十八處縣定古蹟,儘管部份建築歷經八十七年風霜被拆除,但主建築結構完整,反映當代建築特色。
 
日治時期的宜蘭被劃分為蘭陽三郡,分別是宜蘭、羅東、蘇澳三個行政轄區,隸屬台北州,羅東郡役所於一九二九年落成,當時是郡守辦公處,郡下設置庶務課與警政課,表現出郡警合一特色。
 
「建築風格展現威權嚴謹的時代象徵。」文化局表示,羅東郡役所為鐵筋混凝土樑版的平頂加強磚造建築,中央設計為兩層樓,兩側則是一層樓,延伸為ㄇ字型配置,中央正門入口「八卦門」為建築畫龍點睛,反映出日治中後期邁向現代風格的建築手法。
 
文化局代理局長宋隆全指出,日本政府退出台灣後,羅東郡役所沿用做為警政機關、戶政事務所,六年代陸續拆除側翼,增建稅務局、羅東消防隊,現存建築樓地板面積兩百五十坪。
 
至於宜蘭郡與蘇澳郡的廳舍建築都已拆除改建,宜蘭郡役所原址是現在的蘭城新月,蘇澳郡役所是煙波大飯店。
 
宋隆全表示,羅東戶政所等機關明年底將遷移至宜蘭縣政府第二行政中心,原建物轉交給文化局後,將回復日治時期原貌,因地點特殊鄰近羅東夜市,未來會將文化、商業與產業結合,思考空間如何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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