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7日 星期一

「中小學老舊校舍補強、整建計畫執行成效及未來規劃方向」專題報告


113 年 10 月 7 日

立法院第 11 屆第 2 會期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 3 次全體委員會議

「中小學老舊校舍補強、整建計畫執行成效及未 來規劃方向」書面報告

⊙教育部>

https://lis.ly.gov.tw/lydbmeetr/uploadn/113/1131007/502.pdf

目 次

一、前言

二、執行成效

三、未來規劃

四、結語


一、前言

臺灣因位處全球地震活動最為激烈頻繁的環太平洋地震帶,隨時受到地震災害的威脅。而學校除了提供學童個體發展、教育學習的主要場地,也是配合各機關作為重大公共事務(如各項考試、檢定等) 的服務據點,而在重大災害發生時,更兼負指揮應變、救災救護、安置收容之任務。

鑑於學校校舍在教育學習、公共服務與社會安全的重要性,為確保校舍的安全,本部自 98 年起與地方政府陸續獲行政院大力支持,編列特別預算、年度預算及公共建設預算推動多期耐震能力改善計畫,以 88 年 12 月 31 日前興建之教學用途之校舍為主,進行各項耐震能力評估,並建置校舍耐震資料庫掌握各棟校舍耐震能力履歷,透過「現地普查」、「初步評估」、「詳細評估」、「設計」及「工程」等作業,系 統化確認校舍耐震能力,逐步篩選出耐震力不足之校舍,督導地方政府依評估結果之耐震能力指標及急迫性順序,透過經濟有效之補強方式提升校舍耐震能力或辦理拆除重建,至 111 年底本部最後一期專案計畫結束,現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用校舍皆能符合內政部相關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

考量校舍隨時間老化,112 年起,各地方政府所轄學校如有因環境或使用情形等因素產生建築結構安全性疑慮之校舍,係透由行政院一 般性補助款指定項目經費,逐年進行改善。考量老舊校舍整建項目之額度常受限於地方政府整體預算規劃,尚難於短期內針對高齡校舍全數進行拆除整建。為協助全國中小學校舍均能因應強震,擬再爭取經費,協助地方政府加速改善,以下就老舊校舍補強、整建計畫執行成效及未來規劃說明。

二、執行成效

(一) 98 年迄今辦理情形

為因應臺灣地震頻繁,本部自 98 年起系統化地辦理校舍耐震能力改善相關計畫,優先改善高震損(耐震係數 CDR 值小於 0.5)校舍安全,逐步提升校舍之耐震能力。全國中小學校舍總棟數為 2 萬 7,227 棟,屬教學使用且為 88 年(含)以前興建須辦理評估(含初、詳評)者計 1 萬 7,773 棟。前開校舍中,經評估後有耐震疑慮需補強或拆建之校舍共 8,788 棟,本部已結合 98 至 111 年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及數期耐震能力改善計畫,投入經費新臺幣 1,315.2 億元(含專案計畫經費、地方政府執行專案計畫之配合款及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加上各地方政府另行編列之相關預算,中央與地方合力建立完整之制度與作業流程,累積豐富執行經驗,共同完成補強 6,691 棟及拆建 2,097 棟(詳下表),達成內政部耐震規範。

歷年挹注經費及執行棟數如下表,依據下表資料顯示,自 98 年起逐年結合特別預算、年度預算及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進行老舊校舍 整建,至 105 年已完成高震損(耐震係數 CDR 值小於 0.5)校舍補強2,998 棟及拆建 1,324 棟,有效降低地震來臨校舍倒塌風險;106 年起辦理 2 期耐震改善相關計畫,協助校舍進行改善,其中,106 至 108 年加速改善耐震指標 Is 值小於 80 之校舍,計完成補強 2,296 棟及拆建580 棟;109 至 111 年則賡續協助 Is 值 80 至 100 之校舍,達到內政部耐震規範,計完成補強 1,397 棟及拆建 193 棟。而 112 至 114 年主要以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指定項目經費支應,3 年計核定 82.3 億元(包括 1.1 億元為本部公務預算,及一般性補助款 81.2 億元;其中 114 年編列一般性補助款 27 億元),預計完成補強 64 棟及拆建 88 棟,持續協助全國老舊校舍逐步進行整建。

表:98-114 年推動中小學提升校舍耐震能力經費及棟數情形一覽表

 

年度

金額

(億元)

辦理棟數(棟)

 

說明

補強

拆建

 

98-105

 

736.6

 

2,998

 

