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 星期二

部會報告【立法院】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第11屆第3會期)114年3月

 

1140327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

文化部部長李遠

https://lis.ly.gov.tw/lydbmeetr/uploadn/114/1140327/501.pdf



114 年 3 月 27 日  立法院第 11 屆第 3 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      報告人:部長 李  遠


目  錄

壹、前言

貳、文化政策

一、 向下扎根

二、 文化基地

三、 重建臺灣藝術史

四、 國家語言

五、 臺流文化黑潮

六、 文化外交

七、 文化資產

八、 轉型正義

參、文化產業

一、 影視產業

二、 流行音樂

三、 出版產業

四、 文創與文化科技

五、 動畫與漫畫

肆、文化建設

一、 臺南國家美術館

二、 國家兒童未來館

三、 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

四、 國立臺灣文學館臺北分館(臺灣文學糧倉)

五、 國立中正紀念堂(演藝廳)

六、 國家鐵道博物館

七、 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

八、 國立國父紀念館(大會堂)

九、 國立歷史博物館(典藏庫房)

十、 國立臺灣博物館(昭和樓)

十一、 影視聽中心二期計畫

十二、 桃園市立美術館

十三、 國家漫畫博物館

十四、 岸內影視基地

十五、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二期計畫

伍、結語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今天應大院本屆第 3 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之邀,就本部業務提出報告並備詢,甚感榮幸。

「文化永續 世界臺灣」,是文化部的施政願景,期待以文化做為名片, 和世界交朋友, 讓臺灣文化的光芒,成為民主世界的燈塔。文化部的施政目標,是「厚植軟實力,打造國家品牌」,具體落實「國家希望工程」文化面向的 2 大承諾及 8 項主張。

本部將從「文化政策」、「文化產業」及「文化建設」三個面向說明 114 年度重點工作,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貳、文化政策

一、向下扎根

本部致力推動向下扎根工作,培養具有文化素養、人文關懷、創造能力及自我認同的下一代。

(一)發放文化幣並擴大向下試辦

為鼓勵青年文化參與,自 112 年起每年發放文化禮金,可用於藝文消費及體驗折抵。114 年除持續發放 16-22 歲青年每人 1,200 點文化幣之外,更試辦 13-15 歲青年每人 600 點文化幣,讓文化向下扎根,總受益人次約 206 萬人。自 11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23 日止,領用人數 132.2 萬人,領取率逾 6 成 4,使用金額新臺幣(下同)6.61 億元。本部將持續推出加碼優惠,如 2025年台北國際書展—文化幣優惠雙重送,文化幣抵用金額較去年成長了 2 成;近期更鼓勵青年朋友利用「結伴看國片,加碼送百點」活動,揪團進戲院看國片,回饋次數無限。

(二)加強兒少影視節目製作

小公視於 113 年 8 月 20 日正式開台,至今已推出 25 檔新製臺灣原生兒少節目。另外,本部於 113 年推動兒童節目製作補助計 10 件、補助金額 7,551 萬元;並自 114 年起增加「少年節目」補助,以滿足不同年齡兒少觀看需求;亦鼓勵出版事業投入製作,期強化 IP 一源多用及兒少內容多元性。

(三)推動「繪本及圖文書創作新秀獎勵」

113 年首次推動本項措施,以曾出版 2 本以內(含未曾出版)繪本或圖文書的新秀創作者為對象,申請案件計 920 件,預計 114 年 3 月底公告獲獎勵名單。獲獎勵作品將配合培力導師機制、說明會、培力課程及出版媒合會,協助與產業接軌;續再結合 Books from Taiwan (BFT) 2.0,協助獲獎勵作品於台北國際書展及國際重要書展進行版權行銷推廣,將作品推向國際。

(四)推辦臺灣國際兒少書展

「第 1 屆臺灣國際兒少書展」將於 114 年 9 月 18 日至 21 日在臺中舉辦,兼具有推廣兒少閱讀、促進國際交流、展示地方風貌三大功能。除將 2025 年台北國際書展重要主題館、特色書區隨同移展,另新設主題城市館、兒童繪本館,並規劃出版品銷售區及主題廣場、沙龍區、podcast 等各類活動區。為吸引民眾參觀及擴大宣傳效益,將於書展前辦理 20 場熱身活動,書展期間辦理 20 場閱讀推廣活動;另為落實文化平權,將補助中部地區符合偏鄉定義學校 800 名學生參觀書展所需費用。

(五)培養兒童劇團及推動兒童戲曲巡演

透過表演藝術相關補助計畫,優先扶植當代兒童劇團,114 年預計扶植 10 個兒童劇團及兒童劇創作計畫。另為建構完整的兒童戲曲生態圈,透過扶植民間戲曲劇團創作適合兒童觀眾欣賞的節目,並培植青年藝術創作者參與創作,強化兒童劇本創編能量;另搭配辦理校園巡演與大型親子戶外演出,擴大兒童戲曲可及性,113 年共補助 29 個傳統演藝團體,逾 200 所學校參與,參與兒童達 5 萬 3,000 人次,將持續擴大
辦理,為兒童戲曲的長遠發展奠定基礎。

二、文化基地

為發展地方文化特色,彰顯臺灣豐富多元的生態和文化,整合政府與民間共創的各項成果,以及前瞻計畫支持的再造歷史現場與地方藝文館所資源等,打造全民共創、共享,且具歷史脈絡及文化內涵的百大文化基地。

(一)推動百大文化基地

第一屆百大基地申請類別包括「文創聚落或工藝據點」、「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等藝文展演據點」、「獨立書店」、「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社區營造或地方創生點」、「古蹟、聚落或文化路徑點」、「影視據點」等 7 類,至徵件截止日,申請件數達 1,026 案,預計 114 年 4 月公布結果。

未來將以獲選基地為中心,偕同各縣市政府與相關部會,協助基地擴增量能,串聯當地社區組織、藝文資源與各級學校等,並規劃名人帶路及體驗活動,讓臺灣「天天都是文化日、人人都是文化人」,豐饒臺灣文化生命力。

(二)鏈結在地文化保存

文化基地的重要養分之一, 來自在地文化保存。文化部將整合前瞻建設經費大力挹注的「再造歷史現場」,以及「臺灣文化路徑」社發計畫成果,變成具有觀光價值、教育意義的「古蹟、聚落或文化路徑點」,納入「文化基地」政策共同推動。其中,再造歷史現場至 113 年底已累計完成 117 處有形文化資產歷史場域再現、61 處人文歷史空間場域再利用、35案科技與文化資產結合之應用與保存,114 年將再投入 3.5 億元持續推動;以臺灣多元族群及產業文化資產(礦業、糖業、林業及水文化)試行五大臺灣文化路徑,113 年辦理「路徑‧入境」臺灣文化路徑特展及各類活動 145 場次、55,684 人次參與;另補助「臺灣文化路徑推動計畫」42 案,串聯公私單位結合地方知識,增加運作能量及在地網絡交流。

