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3日 星期一

〔建築管理〕新竹市建築管理業務

 

新竹市建築管理業務

新竹市的建築管理業務主要由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負責,分為 建築管理科 與 使用管理科 兩大部門,業務範圍涵蓋建照申辦、施工管理、違建查報及公寓大廈輔導,並提供 建照執照預審無紙化系統 供雙軌申報使用
具體核心業務包含:
  • 建照管理業務:受理建造執照、變更設計、拆除執照、雜項執照、建築線指示及營造業登記  工作團隊及職掌 - 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
  • 施工管理業務:合法建築物施工勘驗、放樣勘驗、變更起造人及承造人管理。
  • 使用管理業務:建物公共安全申報、變更使用執照、室內裝修許可及昇降設備(電梯)許可。
  • 違章建築查報:受理新違建查報、既存違建處理及違建拆除業務。
  • 公寓大廈管理:協助老舊公寓大廈籌組管理委員會及報備相關作業。
如果您需要辦理特定業務,建議可以先告訴我:
  • 您是要申請建造執照還是使用變更
  • 是否需要了解違章建築的檢舉或認定方式?
  • 是針對商業空間還是住宅社區進行詢問?
我可以協助您確認詳細的申辦流程應備文件


主題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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