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法令講堂將自106年8月24至11月14日辦理,共計20場次,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2017-08-16
一、 辦理目的:《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及《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案業經立法院分別於104年11月24日、105年7月12日三讀通過,並經總統104年12月9日、105年7月27日公布施行。為增進各界對《文化資產保存法》及《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法令知識、案例與文化資產保存實務操作之瞭解,爰規劃辦理文化資產法令講堂,期透過法令講堂之進行,促進各界對文化資產保存維護之認識與瞭解。
二、 辦理時間:106年8月24日至106年11月14日,共計20場次。
三、 辦理地點: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花蓮縣政府、臺東縣政府文化處、澎湖縣政府文化局、金門縣文化局、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詳細講堂活動地點請參閱報名簡章。
四、 招生對象:
(一) 招生對象分為一般大眾、文化資產相關團體、學術研究機構相關系所之師生及文史團體等,以及中央、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承辦文化資產業務之人員、文化資產所有權人、管理人(機關)等,每場次以60人為原則。
(二) 本講堂課程將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證時數。
六、 交通方式:各講堂之交通方式請詳見活動網站之「交通資訊」。
106年文化資產法令講堂
《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及《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案業經立法院分別於104年11月24日、105年7月12日三讀通過,並經總統104年12月9日、105年7月27日公布施行。為增進各界對《文化資產保存法》及《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法令知識、案例與文化資產保存實務操作之瞭解,爰規劃辦理文化資產法令講堂,期透過法令講堂之進行,促進各界對文化資產保存維護之認識與瞭解。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執行單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建築與室內設計系
場次
|
日期
|
地點
|
議題/講師
|
時間
|
1
|
8/24(四)
|
臺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求是書院
|
新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重點說明
薛琴 建築師
|
13:30-16:10
|
2
|
8/25(五)
|
臺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衡道堂
|
古蹟保存計畫說明
曾憲嫻 老師
|
09:20-12:00
|
3
|
8/25(五)
|
臺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衡道堂
|
文化資產保存法考古遺址類相關子法說明
林宏隆 科長
|
13:30-15:00
|
考古遺址實務案例說明
林宏隆 科長
|
15:10-16:10
| |||
4
|
9/1(五)
|
臺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衡道堂
|
文化資產保存法子法(總則)說明
洪益祥 專門委員
|
09:20-12:00
|
5
|
9/1(五)
|
臺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衡道堂
|
文化資產保存法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類相關子法說明
游英俊 視察
|
13:30-16:10
|
6
|
9/10(日)
|
馬祖
連江縣政府文化處民俗文物館演講廳
|
新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重點說明
薛琴 建築師
|
10:00-11:00
|
文化資產審議及相關處理程序說明
洪益祥 專門委員
|
11:10-12:10
| |||
文化資產保存法考古遺址類相關子法及實務案例說明
林宏隆 科長
|
13:40-15:10
| |||
文化資產保存法聚落建築群、史蹟與文化景觀類相關子法及實務案例說明
游英俊 視察
|
15:20-16:50
| |||
交流座談
張仁吉 副局長
|
16:50-17:50
| |||
7
|
9/20(三)
|
花蓮
花蓮縣政府大禮堂
|
新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重點說明
施國隆 局長
|
09:30-10:40
|
文化資產審議及相關處理程序說明
洪益祥 專門委員
|
10:50-12:00
| |||
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法令及相關審議程序操作說明
蔡志偉 老師
|
13:20-14:50
| |||
文化資產保存法考古遺址類子法與實務操作說明
林宏隆 科長
|
15:00-16:30
| |||
交流座談
施國隆 局長
|
16:30-17:10
| |||
8
|
9/21(四)
|
臺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求是書院
|
文化資產保存法與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競合適用及實務案例說明
閻亞寧 老師
|
09:20-10:50
|
11:00-12:00
| ||||
9
|
9/21(四)
|
臺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求是書院
|
行政程序法
郭介恆 老師(暫定)
|
13:30-16:10
|
10
|
9/22(五)
|
臺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求是書院
|
古物分級指定法規與實務
蔡美麗 科長
|
09:20-10:10
|
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辦法與作業手冊規劃
蔡斐文 老師
|
10:20-11:10
| |||
古物運出入法規與古(文)物外展申請實務
廖桂英 老師
|
11:20-12:10
| |||
11
|
9/22(五)
|
臺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求是書院
|