三、重建臺灣藝術史

為促進藝術振興,厚植國家軟實力,推動重建臺灣藝術史計畫,用當代的視野、多元的角度、複數的藝術史觀,讓臺灣藝術史在世界藝術史裡再生及再現。

(一)推動重建臺灣藝術史 2.0

重建臺灣藝術史的第一階段, 因應創作多元性, 已涵蓋建構美術史、音樂史、工藝史、文學史、影視聽史等範疇;重建臺灣藝術史 2.0 計畫除延續前一階段豐碩成果,再擴充納入以空間為美學媒介、供大眾行走沉浸其中的建築歷史、及與常民生活密不可分的歌仔戲史等,以豐富當代臺灣文化的視野,展現國家對於建構臺灣藝術史的決心。

(二)強化資料蒐集開放並結合 AI 運用

透過積極整備珍貴史料之蒐整、數位化、促進活化運用等,以及提升研究與典藏能量,補強藝術史光譜各層面,鞏固國家藝術資源體系。另強化資料蒐集開放,將成果提供充實臺灣主權 AI 內容,促進臺灣文化論述透過數位工具擴散至國際。

(三)擴大及發揮教育傳播功能

以國家高度向國人重新介紹這塊土地的藝術資產,於典藏、研究、推廣架構下,透過展演、紀錄片、 Podcast、漫畫、繪本、教育活動等持續擴散效益,使臺灣經典藝術融入常民生活經驗,尊重與強化在地特色文化,增進各世代藝文參與。

四、國家語言

臺灣擁有多元語言,不僅豐富臺灣文化的內涵,更是我國重要的文化特色與資產,需要針對各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進行傳承、復振及推廣使用,營造國家語言友善環境。

(一)推動《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

語發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已於 113 年 7 月 17 日由大院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同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本部將積極配合審議程序,並啟動籌備作業,進行業務規劃研究,並預先研擬中心運作應訂定之各項辦法、規章、發展目標、營運計畫。

(二)「第 2 屆國家語言發展會議」

113 年 7 月起針對國家語言之「意識覺醒」、「在地發展」、「教學現場」、「專責機構」四大議題,辦理臺灣台語、馬祖語、臺灣手語、金門話、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等 11 場分區論壇,並於 10 月 26日、27 日於屏東縣立圖書館總館辦理正式大會;另將爭取「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2.0(116-120 年)」,以持續挹注資源,繼續與各部會、各界共同推動國家語言保存、推廣及復振工作。

(三)促進各國家語言傳承、復振及主流化作為

推動「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115 年)」,將國家語言概念融入本部各類業務,加深加廣推動國家語言主流化;另依據本部主責語別權責,推動「培育台語家庭計畫」,從語言保存關鍵場域的家庭著手,推出豐富多元的台語意識培育課程及推廣活動,增加家庭使用台語機會並強化語言傳承。

五、臺流文化黑潮

國內民間藝文創作豐厚多元,為促成我國藝文產業生態系接軌國際、布建國際藝文市場,向海外推廣富有臺灣特色之文化內容,推動臺流文化黑潮計畫。

(一)鼓勵影視音業者加強國際合作

電影方面,113 年補助金馬執委會與美國好萊塢及韓國 5 大特效公司合作辦理攝影、視覺特效工作坊,總計選送 56 名學員赴海外參訓;辦理「前進坎城」計畫,帶領導演等主創人員參加坎城電影市場國際發布會,行銷臺灣電影;新增「電影長片海外戲院商業映演行銷造勢補助」,鼓勵已完成銷售海外戲院版權之國片明星赴海外戲院出席行銷造勢活動,如補助《青春 18x2 通往有你的旅程》前往日、韓進行商映造勢,已累積破 60 萬海外觀影人次。

電視方面,透過「國際臺劇徵案」鼓勵製作具國際市場性且開發難度高之旗艦劇集,徵案申請題材多元,國際合作形式包括合資合製、技術及人才交流等, 113 年共 10 件獲選。

流行音樂方面,推動「國際流行音樂節目徵案」,以投資與補助合作方式,鼓勵業界製作以國際市場為目標的流行音樂節目並提升製作規格,113 年共 5 件獲選案。

(二)扶植表演團隊走向國際

「臺灣品牌團隊計畫」整合與放寬國際交流計畫形式,包含受國際藝術節邀演、辦理工作坊、赴國際參與共製計畫等,鼓勵品牌團隊共創國際展演能量、增加國際識別度,成為國家文化名片。114 年度預計補助 7 個品牌團隊,增加補助布拉瑞揚舞團,為臺灣品牌團隊時隔 7 年再次新增團隊,將赴馬來西亞、日本、英國、南歐等地巡演。

(三)推動視覺藝術能量提升暨品牌開展計畫

本部以黑潮計畫支持視覺藝術提升產業能量以及拓展品牌,強化藝術家國際能見度,113 年已推介總計約 200 位臺灣藝術家至 10 個以上國家、17 座城市參與展覽及展會。

為增進產業發展,以支持具深度論述交流效果之策展或藝術節計畫、於國際參與具交易模式展會及於國內辦理國際視覺藝術展會等各面向同步推動,支持臺灣藝術家、藝術團隊於國際舞台上綻放,114 年持續挹注資源,預計再推介 93 位臺灣藝術家出國參展,補助 51 案臺灣藝廊參加如瑞士巴塞爾展會(Art Basel in Basel)、香港巴塞爾展會(Art Basel Hong Kong)等國際展會;並於國內辦理 5 個國際視覺藝術展會(如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臺北當代藝術博覽會等),讓世界看見臺灣藝術能量。

(四)支持臺灣藝術家走進國際型藝術村網絡

鼓勵文化人才出國從事駐村創作與交流,選送視覺藝術、策展、表演藝術、漫畫、文學、影視創作者,至國際間 15 個藝術村進行駐村創作、交流、發表, 113 年共選送 26 位藝術家赴美國、法國、荷蘭、西班牙、日本、馬來西亞等國際間 15 個藝術村駐村,透過交流激盪創作量能,並建立藝文工作之交流網絡。

(五)強化臺流文本國際輸出

為促進臺書海外翻譯出版,加速臺灣文化內容走向國際市場,持續辦理 Books from Taiwan 2.0 版權推廣計畫,每年選出文學/非文學、漫畫、繪本及童書等 220 本具國際版權銷售潛力書籍,製作書介及英譯本
(含試譯及全譯)向國際市場推介;並透過駐外單位合作推廣,以及結合文化內容策進院海外參展資源,擴大獲選書籍能見度,期逐步帶動外譯產能及國內版權交易人才投入。