1,324

 105 年底完成高震損(CDR 

小於 0.5)校舍整建

106-108

390.1

2,296

580

改善Is 值小於 80 之校舍

109-111

188.5

1,397

193

協助Is  80  100 之校舍

98-111 小計

1,315.2

6,691

2,097

 

112-114

82.3

64

88

114 年編列一般性補助款 27 億元

98-114 總計

1,397.5

6,755

2,185

 

(二) 執行成效

因本部自 98 年起,已預先積極推動老舊校舍之耐震能力改善計畫,各地方政府亦配合積極督導所轄學校改善校舍耐震能力,故已完成耐震能力改善之學校校舍,於近年多次地震均未發生結構性震損。以 107 年 0206 花蓮發生芮氏規模 6.2 強震為例,花蓮雲門翠堤大樓、統帥大飯店等建築物因不敵強震而傾斜倒塌,造成多位民眾與遊客傷亡。但位於米崙斷層上的花蓮縣明禮國小,在經歷花蓮強震後,因其教學大樓已執行補強工程(含剪力牆、翼牆、擴柱補強),故未造成結構損傷。由此可知,雖臺灣地震頻繁,但在本部研訂相關耐震計畫並積極協助下,地方政府及學校於推動老舊校舍之耐震能力改善及完成 校舍耐震能力評估上,已具高度成效,對於維護師生安全具有顯著效益,校舍已達「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目標。

另 113 年 4 月 3 日花蓮發生芮氏規模達 7.2 的地震,是自 921 大地震以來的最大地震,除了花蓮縣花蓮市天王星大樓等多棟建築物倒塌或毀損外,全國更造成 13 人死亡及 1,140 人受傷等災情,全國中小學校舍結構幾乎未受該次震災影響,僅少數學校建物因老舊劣化而造成校舍毀損,引發社會各界對老舊校舍使用安全之關注。

三、未來規劃

考量建物之維護及耐久性亦是影響建築物安全之重要因素,校舍建築結構安全性可能因屋齡增加以及本身結構材質的不同,產生老劣化情形,或受地震、氣候等環境因素或人為使用因素而逐漸降低其安全性。如臺灣潮濕之海島氣候,加上二氧化碳排放及海風帶來的氯離子,往往加速混凝土和鋼筋腐蝕,加以各地方政府多次反映所轄諸多校舍因為老舊已出現劣化情形,再加上近年芮氏規模 6 以上之地震頻傳,校舍安全性應予再次確認。

為確保師生及校園安全,本部業向行政院提報中長期個案計畫爭取預算,擬針對老舊且具潛在危險之校舍,再予評估及辦理整建。說明如下:

(一) 辦理棟數

爭取辦理 319 棟校舍整建(拆除重建及整地),參照過往推動經驗重建比率約 63%計算,本計畫預估重建 200 棟、整地 119 棟。

(二) 規劃期程及經費編列

執行期程規劃自 115 年至 117 年,且為利本期計畫工程順利施作,114 年將先行辦理前期作業規劃(包括老舊校舍全面盤點建檔及設計規劃等),以利銜接後續年度工程發包作業,協助各地方政府加速完成校舍改善。本期計畫所需總經費約為 350 億元(拆除重建每棟約 1.74 億元、拆除整地每棟約 750 萬元估算),經費來源分別包括公共建設經費 173 億元、各地方政府依補助比率編列縣市配合款約 86 億元及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指定辦理老舊校舍整建經費 91 億元。地方政府優先以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指定項目經費支應,不足部分向本部申請公共建設經費,經審核通過後予以補助。

(三) 計畫執行之專業技術與能力

前經行政院支持辦理數期的耐震能力改善計畫以來,本部已制定校舍耐震評估作業、補強設計、補強工程及拆除重建之相關作業規範, 包括「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初步評估作業規範」、「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詳細評估作業規範」、「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結構 耐震能力補強設計作業規範」、「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耐震補強工程監造作業規範」、「高中職及國中小校舍耐震補強工程施工作業規範」、「補強設計使用隔減震工法審查注意事項」及「國民中小學老舊校舍拆除重建作業規範」等文件,以利各地方政府及學校承辦人員有所遵循, 並確保相關作業之執行品質,其推動模式可作為本次爭取之老舊校舍拆除重建計畫參考依循,本計畫有關老舊校舍拆除重建部分,將請各地方政府依老舊校舍拆除重建作業規範辦理。

