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1日 星期日

【監察院】廬山溫泉北坡母安山深層滑動風險案(111內正13)

 

2022-08-20廬山母安山深層滑動,近日豪雨恐致災,請旅客勿前往 | 南投旅遊網


2022-08-19廬山問題依法辦理 林明溱縣長忍不住為業者「抱屈」!

 

2022-08-19監察委員新聞稿

南投縣政府對廬山溫泉北坡母安山如小林村「深層滑動」風險,怠於提出旅遊警示,亦未嚴格取締溫泉區之違規營業行為,致耗資33億之福興農場至今無任何業者遷建,監察院提案糾正 

審計部109年度南投縣總決算審核報告函送監察院指出,南投縣政府對耗資33億之埔里福興農場計畫,開發進度涉有未如預期等情,監察院因此立案進行調查。

97年9月辛樂克颱風、98年8月莫拉克颱風造成廬山風景特定區嚴重災情,南投縣政府為解決廬山溫泉產業重建問題,擇定埔里福興農場作為遷建基地。監委林盛豐、施錦芳、范巽綠、田秋堇調查發現,廬山溫泉區北坡母安山如小林村已有「深層滑動」風險,縣府卻未以公共安全為優先考量,任由廬山溫泉區違規營業;又怠於提出旅遊警示,任由不知情之民眾攜伴或舉家前往旅遊,如今面臨極端氣候,萬一發生如小林村之不測悲劇,恐將造成無法承受之大規模傷亡。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1年8月16日通過4位監委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案。

一、關於廬山溫泉區深層滑動風險

97、98年兩次風災過後,依據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當時監測資料,廬山溫泉區北坡母安山坡頂地表最大位移量累計已達30~40公分,趾部地區亦有20~30公分,母安山若發生大規模滑動,將對廬山溫泉區造成極為嚴重的災害。

事實上,地調所自96年起,已陸續於母安山安裝12孔測傾管,因地層滑動,其中8孔已斷管,由長期觀測結果發現,最深滑動深度超過100公尺,且在較大降雨時,有位移加速現象。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主任陳宏宇陪同4位監委於廬山現場履勘,並於監察院諮詢時表示:地調所於母安山埋設之測傾管,很多都已經斷管了,斷管深度達50公尺以上,所以母安山屬於深層滑動;母安山的地質特性為板岩,而同為深層滑動造成小林村滅村之獻肚山地質為砂岩崩積層,崩積層是慢慢吸水,摩擦力也比板岩高,因此母安山若發生深層滑動,山體將由板岩裂縫瞬間下滑,其崩塌掩埋速度更快過小林村,加上廬山溫泉區的建物是緊鄰母安山興建,災害風險更高於小林村。

97年風災過後,至廬山溫泉勘災之馬總統曾接受災民及業者陳情,盼能原地重建、復業,但廬山溫泉北坡岩體滑動,經專家學者現勘評估後,認為以目前工程治理方法難以達到安全標準。因此,南投縣政府於100年8月4日公告發布實施「變更廬山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將經濟部公告塔羅灣溪堤防預定線範圍內之土地變更為河川區,將北坡母安山岩體滑動立即危害影響之範圍土地變更為保護區,保護區內依法即不得有建築行為,原有建築物也不得為原來之使用。

監委指出,廬山溫泉區北坡母安山如小林村已有「深層滑動」的潛在風險,若遇持續性豪雨或大地震,岩體可能發生大規模滑動,淤埋廬山溫泉區及週遭保全戶。南投縣政府已於100年將該區劃為保護區及河川區,縣府允應以公共安全為優先考量,正視該區深層滑動風險,採取相關因應作為,莫使業者及遊客在不知「深層滑動」風險下,持續於原地營業、遊憩。

二、關於廬山溫泉區的違規取締

監委表示,南投縣政府於100年發布實施「變更廬山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區內不得有建築行為及原有建築物不得為原來之使用,然迄今逾10年,卻仍有營業行為,顯見縣府未嚴格執行違規取締。