六、文化外交

為加速推動對外交流及文化輸出,讓更多具臺灣特色的藝文展演走向世界各國,整合本部、外館、附屬機關及文化法人資源,並與外交部合作,於全球區域落實不同交流策略,持續穩健耕耘海外、逐步形塑臺流風潮。

(一)文化外交區域策略規劃

1. 以「價值連結」為主軸的歐洲區

參與大型展會,推動文化結盟,拓展歐洲藝文市場。透過歐洲 6 據點推辦 65 項藝文活動,拜會轄區指標性藝文組織、藝術節及影視展會,開發臺灣作品展演合作計畫,如「拉・羅歇爾電影節『楊德昌回顧展』」及「德國威瑪藝術節『臺灣焦點』單元」等。114 年另亦攜手外交部推動「歐洲臺灣文化年」系列活動。

2. 以「展創新藝」為主軸的美洲區

以市場連結為主要目標,串聯紐約、洛杉磯、華府及休士頓所在 4 個駐美據點,推廣創新、多樣或具實驗性之臺灣作品於北美巡迴展映演, 並參與美國表演藝術專業人士協會 (APAP)、國際表演藝術協會年會(ISPA)、西海岸表演藝術經紀人年會(WAA)、聖地牙哥國際漫畫展(SDCC)等指標藝文展會。114 年預計推辦 61 項文化交流計畫。

3. 以「編織造浪」為主軸的亞太區

透過合創共製、產業串聯,編織及打造臺灣文化品牌及潮流。114 年預計推辦 36 項海外藝文活動,透過亞太 5 據點,參與東京國際影展、大阪亞洲影展、新加坡雙年展、喬治市藝術節、亞太當代藝術三年展等指標性藝文節慶及影視展會,媒合臺灣作品展演合作計畫。

(二)推動臺灣主題藝文活動參與指標大型國際展會

113 年推動巴黎文化奧運專案,在拉維特園區設置臺灣館,邀請 24 團、122 名藝術家辦理 57 場演出,總計逾 7 萬人次到訪,並獲法國大報《世界報》刊登正面及友我報導。

為響應大阪世博,將以「文化世博」概念,規劃 114 年 8 月於大阪辦理臺灣藝文系列展演,類型橫跨表演與視覺藝術、文學、繪本、電影、市集等,向國際宣揚臺灣文化軟實力與自由包容等多元價值。

114 年 9 月將參加全球最大新媒體藝術節—奧地利林茲電子藝術節,委託 C-Lab 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規劃完整串連育成、開發到國際接軌的策略,預計籌組至少 8 組團隊參與,期整合資源打造臺灣新興藝文品牌。

(三)積極整合政府、民間及國際資源拓展文化交流

1. 國家品牌風潮計畫

結合本部附屬機關資源,推動國家品牌及經典作品赴海外辦理主題性展映演,引介臺灣當代藝術及經典作品進入國際,114 年預計推辦 7 項計畫。

2. 臺灣文化光點計畫

與外交部合作,由我駐外館處洽海外專業藝文機構及重點大學共同提案,辦理以「臺灣當代藝文」為核心之多元主題活動,114 年共核定支持 20 外館、共 23 項合作計畫。

3. 臺美藝文行政人才獎助計畫

與美國國務院傅爾布萊特計畫在臺執行單位「學術交流基金會」合作,每年支持 3 名藝文行政、技術、管理、策展及評論工作者赴美藝文機構交流 3 個月,強化臺美藝文專業交流,培育我國際藝文人才。

4. 支持國際藝文組織在臺營運或合辦活動

與國際機構亞洲藝術文獻庫( Asia Art Archive)以 3 年為期合作「臺灣獨立藝術空間檔案計畫」,為臺灣獨立藝術空間之文獻資料建立數位檔案,並以中英雙語於 AAA 網站開放全球檢索運用,已完成建置並公開 4 批檔案,訂於 114 年 4 月舉辦國際研討會,發表計畫成果;支持國際生活藝術組織來臺設立辦事處,串連合辦我國與東南亞國家雙邊及多邊文化交流活動,114 年大型平台「Meeting Point」將辦理「大專院校扎根系列活動」,分享國際組織工作的知識、經驗,以及東南亞藝術文化。

七、文化資產

文化資產保存意識已成為世界公民所必須具備的基本認識與素養,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及少子化之衝擊,除了保存維護及修復作業,亦積極結合文資生態系統整體觀照與科技運用,全面落實在預防維護、人才培力及教育推廣,並提升全民文資保存意識。

(一)維護與保存有形文化資產

輔導及協助地方政府與民間保存維護各類有形文化資產,並推動有形文化資產場域修復,每年完成 20 處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等文資場域修復工程;持續推動考古遺址監管保護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專業輔導機制等,以「預防性保存」為核心理念,推動國定文化資產 3D 數位保存及設置專屬保存環境監測設備作業,並著手進行國定文化資產之保存環境解析與對策,延長文化資產壽命。

(二)保存與傳承無形文化資產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陸續公告登錄重要傳統表演藝術、重要傳統工藝認定保存者(保存團體),自 98年起迄今,已公告登錄共計 40 項、60 位保存者;本部並依法辦理各項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及傳承工作, 113 年度傳習計畫計 35 案(表藝 18 案、工藝 17 案),藝生人數計有 187 人。

辦理原住民族無形文化資產輔導工作坊 2 場次及民俗性平展覽及講座活動 3 場次,共計 5 場次、10,710人次參與。

(三)文資人才培育

為尊重各項藝能之差異性及保存者對該藝能主觀認知,以「師徒制」方式委由保存者(團體)或相關單位,辦理重要傳統表演藝術暨傳統工藝傳承計畫,截至 114 年 2 月已累計 117 位結業藝生。

因應現代教育缺乏傳統修復專業科系,推動文資傳統工匠培訓課程、重要文化資產技術傳習課程、古蹟修復工地負責人及水下文化資產專業人才培育課程;自 114 年起辦理「古蹟規劃設計及監造培訓班」,並自 115 年起,參考工地負責人培訓模式,每年培育 20 位古蹟建築規劃設計及監造專業人員。

依據勞動部職能發展規範公告建築彩繪修護相關職能基準,截至 113 年已累計公告 5 項,通過勞動部 3 門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114 年將賡續發展 19項文物保存修護相關職能基準,推動文資修護專業人力養成。

