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專案質詢
案號:123
來函日期:106年9月30日
發文日期:106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院臺專字第1060098424號
辦理機關:教育部
業 務 別:教育及體育、其他
案由
本院邱委員議瑩,有鑑於「新一代設計展」參展對象為應屆畢業生,雖有益於拓展學生設計潛力的能見度,並促進國際交流、增加產業市場競爭力,惟不宜造成學生及家庭過度之經濟負擔。本展以國內外設計相關之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為參展主體,衡諸指導、主辦、協辦及執行單位卻不見教育部,顯無法掌握大專院校相關系所在要求學生負擔學習成績、作品設計成本、共同布展成本等工作配置之平衡情形。爰此,教育部應主動要求各校系所負擔一定程度之支出,讓學生設計回歸到學問與實務應用為參展核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由經濟部工業局主辦、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執行之第36屆「新一代設計展」,於本月19-22日假世貿展覽館參展。本展以國內外設計相關之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為參展主體,衡諸指導、主辦、協辦及執行單位卻不見教育部,顯無法掌握大專院校相關系所與學生之間工作配置之平衡情形。
二、經濟部及各大專院校設計科系為提供優秀學生作品有露出機會並加強產學合作,該設計展36年來成為國際設計新秀盛典,值得嘉許。惟不可或忘設計展主體為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應考量其經濟能力及學業優先,校方及系所應負擔絕大部分成本,避免陷入校系將學生設計心血視為免費行銷學校、成為招生廣告之虞。
答復內容
邱委員就「新一代設計展」造成學生及家長過渡之經濟負擔、學生設計回歸到學問與實務應用為參展核心等問題所提質詢,經交據教育部查復如下:
一、分擔參展場地租金,落實減輕學生相關費用之負擔
(一)
為避免因參展而造成學生及家庭經濟負擔,將自107年度起與經濟部共同分擔「新一代設計展」之場地租金費用,讓學生專注於創作。
(二)
另考量設計領域學生在作品之製作花費甚多,爰有關學生參展時所需之媒材費、裝潢費…等,業於106年9月15日函請學校由「高教深耕計畫」、「私校獎勵補助補助」等相關預算協助之。倘學生於校內場地舉辦之畢業展,建議學校免費提供場地或給予優惠之場租;學生若因經濟因素無法負擔畢業展相關費用者,則請學校啟動弱勢助學機制,依個案給予適當幫助,以降低學生經濟負擔,協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三)
另為活化本部所轄館所場地使用功能,發揮陽明山中山樓社教功能,本部業訂「國立臺灣圖書館『畢業(成果)展』in中山樓實施計畫」,並於106年6月行文各大專校院,鼓勵學校至該場地辦理畢業成果展,讓學生有更多的選擇空間發揮創意,同時也減輕藝術與設計領域學生在參展方面之經濟壓力。
二、加強向學校宣導參展目的宜回歸學生主體,避免淪為招生宣傳
(一)
配合經濟部於106年8月16日成立之「新一代設計展工作小組」,陸續於106年9月13日、21日進行相關議題之研議,經濟部將規劃由「校」,改為由「系」作為報名參展單位,強調設計新銳之原創、熱情、活力…等,作為每年展覽主題;同時將規劃辦理「2018新一代設計展參展說明會」,邀請學校及學生參加,提供相關意見與交流,以取得最大共識,順利推展活動。
(二)
另本部將於大學或教務主管等重大會議持續向學校宣導,學生參加畢業展,應以簡樸撙節、不鋪張為原則,並考量展覽可運用之資源、作品素材之選用;策展主題應回歸學生展示作品,避免失焦而失去參展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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