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2-27)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邀請內政部部長徐國勇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內政部業務報告(書面報告)
內政部業務報告(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口頭報告)
108-03-05
內政部長徐國勇於今(108)年2月27日率所屬單位主管及機關首長列席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報告內政部業務推動概況及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徐部長表示,自奉派至內政部服務以來,一直努力為民眾打造「安居」家園,希望穩固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進而讓國人得以安居樂業;同時也要求同仁,各項政策措施必須從民眾的需求出發,期許成為「接地氣」、「務實做事」的齊心團隊。
徐部長強調,未來將持續從「打造幸福安全家園」、「建構永續安居環境」及「落實簡政便民服務」3大主軸,具體落實本部施政目標,積極展現內政部為民眾實現安居樂業的決心。
首先,在「打造幸福安全家園」方面,為落實維護社會安定的目標,首要之務便是打擊毒品犯罪,宣示「毒品零容忍」,將販毒者溯源斷根,運用大數據分析找出易涉毒熱點,並強化警力配置有效提高見警率,107年下半年於涉毒熱點計查獲犯嫌近4,000人。
而面對國際上日益嚴重的非洲豬瘟問題,自今年1月16日起,針對高風險地區入境旅客的手提行李落實全面查驗,並統籌調度支援警力110人,輔以緊急採購X光機、培訓防疫犬等方式投入安檢作業,以期將豬瘟疫情阻絕於境外,守護臺灣安全。
此外,針對近期民眾關心的治安議題,例如酒駕,持續積極推動全國同步取締酒駕勤務,並透過區域聯防強化巡邏攔檢;另自107年11月2日起,結合民間力量推動「醫警合作守護兒少」方案,與全國107處醫療院所建立專責聯繫窗口,完善社會安全網;也於今年1月至6月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於專案期間自行到案者從寬論處,查獲到案者從重論處,以兼顧國家安全及人權保障。
另一方面,為精進災害防救制度,內政部已擬具「災害防救法」第41條修正草案,加強防止不實災害訊息散播,以確保公共安全;為強化長照機構安全管理,自107年10月起,規範榮民之家、長照機構、老人及身障福利機構等相關場所,不限面積均須設置自動撒水設備,並自今年1月1日起,也要求全面設置119火災通報設備,以提升災害應變效能。
徐部長指出,在維護社會安定的同時,同仁們的權益也同樣重要,因此積極為國道員警爭取危險加成,已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另於今年1月19日推動成立「消防人員醫療照護公益信託基金」,幫助因公受傷須長期醫療或安養照護的消防同仁;為完善警消人力政策,持續就同仁權益及執勤需求等通盤檢討相關人力配置事宜。
其次,在「建構永續安居環境」方面,因應「都市更新條例」已於今年1月30日修正公布,內政部將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期以程序正義之強化及容積獎勵明確化,增加民眾的信任,同時增強公辦都更量能,以促進國家建設與都市發展。另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今年可望完成臺北市信義區兒童福利中心B基地及臺銀臺北市捷運圓山站西側地區等2案公辦都更的招商工作,希望透過示範案例的推動,點燃都市更新內需動能。
此外,內政部也鼓勵民眾申請危老屋重建,估計今年可達到250案的申請量,未來將持續透過相關金融協助措施,及補助地方政府成立重建輔導團,協助民眾進行危老屋重建,加強保障國人居住安全與品質。
在社會住宅部分,持續落實8年20萬戶政策目標,其中直接興建預計今年底可達將近4萬戶,可望提前達成109年原訂目標;另針對第2階段興建8萬戶所需土地,徐部長表示已盤點國營事業、警消單位或產業園區等閒置土地,並運用都市計畫、區段徵收、容積獎勵等作法,協助地方政府解決用地需求。在包租代管部分,已媒合3,014戶,未來將積極提升媒合戶數,以利確保弱勢族群租屋品質。
另一方面,為促進不動產租賃市場健全發展,截至107年底止,已輔導成立6個直轄市及基隆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另有70家租賃住宅服務業成立、1,446人取得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證書,希望透過定型化契約、專業證照管理等租賃觀念的轉變,讓包租代管更為普及,發揮調節租售市場的功能,以更有效照顧民眾的居住需求。
為落實國土永續發展,內政部依據「國土計畫法」,並務實回應地方政府需求,已擬具「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函報行政院審查;「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也於2月21日修正發布,調整各級國土計畫應載明事項規定,簡化過於細瑣之行政事項,以完善國土管理機制。
最後,在「落實簡政便民服務」方面,徐部長指出將持續擴大多元親民服務,例如不動產登記業務,今年中將先行試辦住址變更、姓名變更、門牌整編等簡易案件可跨直轄市、縣(市)登記,以減省民眾申辦所需時間與金錢成本。
內政部目前積極規劃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換發工作,將結合自然人憑證,以最嚴謹的防偽設計,提供民眾作為介接運用政府各項服務的「鑰匙」,以提供民眾安全、可信賴之便利服務。
另外,為吸引優秀外籍人才留臺發展,內政部已修法開放來臺投資、工作的外國人及來臺就學的僑外生,於工作結束或畢業後可申請延長居留,估計約3萬名在臺外國人受惠。同時,為提升在臺外國人的生活便利性與友善性,研議將現行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編碼格式,比照國民身分證號格式修正,讓在臺居留之外來人才「留得住」、「生活有尊嚴」。
為深化民主政治發展,防杜假訊息影響選舉,並完善競選、罷免等活動規範,內政部已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另於107年11月30日修正發布「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明定地方立法機關應落實會議各階段之議事公開,以確保民眾知的權利。
完整報告請點閱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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