(四)重啟文資法修法工程

為解決實務執行爭議,落實文化資產保存,本部持續檢討「文化資產保存法」,已於 113 年辦理 11 場專家學者與機關諮詢會議及 4 場全國分區座談,計約 1,000 人次參與,刻正依據各界意見與建議,由下而上、凝聚共識,研擬文資法修正草案,並依法制作業程序推動修法。

八、轉型正義

為落實推動轉型正義,本部辦理政治檔案研究及應用、中正紀念堂轉型、不義遺址保存等事項,透過展覽及教育推廣活動,鼓勵社會大眾多元參與,凝聚對於人權與民主價值的共識。

(一)推動轉型正義

113 年中正紀念堂辦理轉型正義推廣活動共 126場次,計 3,034 人次參與。常設展廳「台灣言論自由之路」展,113 年參觀人次約 28 萬人,8 種語版語音導覽系統約 2 萬人次使用。另國防部自 113 年 7 月 15日起,國軍儀隊移出中正紀念堂蔣介石銅像大廳,撤除原先於銅像大廳的站哨任務,儀隊演練移至民主大道前方。

國家人權博物館所轄之景美、綠島紀念園區及安康接待室,是白色恐怖時期重要之審訊、審判及監禁之空間,將持續根據歷年調查研究報告,辦理不義遺址歷史建築群及文化景觀整修、復原、保存及再利用工作。

另配合政治檔案的開放及調研成果,持續充實「國家人權記憶庫」,以落實研究成果之近用,並針對威權統治時期重要議題(含政治檔案處理流程研究、國安情治系統、威權體制等),辦理政治檔案研究及出版工作,以提升政治檔案研究量能;另研擬「不義遺址標示系統設置指引」,持續溝通及協助不義遺址管理單位設置不義遺址標示牌,辦理教育推廣活動,以彰顯發生地之歷史價值與轉型正義意義。

(二)推動《不義遺址保存條例》

為保存不義遺址、完備法制,本部業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共計 16 條條文,經提報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於 113 年 7 月 18 日函送大院審議中。同時,為加速專法草案公布後之審議公告期程,本部已於 113 年完成 26 處潛在不義遺址的調查、建立個案資料、現勘及諮詢討論等審議先期作業,114 年將再完成 19 處,預計 115 年完成全數 64 處潛在不義遺址之審議先期作業。

參、文化產業

一、影視產業

(一) 鼓勵 OTT 平台百億資金投入

支持文策院與擁有 OTT 平台的三大電信「中華電信」、「臺灣大哥大」、「遠傳電信」簽署合作備忘錄,期透過我國業者資源挹注,並與國外大型媒體集團如華納兄弟探索集團、韓國娛樂集團 CJ ENM 等合作,分別共組影視基金,期雙管齊下提增臺灣影視量能,並擴展國內外平台通路及行銷;另國發基金已核定 100 億元的第2 期「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將吸引其他民間資金進場,促進更多業者共組基金。

(二) 加速完善影視基地建置

回應劇組對時代劇場景高度需求,與臺南市政府合作建置岸內影視基地,健全國內影視音產製環境,提升影視拍攝專業場景及產製支援服務,累計已有 27 個影視及節目團隊運用或搭建場景拍攝;另預計 117年將完成建置清代、日治至戰後初期等各時期時代劇場景,並媒合 10 組以上劇組於戶外時代劇影視基地拍攝。

(三) 鼓勵題材百花齊放、故事內容倍增

鼓勵運用既有 IP 改編為多元電影作品,113 年「電影片企劃及劇本開發補助」共計補助 25 案,包括奇幻、科幻、懸疑、驚悚、動作、犯罪、社會議題等多樣題材。「劇集開發補助」鼓勵開發原生題材與 IP作品,給予創作者穩定支持、豐沛故事開發量能;「劇集劇本創作獎」致力於挖掘故事及育成編劇人才,要求入圍作品須完成完整劇本,並將於 114 年起研擬提高入圍者獎金。

(四) 培植潛力新秀及產業關鍵人才

電影產業方面,全面強化培育新導演機制,透過短片輔導金及短片工作坊等措施,養成邁向電影長片的創作者;辦理新導演長片工作坊,提供新導演法律、財務、心理及顧問諮詢等課程;引入國際師資及資源,培育各類影視人才(包含動畫、聲音、特效、攝影、企劃、動作等),113 年共計培育 3,217 人次。

電視產業方面,提升從業人員國際視野,推動產學合作縮短學用距離,透過媒合機制為產業注入新血,以厚實產業基礎人力。113 年培育各類人才 463 人次,包含製片 15 人次、編劇 144 人次、演員 230 人次、配音 59 人次、口述影像 15 人次。

(五) 豐沛影視內容產製能量

113 年補助製作長片、短片輔導金案計 50 部,當年首映之國產電影劇情、動畫長片共計 40 部,包括陰間喜劇《鬼才之道》、勵志運動片《乒乓男孩》、愛情喜劇《莎莉》、聚焦女性家庭之《女兒的女兒》等,足見其類型多元。113 年補助製作各類型節目計73 部,包括家庭倫理劇《阿榮與阿玉》、音樂紀實節目《你的島嶼我的家 3-我們的大航海時代》、學習游泳兒童節目《ㄅㄨㄌㄨㄅㄨㄌㄨ快樂學游泳》、高山攀登紀錄片《重返巔峰北壁》等。

114 年將調整電視內容補助機制,如「紀錄片製作補助」新增「前期開發」補助,完善前期籌備工作;另透過「電視及新媒體內容製作補助」,鼓勵有助人才培育之長集數劇集,支持各類內容製作。

(六) 活化產業創新及技術力

因應國際影視產製趨勢,以利面對後續國際競爭,透過獎補助機制,鼓勵業者及影視創作者應用數位視覺特效或 LED 虛擬攝影棚技術,透過實質策劃、操作經驗逐案累積,帶動業界虛擬棚運用知能及技術養成,協助業界銜接新興高階技術,提高產業技術量能突破傳統攝製方式侷限性,開發及產製多元創意影像內容,加強應用數位特效增加觀眾體驗感,如國片票房冠軍、犯罪動作片《角頭-大橋頭》等。

二、流行音樂

(一) 經典金曲在地推廣

為重塑金曲當代價值,延續產業發展能量,以 1930 年至 2000 年之流行金曲為核心內容,結合指標流行音樂據點、地方政府及本部附屬館所,扎根經典流行音樂史,推動臺灣流行音樂經典 IP 活化與應用。113 年公告「文化部流行音樂經典金曲推廣行動補助作業要點」核定補助 12 縣市執行 16 案,預定辦理演唱會或音樂節 67 場次、講座 41 場次、講唱會 29 場次、展覽 6 場次;另協力高雄流行音樂中心辦理「2024 真愛秀.藍寶石大歌廳」2 場次及支持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辦理「NTSO 交響派對《心動.故鄉情》」音樂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音樂館「風華再現—歷史中的流行音樂年代」計畫等。