文化景觀類保存維護實務案例操作說明(暫定)
李光中 老師
|
13:30-16:10
|
12
|
10/6(五)
|
金門
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三樓會議室
|
新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重點說明
施國隆 局長
|
09:30-10:40
|
文化資產審議及相關處理程序說明
洪益祥 專門委員
|
10:50-12:00
| |||
文化資產保存法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類子法與實務操作說明
游英俊 視察
|
13:30-15:00
| |||
文化資產保存法與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競合適用與實務操作說明
閻亞寧 老師
|
15:10-16:40
| |||
交流座談
施國隆 局長
|
16:40-17:20
| |||
13
|
10/13(五)
|
臺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求是書院
|
文化資產保存法無形文化資產類相關子法說明-有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閻亞寧 老師
|
09:20-10:20
|
文化資產保存法無形文化資產類相關子法說明-五大類無形文化資產
黃貞燕 老師
|
10:30-12:00
| |||
14
|
10/13(五)
|
臺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求是書院
|
行政救濟
郭介恆 老師(暫定)
|
13:30-16:10
|
15
|
10/20(五)
|
澎湖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二樓會議廳
|
文化資產保存法與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競合適用及實務案例說明
閻亞寧 老師
|
09:10-10:40
|
新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重點說明
洪益祥 專門委員
|
10:50-12:00
| |||
文化資產審議及相關處理程序說明
洪益祥 專門委員
|
13:30-14:30
| |||
文化資產保存法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類子法與實務操作說明
游英俊 視察
|
14:40-16:10
| |||
交流座談
邱建發 副局長
|
16:10-17:00
| |||
16
|
10/30(一)
|
臺東
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藝文中心會議廳
|
新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重點說明
施國隆 局長
|
09:30-10:40
|
文化資產審議及相關處理程序說明
洪益祥 專門委員
|
10:50-12:00
| |||
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法令及相關審議程序操作說明
蔡志偉 老師
|
13:20-14:50
| |||
文化資產保存法考古遺址類相關子法及實務操作說明
林宏隆 科長
|
15:00-16:30
| |||
交流座談
施國隆 局長
|
16:30-17:10
| |||
17
|
11/7(二)
|
臺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求是書院
|
文化資產保存法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類相關子法說明
林其本 科長
|
09:20-10:20
|
實務操作說明
林其本 科長
|
10:30-12:00
| |||
18
|
11/8(三)
|
臺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求是書院
|
文化資產保存法無形文化資產類相關子法說明-有形保存技術及保存者
閻亞寧 老師
|
09:20-10:20
|
文化資產保存法無形文化資產類相關子法說明-無形保存技術
黃貞燕 老師
|
10:30-12:00
| |||
19
|
11/8(三)
|
臺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求是書院
|
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法令及相關審議程序說明
蔡志偉 老師
|
13:30-16:10
|
20
|
11/14(二)
|
臺中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求是書院
|
水下文化資產保存之國際公約與我國法實踐
吳培福 老師
|
13:30-15:00
|
我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現況介紹
蕭銘彬 科長
|
15:10-16:10
|
備註:
主辦單位保留調整活動之權利,本法令講堂各場次及議程以活動網站及當天會場公布為準。
如遇颱風,將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依據,若該場講堂地點公布停止上班或上課,主辦單位得取消或延期開課;其它天災或相關因素無法正常開課時,將於本網站公告延期辦理。
四、招生對象
- 招生對象分為一般大眾、文化資產相關團體、學術研究機構相關系所之師生及文史團體等,以及中央、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承辦文化資產業務之人員、文化資產所有權人、管理人(機關)等,每場次以60人為原則。
- 本法令講堂將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證時數。
五、報名方式
- 本法令講堂一律採用線上報名,請至活動網站點選「報名參加」,進行報名作業,若有報名上的問題再請與我們連絡。活動網站QR code:活動網址:http://cultrualheritage.weebly.com/
- 本法令講堂報名截止日期為各該場講堂開課前三天,並於該場講堂開課一周前,陸續於活動網站公布錄取學員名單。
- 有需要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者,請於報名系統上填寫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郵寄地址,確認出席狀況後,將由執行單位統一登錄或郵寄上課證明,提供學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
- 如有疑問請洽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建築與室內設計系助理:吳小姐、龔小姐,電話:(05)534-2601轉6392
六、交通方式
各講堂之交通方式請詳見活動網站之「交通資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