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日 星期日

⊙【文化部】2018全國文化資產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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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1

「我們必須邁向2.0的文化保存,才能系統性解決文化資產長期被遺棄的問題,從中央到地方,建立有利於文化保存的公共治理體系。」首次舉辦的「2018全國文化資產會議」全國大會今(1)日於臺北福華國際文教會館舉行,文化部長鄭麗君說,文化保存不該只停留在1.0,搶救單棟單點的有形文資,或靠少數人奮力保存逐漸失去文化生態的無形文資。





今年5月到8月間,文化部在全國北中南東與離島共舉辦12場「2018全國文化資產會議」分區論壇,今日全國大會邀請澎湖縣、臺南市、高雄市、臺北市文化局局長及臺灣電力公司、國防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代表進行跨部會、跨領域對談。另針對總論、有形文化資產、無形文化資產、水下文化資產四大議題進行總結報告,最後由文化部長鄭麗君提出會議總結及整體政策回應。

鄭麗君指出,如果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沒有文化治理思維、如果城市發展沒有考慮和文資共生共榮、如果社會大眾沒有文化意識,光是仰賴一部《文化資產保存法》是不夠的,法律只是底線。「我們必須要邁向2.0的文化資產保存, 才能讓文化保存和國家與城鄉發展共存共榮。」

鄭部長強調,臺灣社會的文化記憶不斷流失,「我們一棟一棟文資、一點一滴的記憶慢慢搶救,可能窮盡一生都搶救不完」。但她觀察到,文化治理的觀念已從中央及地方開始慢慢發酵,文化保存1.02.0的進程,已經正在逐步發生。

鄭部長表示,文化保存從政府做起,政府應該帶頭換顆「有文資保存觀念」的腦袋,優先解決國公有文化資產未完善修復的問題。她希望各部會、各地方政府都具備文化治理的思維,從過去倡議的「部部都是文化部、局局都是文化局」,到現在面對文化資產保存議題「沒有人是局外人」。

鄭部長並指出,外界關切蒸汽火車運行恐被開罰的議題,經過她與環保署李應元署長討論後,已有共識由環保署先以行政命令公告,具有文資價值的蒸汽火車特定運行免受罰則,文化部未來修正《文資法》時也將納入「動態保存」特性,經指定或登錄為文化資產者,得適度排除環保規定。

此外,新北市市定古蹟淡水施家古厝長年未被好好修復、新北市政府也無法編列預算,鄭部長表示,文化部正研擬根據《文資法》第110條規定,報請行政院同意由中央強制代行。不過,為避免其他機關循此模式不作為,未來報請代行同時也應該追究責任。

鄭部長說,文化部將參考分區論壇及全國大會的討論意見,於日後研修《文資法》子法及《文資法》,修正方向包括改革文資審議制度,將文資審議會中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委員人數比例,由現行3分之2提高為4分之3,各類審議會也將從2個以上,修正為應組成5個以上。《文資法》修法則將研議文資「容積銀行」相關規定,以及針對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不當等行為訂定罰則。此外,為提供修復私有文資的誘因,將研議在都會型縣市強化容積移轉機制,非都會型縣市則不排除推動由政府「價購」。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局長施國隆指出,未來將從法規、行政與制度面逐步落實各界於全國文化資產會議中所提建言,例如增進文資審議專業、促進公民參與、強化文資保存作為、私有文化資產獎助、擴大稅賦減免等。行政部分,將提出文資人才跨域札根計畫,包含建立制度與平台、扎根教育、跨域合作、專業培訓與認證等,同時也會強化文資的文化科技應用及國際交流。


12場分區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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