(二) 產業基礎人才及新銳培育

鼓勵大學校院運用自身特色資源,引入產業師資,建構符合業界需求之人才培育課程;協助業者引進國際師資辦理專業人才工作坊,提升專業技能並與國際接軌。113 年共補助 5 間大學校院及 5 家民間業者辦理流行音樂人才培訓專業課程;支持產業投資具市場潛力之流行音樂新秀,培養新一代的明星,113 年補助 4 家業者推動品牌經紀發展;114 年將持續結合大專校院培育產業基礎人才,支持產業投資培養臺灣新聲音。

(三) 音樂內容多元發展及跨界創新

基於臺灣文化主體性,挖掘在地優秀的創作人才和作品,113 年共補助 83 件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輔助提升錄音技術、音樂製作品質;辦理「流行音樂跨界內容合製作業要點」,協助音樂產業與影視、遊戲、出版等跨產業合作,113 年計補助 6 件;114 年將持續催生具實驗創新性之作品,協助創新營運模式與建立商業合作機會。

(四) 流行音樂產業鏈創新提升

鼓勵打造以國際市場為目標、具國際規格的流行音樂及大型音樂節目,提升音樂製作、人才養成、企劃、演出製作、新媒體行銷等關鍵環節技術,培植具國際市場能量的音樂人或潛力新人,帶動流行音樂產業升級,113 年共補助 5 案國際流行音樂節目,114 年將持續辦理。

(五) 持續精進 3 大音樂獎項推升影響力

第 35 屆金曲獎頒獎典禮整體平均收視 2.78,收視總人口數為 208 萬 9 千人,全球觀看人數總計突破 1,800 萬次,海外播出平台包括全球 YouTube 金曲頻道(臺灣除外) 、新加坡 StarHub、新加坡 Mediacorp meWATCH、馬來西亞(汶萊)Astro、馬來西亞 sooka、北美(含美、加)台視美洲頻道等,有效提升金曲國際知名度;114 年將持續精進金曲獎典禮製播規格與品質,提升其海外影響力及知名度。

113 年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計有 245 件作品參賽,共頒發客語組、台語組及原住民族語組之首獎、貳獎、參獎、佳作及現場表演獎等獎項,並於原創官方 FB、YouTube 頻道進行直播;114 年將擴大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推廣效應,發掘及鼓勵投入原創母語音樂創作。

第 15 屆金音創作獎頒獎典禮, 演出者包含SINCE(韓國)、李瀧(韓國)、木谷龍也(日本)等海外藝人, 典禮全程於官方 YouTube 、Facebook、LINE TODAY、三立新聞網直播室、三立新聞網 YouTube 等串流平台轉播,並另於日本 SPACE SHOWER 及韓國 PRIZM 全程直播,顯見金音創作獎於亞洲逐步拓展知名度,網路平台觀看及觸及次數達 156 萬 7,911 次;114 年將持續推動金音創作獎成為亞洲重要音樂創作獎項地位,提高國際號召力。

(六) 完善流行音樂產業環境

為維持藝文表演票券市場秩序,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加藝文表演票券黃牛防制規範並自 112 年 6 月 2 日生效,現持續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地方政府及售票平台等,保持資訊合作交換,強化查察。另為遏止黃牛掃票,於 113 年底邀集六都地方政府研議,就實名制防堵黃牛工作推動達成共識,後續針對既有萬人以上大型場館研議熱門活動實名制。未來將持續推動實名制相關補助措施,鼓勵流行音樂展演主辦單位及售票平台實施實名制。

(七) 扶植流行音樂團隊海外展演

辦理流行音樂產業行銷推廣及鼓勵赴國外參與,連結國際音樂產業,113 年計輔助 44 組藝人團體拓展海外市場;114 年將規劃「流行音樂拓展東南亞市場計畫」,以展演結合商務交流及媒合活動,協助產業拓展海外市場,促成音樂合製、版權交易、演出經紀等國際合作機會,推動臺灣音樂出口。

三、出版產業

(一)支持文學創作,提供跨域延伸文本基礎

持續支持民間辦理各類型文學創作人才培育計畫,並透過青年創作獎勵計畫,鼓勵青年創作者嘗試多元類型之寫作題材,於創作完成後協助媒合發表管道及新書發表,106 年迄今已催生 87 部作品出版,21部獲出版合約、影視合約或改編、線上平台連載、舞台劇形式發表等,出版題材多元,多部作品獲獎項肯定及延伸發展機會,如楊双子《臺灣漫遊錄》英譯本為首次獲 2024 美國國家圖書獎翻譯文學大獎的臺灣作品;唐福睿《八尺門的辯護人》獲多項獎項並改編為電視劇;蕭瑋萱《成為怪物以前》為首部入選坎城影展 shoot the book 單元的臺灣小說等。

(二)健全出版生態系,支持數位轉型

持續推動圖書出版品銷售收入免徵營業稅;優化圖書採購,保障出版社實得圖書定價 7 折以上,並擴大推動電子書計次借閱,鼓勵數位閱讀及支持創作出版;公共出借權擴大至六都圖書館試辦。

114 年補助業者製作發行數位出版品 39 案,預計協助業者製作發行逾 1,500 種電子書及有聲書。另支持業者團體辦理數位人才培育或國際交流活動及推動數位轉型因應提升計畫等。

(三)扶植實體書店發展

持續從營運支持、輔導、行銷推廣等面向協助實體書店發展,102 至 114 年度獲補助書店及相關團體計辦理閱讀推廣活動逾 1.6 萬場,約 100 萬人次參與,並鼓勵透過特色發展、數位提升、在地連結等精進營運效能,拓展客群,增進書店自主營運能量。另透過文化幣獨立書店點數放大、結合多元藝文元素的「創新書市 庄頭書展」等政策,刺激閱讀消費、提升實體書店能見度,預計自 113 年 9 月至 114 年 5 月辦理上
百場(天)書市、逾 300 場走讀活動。

(四)舉辦書展及閱讀活動,推廣圖書並帶動閱讀風氣第 33 屆台北國際書展已於 114 年 2 月 4 日至 9 日於世貿一館辦竣,主題為「閱讀異世界」,主題國為義大利,共 29 國,504 家出版社參展,計有 1,268 位國內外講者,舉辦 1,126 場閱讀推廣活動,吸引 57 萬人次參觀。另有 119 位國際版權人來台,召開 2,031場版權會議,顯示台北國際書展不僅是國內閱讀交流場域,亦是國際間出版交流的平台。