四、結語

本部與各地方政府和學校在過往辦理老舊校舍耐震能力改善相關計畫基礎上,已累積豐富的成果和經驗,並建立專業的技術與能力, 審酌地震之發生具瞬發性且難以預料,為協助各地方政府加速改善老 舊校舍安全,確保於地震發生後,校舍能安全無虞,爰本部業於 113 年 8 月 8 日函報行政院申請「公立國民中小學老舊校舍拆除重建計畫(114-117 年度)」,爭取透過公共建設預算及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之挹注,加速校舍整建工程,以保障師生的安全,如獲行政院核定經費,將與地方政府共同協助改善整體校園環境。


「中小學老舊校舍補強、整建計畫執行成效及未來規劃方向」專題報告

⊙行政院主計總處>

https://lis.ly.gov.tw/lydbmeetr/uploadn/113/1131007/504.pdf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中小學老舊校舍補強、整建計畫執行成效及未來規劃方向」進行專案報告,至感榮幸。

臺灣位處地震活動頻繁的環太平洋地震帶,為維護師生安全,中央自 98 年起以各項財源協助高中以下學校加速改善校舍耐震能力,近年校舍耐震補強主要計畫編列情形如下:

一、98 至 100 年度加速高中職及國中小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主要係系統性的推動 88 年以前興建之國中小耐震能力初評、詳評及補強或重建作業,經行政院核定以特別預算加速辦理,由教育部編列 373 億元。

二、101 至 105 年度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評估、補強及設施設備改善計畫:依據前期辦理初評及詳評結果,就耐震能力指標分數較低之校舍優先進行補強改善,由教育部編列 100 億元。

三、106 至 108 年度公立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及設施設備改善計畫:持續就尚有安全疑慮之校舍辦理補強,由教育部編列 176 億元。

四、109 至 111 年度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耐震能力改善計畫:為完成校舍耐震能力改善最後一塊拼圖,由教育部編列 63 億元。又據教育部說明,本計畫結束後,現行高中以下學校校舍均符合內政部相關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

五、另為使各地方政府對於獲配一般性補助款之運用與中央重要施政項目得以相互配合,除上開教育部計畫型補助款,歷年來均將國中小老舊校舍整建經費納入一般性補助款指定辦理施政項目,其中近 5 年度(110 至 114 年度)分別編列 32 億元、30 億元、21 億元、34 億元及27 億元,以上數額均由各地方政府依其實際需要自行提出,再由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就專業立場給予審查及輔導後確定。

上開計畫型補助款連同一般性指定辦理施政項目,98 至 114 年度編列數已逾千億元,又現教育部考量地震頻仍且屋齡達40 年以上校舍數量龐大,為加速辦理老舊校舍整建,已另擬具「公立國民中小學老舊校舍拆除重建計畫(114-117 年度)」,刻正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審議中,後續本總處將依行政院核定結果,並視中央政府整體收支估測情形等,配合辦理財源籌措事宜。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中小學老舊校舍補強、整建計畫執行成效及未來規劃方向

⊙國家發展委員會>

https://lis.ly.gov.tw/lydbmeetr/uploadn/113/1131007/505.pdf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

感謝貴委員會邀請本會列席大院第 11 屆第 2 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第 3 次全體委員會議,謹就「中小學老舊校舍補強、整建計畫執行成效及未來規劃方向」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一、教育部113年8月8日函報行政院之「公立國民中小學老舊校舍拆除重建計畫」,針對耐久性疑慮較高且屋齡達40年以上未補強,及已補強但有氯離子偏高情形之校舍,辦理拆除重建(整地)工程。計畫總經費350億元,其中173億元擬爭取公共建設經費支應、地方配合款86億元、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指定項目91億元,

二、經行政院秘書長同年8月9日交議本會,本會同月13日函商相關機關(單位)審議,其中財政部建議回歸地方政府自主辦理,行政院主計總處請教育部參酌以前年度整體補助地方政府校舍整建經費及執行量能,每年以不逾50億元規劃,並應避免地方政府減少一般性補助款指定經費,所需經費請教育部依各項政策之優先順序,於各該年度教育經費內檢討編列。本會已綜整會審機關(單位)意見回復行政院秘書長,尊重院決策。

三、委員所提中小學老舊校舍補強、整建等,有助於提升校舍安全性,有其必要。考量屬地方自治事項, 鑒於行政院秘書長113 年7 月8 日院臺教長字第1131014747號函就「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老舊校舍耐久性能改善計畫(114-117年度)」一案核示略以,考量學校老舊校舍之維護、耐久性修復及拆除重建等,屬國民教育學校基本維運事項,因教育部主管教育經費業獲法定保障額度,每年隨歲入成長自然增加,所需經費宜由教育部基本需求額度檢討容納,倘有不足,請洽行政院主計總處協處。本案將依院核復結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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