依據「變更廬山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4點規定:「保護區為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與保護環境及生態功能而劃定。保護區內不得有建築行為且原有建築物不得為原來之使用。」南投縣政府於103年調查廬山溫泉區旅宿業者計有34家、商店業者計有14家。

監察院111年3月7日履勘時,廬山溫泉區營業中之旅宿業者尚有12家。縣府表示:為達該區旅宿業者全數歇業之目的,後續將研討處置作為。對於尚營業中之5家商店業者,縣府係於111年3月11日方進行罰款。

三、關於廬山溫泉區的旅遊警示

母安山有深層滑動、大規模坍塌之風險,但十多年來卻仍有許多旅宿業者透過網路行銷招攬遊客旅遊住宿,不知情旅客仍攜伴或舉家前往旅遊,使業者、員工與遊客之生命財產均置於風險之中。南投縣政府至今尚未於當地設置告示牌宣導外,經監委詢問後,才在縣府及南投旅遊網網站公告「廬山北坡地質安全尚未確定,請遊客勿自行冒然上山前往遊玩」旅遊警示,但警示訊息均非置於首頁或醒目處,而係於相關子項下且依公告訊息之時間排序,除非刻意搜尋,否則難達警示之目的。

監委認為,南投縣政府明知廬山溫泉區北坡母安山已有深層滑動情形,卻罔顧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怠於善盡警示義務,長期漠視公共安全,使不知情之消費者陷於風險之中。

四、關於讓售土地業者仍於山上營業

南投縣政府108年10月17日修訂「南投埔里福興農場區段徵收專案讓售廬山溫泉區業者實施計畫」肆、專案讓售對象第5點規定略以:為落實廬山溫泉國土復育之目標,申請專案讓售者,其廬山地區營業處所應歇業。目前縣府列管廬山溫泉區尚在營業之旅宿業者有12家,其中申辦讓售埔里福興農場土地之業者有5家;而縣府列管尚營業之商店業者有5家,其中申辦專案讓售土地之業者有2家。

監委指出,南投縣政府為協助廬山溫泉觀光產業復育發展,耗資新臺幣33億餘元辦理埔里福興農場開發案,專案讓售廬山溫泉區業者易地重建,縣府卻未依規定,要求業者其廬山溫泉區營業處歇業,任由部分業者仍持續營業,顯失遷建政策之美意,並造成業者之觀望心態。

五、關於福興農場的開發

依據「南投埔里福興農場區段徵收專案讓售廬山溫泉區業者實施計畫」規定,專案讓售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土地所有權後,應於2年內取得建造執照,並於之後3年內取得使用執照。經調查專案讓售土地所有權人於110年間取得土地所有權迄今已逾1年,僅有3家業者申請都市設計審議,尚未有業者申請建造執照。此外,福興農場開發案迄111年5月31日止,尚有土地6筆、面積1.49公頃待標售。

監委呼籲,南投縣政府辦理埔里福興農場區段徵收延續廬山溫泉區產業,允應積極辦理開發事宜;另對於區內建築物之配置造型、色彩及景觀之設計,亦應考量山景及建築物間之相互融合,充分發揮環境條件進行妥適規劃,創造產業遷移典範。


糾正案文

林盛豐委員、施錦芳委員、范巽綠委員、田秋堇委員提,南投縣政府未嚴格執行廬山溫泉區之違規取締,使仍有大量營業行為;且對於該區北坡母安山深層滑動風險,怠於提出警示,任由民眾持續前往旅遊;又未依規定要求專案讓售取得福興農場土地之業者,其廬山溫泉區之營業處所應歇業,均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調查報告 

林盛豐委員、施錦芳委員、范巽綠委員、田秋堇委員調查,據審計部109年度南投縣總決算審核報告,南投縣政府為解決廬山溫泉產業重建問題,規劃辦理南投埔里福興農場開發計畫,惟開發進度未如預期,相關公共設施及場館未來營運方向尚未確定,允宜積極規劃辦理,以提升園區使用效能乙案調查報告。


URBANSCAPETW:【南投縣】埔里福興農場開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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