每年舉辦金鼎獎、金漫獎、金典獎及推廣活動,獎勵並推廣優質圖書;另為響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423 世界閱讀日,預計於 114 年 4 月辦理以兒少扎根為主題年之 423 閱讀日活動。

(五)舉辦國際作家節

以作家為主、譯者為輔,以文學探討當代議題,促進文化與思想的對話與交流。114 年聚焦在「文學跨域」,將至少邀請國內作家 20 人,國外作家及譯者,預計辦理 25 場靜態活動、5 場跨域展演、2 場青年早餐會、1 場翻譯工作坊、1 場翻譯出版媒合會。

四、文創與文化科技

(一)國發基金匡列第二個 100 億元投資臺灣文化內容

本部自 100 年起運用國發基金投資點火,引導民間資金挹注我國文化內容產業,「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第二期)」已再匡列 100 億元投資額度,並自 113 年 12 月起開辦,由文策院賡續辦理投資評估審議。截至 114 年 2 月 28 日累計通過投資 246 案,核准投資金額 78.93 億元,帶動民間投資達 169.8 億元。

(二)推動空總、花創、嘉創成為創新實驗基地

於空總、花蓮文創園區及嘉義文創園區建立文創產業創新實驗基地,作為支持前端創作與技術創新研發,進行科技跨域藝術相關產業培力之各區域發展平台,推動各項實驗計畫、產業培育、藝文展演活動,將臺灣內容推展至國際舞台,並依園區發展定位,設定各園區之發展目標;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以「跨域藝術與文化創新的多功能旗艦基地」為定位,持續推動科技媒體跨域藝術的發展;花蓮文創園區以「多元文化發展中心」為定位,結合既有在地特色,融合新興科技運用與多元語言推動,提供嶄新文化科技體驗,作為跨文化、多語言的文化體驗場域;嘉義文創園區則以「文化創新產業育成基地」為目標,並導入藝文團隊及新興文創產業,打造多元體驗產業聚落,串連當前文化實驗、青年創業與體驗經濟等。

(三)打造四大國內外文創交易平台

1. TTXC 臺灣文化科技大會

整合跨部會、跨機構、地方政府及民間企業等資源,打造全台最大規模以民眾體驗為核心之影視音文化科技展會。兩年展會吸引近 293 萬參與人次、促成全球近 3,500 位文化科技工作者群聚交流,並累計帶動業者投資達 7 億元及產業衍生商機達 12 億元。

2. 臺灣文化創意博覽會

透過商展打造文創商品與圖像授權交易平臺,並以策展呈現當代文化趨勢,現已為臺灣最具規模的國際性文創展會,頗受好評,113 年參觀人數逾 60 萬人次;114 年重返臺北舉辦,將以「文化生態系」為概念策劃主題展區,呈現當代文創趨勢;品牌商展部分,將擴大邀請逾 110 位包含來自歐美等國內外買家參觀採購,並將徵選逾 500 家品牌參與展會,共同呈現臺灣多元豐富的文化創意產業面貌。

3. 臺北時裝週

113 年計有超過 50 個設計師品牌參展,邀請 55 位國際買家出席,並辦理 1,151 場次商業媒合,參與人次超過 4 萬 3,000 人。114 年臺北時裝週 AW25 將於 3 月 27 日至 30 日展開,並以「時尚・無盡」為主題,倡議全循環永續時尚,活動包含開幕秀、品牌秀等動態秀 9 場、服飾品國際買主採購洽談會,以及設計師循環市集、永續工作坊、論壇等活動。

4. TCCF 創意內容大會

為提供我國內容業者影視企劃與故事提案的展示平台,以及完善專業的版權洽商服務,以媒合臺灣潛力影視 IP 與國際資金,文化內容策進院自 109 年起辦理 TCCF 創意內容大會。113 年分為「提案大會」、「市場展」與「國際論壇」等單元,共吸引來自 35 國 1,722 位專業人士,進行 3,230 場會議,舉辦 41 場產業活動,總參與人次達 1 萬 5,000 人次。114 年 TCCF 大會預計於 11 月 4 至 7 日於南港展覽館舉辦。

(四)推動科技藝術及博物館科技服務

借重臺灣在資通訊、半導體領域前瞻技術發展優勢,支持文化內容導入科技應用,包括沉浸式科技、 XR 技術及多人走動式 VR 等,每年扶植科技藝術作品、節目等成果 5 至 10 件,並帶動博物館科技服務人次每年提高 5%。113 年度共研發製作 13 件科技藝術作品,且歷年扶植作品拿下國內外獎項 2 項、入圍 6 項,並赴國際展演 12 次,積極提升國際能見度;另補助 XR 沉浸式影像創作 38 件,包含臺灣文化元素、文學、視覺及表演藝術之跨域合作,目前已有河床劇團「寂靜」、狠劇場「放開你的頭腦」入圍威尼斯影展等亮點成果;補助 5G 科技影音展演創新應用 10 件,包含以 5G 科技技術結合臺灣本土影視音文化、節目產製、漫畫等多元內容。

(五)辦理「臺灣圖像角色 IP 品牌發展徵件計畫」

為提升我國圖像角色 IP 產業發展,拓展原創圖像角色故事內容與授權開發合作,透過補助具潛力圖像 IP 產出全新圖像角色應用指南及前導片、試閱本或樣品等前期內容開發形式,展現圖像角色之故事力及多元授權可能性,壯大臺灣圖像 IP 成為文化黑潮。 113 年共補助 34 案,並將於 114 年辦理授權媒合推介等輔導支援,透過 2025 文博會(8 月 5 日至 8 月 11 日),在臺北南港展覽館辦理成果展示發表,展示促進媒合示範案例。

五、動畫與漫畫

(一) 動畫產業

1. 支持臺灣原創動畫產製

為集中對動畫產業之資源挹注,使政策更貼近產業需求,從前期開發到製作給予支持,期促進原創動畫產業化及建立長期商業回收模式, 114 年將新設「動畫節目製作補助要點」,並於長片輔導金獨立增設「動畫組」,支持原創動畫長片產製。

2. 鼓勵「動畫電影」、「動畫劇集」之劇本開發申請因動畫與一般劇集前期開發的項目與方式不同,114 年於「動畫節目製作補助要點」新設專屬動畫之「前期開發」補助,協助創作者完善前期籌備及市場分析工作,降低開發風險,並鼓勵運用本土漫畫、繪本等題材開發劇本,另開放出版事業申請補助。

3. 強化影視動畫專業人才培育

113 年培育電影動畫專業人才計 459 人次; 114 年規劃於影視人才培訓補助要點增設電視「動畫」培訓類別,針對動畫企劃、劇本、技術、配音、音效及整合行銷等動畫關鍵人才進行培育,充實動畫劇集劇本及影視內容產出,帶動 IP長期發展,健全產業生態系。

4. 輔導動畫參與國際影展及協助拓展海外市場

113 年協助動畫業者參加法國安錫國際動畫影展市場展等,拓展海外市場,其中,動畫參展影視作品計 75 部;另以「臺灣品牌」整合行銷概念,持續輔導文策院及我國業者組團設置大型「臺灣館」參加國際影視展會,並鼓勵動畫業者自行參展,與國際影視內容業者及買家進行洽商、行銷節目及交流合作,114 年將持續推動。

(二)2027 漫畫產業發展—T-Comics 新臺漫時代

1. 提升本土漫畫產製量能

推動「漫畫創作及出版行銷獎勵」,支持臺灣漫畫家及出版社產製原創漫畫並協助推廣,迄今累計產出期刊及單行本逾 770 本,多部作品獲國內外獎項肯定;以「文化黑潮之 T-Comics 臺灣中長篇漫畫產製徵案要點」,補助已累積一定經驗的創作團隊或具市場發展性的作品發展 3 至 5 集中長篇,以帶動漫畫人才、技術及製作規模升級,促進臺灣漫畫產業長期經營及多元發展,並促成及製作不同主題及世代的漫畫作品,打造多元型態的漫畫內容,展現臺灣漫畫蓬勃的生命力。

2. 培植優秀原創漫畫創作者及產業相關人才

預計 114 年夏、秋二季辦理「臺漫國際系統性合作培訓課程」,與日本漫畫培訓單位合作,針對漫畫創作與編輯相關人才分別辦理進階創作工作坊、專業編輯訓練;並配合 10 月辦理之金漫獎頒獎典禮及系列活動,邀請日韓、歐美國際級創作者、編輯、編劇來臺開設大師班,透過專業指導與深度培訓,加強產業各環節之培力。另規劃辦理青少年校際漫畫大賽,鼓勵進行原創漫畫創作,挖掘創作新秀,增加青少年對臺灣漫畫之關注與認識。

3. 辦理「臺灣漫畫不打烊」系列活動

自 113 年 10 月至 114 年辦理總統府漫畫展,並於每年度配合金漫獎頒獎典禮,辦理金漫特展、漫畫行春等;同時廣邀書店、學校、圖書館、數位閱讀平台合作,辦理線上線下書展及相關推廣活動,集結相關出版單位於書展期間銷售臺灣漫畫並辦理座談會、簽書會等活動,加強推廣臺灣漫畫。

4. 結合翻譯出版獎勵計畫加強版權銷售

持續選送漫畫家赴法國安古蘭及布洛瓦、德國柏林文學學會、西班牙談論藝術村等地駐村交流,並於駐村期間結合法國安古蘭國際漫畫節、法蘭克福書展等海外書展參展計畫,與在地出版社、版權經紀人及讀者交流,提升臺灣漫畫國際知名度,114 年起預計新增參加泰國曼谷書展並辦理臺灣漫畫版權推介會,拓展東南亞市場。另透過「翻譯出版獎勵計畫」獎勵外國出版社翻譯出版臺灣優秀圖書,至今計獎勵漫畫 64 案、11語種;並以「文化黑潮之拓展臺流文本外譯 Books from Taiwan(BFT)2.0 計畫」,嚴選具有國際版權銷售潛力之漫畫出版品製作英譯樣章、書訊,搭配網站、專屬版權人及海外書展宣傳,強化版權銷售。

5. 促進漫畫 IP 影視化

規劃自 114 年起辦理漫畫短片製作補助,補助出版社或相關團體將漫畫轉製為真人或動畫短片。每部約 10~60 分鐘,展現漫畫跨域應用可能性,提升臺灣漫畫關注度。辦理漫畫跨域提案徵選,結合提案工作坊、公開發表、媒合會議及深度面談交流等,協助具市場與跨域發展潛力之漫畫,與遊戲、影視、動畫等相關業者媒合,進一步銜接本部相關獎補助及文策院投融資資源,培育跨漫畫、影視、動畫、遊戲等領域之漫畫 IP,提升臺灣原創內容產業價值和國際競爭力。

6. 積極籌備 2027 國際漫畫節

規劃於 2027 年結合金漫獎頒獎典禮,串聯本部中部所屬館所包含:國家漫畫博物館園區、國立臺灣美術館、國家歌劇院及文化資產園區等場域,辦理首屆國際漫畫節,除規劃於國立臺灣美術館辦理大型國際漫畫特展外,亦將運用各場域特性辦理漫畫相關藝術演出、創新漫畫市集、漫畫展售與版權交易、漫畫政策十年作品展、臺灣漫畫外譯作品展等,以及相關國際大師班、講座、工作坊等推廣活動,展現臺灣漫畫產業多元面貌,吸引大眾認識、喜愛臺灣漫畫,並加深國際連結。

肆、文化建設

一、 臺南國家美術館

以南美 2 館為基地成立「臺南國家美術館籌備處」,籌設成立臺南國家美術館相關作業,以及推動近現代美術史之蒐集、研究、典藏等事宜。籌備處於 114 年 3 月 25 日掛牌,並宣布「福爾摩沙時代─臺灣近現代美術的知識啟蒙」展覽開展。

二、 國家兒童未來館

國家兒童未來館旨在提供兒童及家庭創新的藝文體驗,預計 115 年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續行工程招標與發包,將配合建築設計進度,持續蒐集兒童觀點及專家學者意見,逐步建構後續階段的兒童參與式規劃。另為讓孩子與建築共同成長,114 年春夏將在基地內設立願景館,以科技、藝術跟社會等議題讓現在的孩子有機會參與,讓每一代的兒童可以跟兒未館產生關係。

三、 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

(一)修復工程

1. 景美紀念園區

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整修工程已完工,已於 114 年 3 月辦理複驗;最高軍事法院整修工程預計 114 年 4 月辦理竣工驗收;汪希苓特區圍牆整修工程預計 114 年 4 月竣工。

2. 綠島紀念園區

文化景觀工程預計於 114 年 9 月完工;十三中隊景觀修復工程、綠洲山莊修復工程等,均已核定基本設計,刻正辦理細部設計審議作業。

(二)人權紀念碑揭牌

近年來隨著政治檔案的開放,人權館逐步累積研究成果,並據以更新二二八及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名單,景美紀念園區紀念碑將於 114 年 3 月底完工,預計於 4 月 24 日辦理揭牌典禮;綠島紀念園區人權紀念碑已改善完成,預計於 114 年 5 月 17 日辦理揭牌典禮。

(三)展示典藏大樓工程

景美紀念園區為現地保留型博物館,由於園區建築均為歷史建築,博物館所需之展示、專業典藏及公共服務空間不足,此次工程將修建地上 3 層既有建築,增建地下 3 層、地上 3 層博物館展示典藏大樓,並整合建築週邊景觀,讓人權博物館在保存歷史與記憶外,具備更周全的博物館功能,以持續傳遞及宣揚人權價值,預計於 117 年 6 月完工。

四、 國立臺灣文學館臺北分館(臺灣文學糧倉)

113 年已完成歷史建築「糧食局倉庫」修復工程,再利用為「臺灣文學糧倉」,做為國立臺灣文學館在臺北的第二據點,預計 114 年上半年啟用。為延續歷史脈絡,規劃將其作為文學及創作者孵育跨域作品的空間與交流平台,促進出版及作者交流合作機會,並提供創作者靈感與資源,探索文學新可能。

五、 國立中正紀念堂(演藝廳)

中正紀念堂演藝廳設備改善裝修工程預計於 114 年 7 月驗收後啟用。演藝廳規劃轉型為 8K 多功能劇院,將定期放映民主、人權主題電影或表演,並結合人權館、本部影視局、影視聽中心等資源,提供臺北市最佳人權電影放映場所;另將邀請適合之藝文團體進行人權民主相關主題演出。

六、 國家鐵道博物館

114 年度將完成園區北側範圍,包括市民大道沿街面景觀並開放澡堂、總辦公室、大禮堂、技工養成所、材料試驗所等展場,車輛展示包含柴電工場、組立工場(部分空間)的靜態展示及動態乘車體驗活動。未來將充分發揮「活的鐵道博物館」核心價值,延伸臺灣鐵道發展脈絡,進而與世界對話。

七、 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

建置包含聲響實驗室、IP 內容實驗室虛擬攝影棚、動畫創作者基地等專業創作、實驗及培育設施,並以實驗基地、產業培力中心、文化平臺及國際機構結盟等四大主軸,策略推動科技媒體跨域藝術的發展,提供跨域藝術工作者實驗創作支持場域,並開放公眾參與。現正持續進行場域空間優化,預計於 114 年底完成古蹟修復再利用工程;另同步規劃第 3 期整體發展計畫,持續打造空總成為城市藝文體驗入口。

八、 國立國父紀念館(大會堂)

為提升展演設備效能、改善民眾觀演品質、加強公共安全與永續性能,以期符合藝文發展需求並擴大劇場使用效能,辦理國父紀念館大會堂暨周邊設施升級工程,預計 116 年 3 月竣工。

九、 國立歷史博物館(典藏庫房)

原有典藏空間設於正館五、六樓閣樓,無法容納全部藏品,且未達現代典藏環境標準,為提供專業、安全、可控的環境,妥善保存國家重要文物,辦理文物典藏庫房新建工程,預計 116 年竣工。

十、 國立臺灣博物館(昭和樓)

為提高歷史建築空間活化再利用之效能,修復再利用歷史建築「原臺灣重要物資營團(昭和樓)」,並藉由於必要附屬設施「增建棟」增建四樓、調整一樓空間使用機能,強化歷史建築空間公共性及使用彈性。

十一、 影視聽中心二期計畫

於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現址旁擴增進行二期計畫,辦理場館規劃及興建、藏品檔案及設備整理、搬遷及進駐等,俾完善影視聽中心硬體設施,期可「藏用合一」,建置國家影視文化保存及推廣示範基地,發揮整體功能。

十二、 桃園市立美術館

為提升地方藝文館舍發展,鼓勵在地藝文能量積累,本部補助桃園市政府辦理桃園市立美術館興建計畫,透過中央經費挹注結合地方資源,完善藝文近用環境,帶動在地藝文氛圍及研究能量。桃園市政府業於 114 年 1 月提送本案第 2 次修正計畫書,已函報行政院審查。

十三、 國家漫畫博物館

「國家漫畫博物館公共建設計畫(2024-2029 年)」修正草案已於 113 年 12 月 29 日報請行政院審議,並持續辦理國家漫畫博物館北側園區 4 棟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規劃設計、新建場館建築建置計畫、環境整備統包工程等相關作業。

十四、 岸內影視基地

為完善岸內影視基地之設施,持續辦理時代場景建置、倉庫整修工程、硬體設備採購、基地行銷推廣與必要之營運維護及周邊機能串連等工作,同時推動劇組搭景補助與素地整備,將加速基地之設施建置到位。

十五、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二期計畫

做為國內以「臺灣歷史」為主題的國家級歷史博物館,臺史博致力保存、探索、共創及分享臺灣多元歷史經驗與文化內涵。為呼應世界博物館發展趨勢及面對當前發展問題,啟動第二期擴建計畫,俟 114 年計畫獲行政院核定後,即啟動各項工程規劃,預計於 119 年完工後開放營運,成為世界認識臺灣首要窗口。

伍、結語

文化的形成從來不是一朝一夕可畢功於一役,臺灣文化由下而上充滿了蓬勃發展的生命力,建立臺灣文化主體性,將有形無形歷史文化串連,讓各族群文化共存共榮,凝聚臺灣人對自身土地和文化的認同,用文化團結臺灣並迎向世界,是本部責無旁貸的任務與願望。

本部 114 年度主管預算遭刪凍金額頗鉅,對於本部推動文化產業振興、支持藝文工作者、藝文團體發展及國際交流等政策,已造成重大影響。

尤其當臺灣的文化軟實力,隨著臺灣的政治、經濟發展,更加被世界看見的此時,懇請各位委員在預算解凍及所需經費上給予支持,持續鞭策指教本部各項文化施政,讓臺灣的文化走進各地、走入日常、航向世界、闊步未來。謝謝!


文化部 - 立法院報告類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113.05.22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113.03.27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口頭報告(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口頭報告(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

文化部專題報告(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口頭報告(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口頭報告(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口頭報告(立法院第10屆第2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口頭報告(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口頭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口頭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口頭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口頭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

文化部主管106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動支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口頭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

文化部主管106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動支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口頭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

文化部主管105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動支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口頭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

文化部專題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

文化部及所屬單位105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動支專案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

文化部臺灣出版市場的困境與突破專案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

文化部業務概況口頭報告(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

文化部施政工作報告(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

文化部成立二週年業務推動專案報告(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

文化部施政工作報告(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

文化部「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15場公聽會報告(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

文化部「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14場公聽會報告(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

文化部施政工作報告(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

文化部成立一週年業務推動專案報告(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

文化部施政工作報告(立法院第8屆第3會期)

文化部施政工作報告(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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