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
調查報告 113內調0061 |
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48928
調查報告 全文〔PDF〕
以下為調查意見摘述
壹、案 由:據悉,新北市、新竹市等地區疑出現多起社區住戶申請裝設自用電動車充電樁爭議問題,究社區內設置私人及公用充電樁,以及爭議處理之相關法令規範內容為何?內政部法令研修有無相關配套措施及是否周延?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
貳、調查意見:
有關電動車充電樁設置與安全管理乙案,案經調閱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等機關卷證資料,並於民國(下同)113年9月2日詢問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稱國土署)、內政部消防署(下稱消防署)、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下稱建研所)等機關人員,業已調查竣事,茲臚列調查意見如下:
一、有關2050淨零排碳路徑及策略中,對於推動路徑「充電設施數量提升」一節,依交通部於112年9月13日發布「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規範辦法發布施行2年後,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之充電專用停車位數量,應達轄區內公共停車位總數之2%以上;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部分,各停車場應設置1%以上。經查,該部公路局執行綠能建設補助設置電動車公共充電樁,截至113年3月底止,預算執行率尚未及4成,以及部分停車場充電設施設置情形未符計畫核定應設置數,且多數停車場充電設施資訊未上傳至交通部指定平臺等情。另統計至113年6月底,國科會輔導科學園區廠商設置充電樁設置40支充電樁,僅占自有停車格數量1.59%,以及各縣市公有停車場設置充電樁數量與成效仍低於上開規定,後續均有待追蹤與檢討。
二、有關民間建築物內設置充電樁等設備,內政部並無相關統計資料,各縣市政府亦無相關統計(部分縣市政府僅有獎補助件數資料),基礎資料掌握度不足,核有可檢討之處。復又建築物內設置充電樁是否需經管委會同意一節,住戶與管委會糾紛頻傳,衍生民怨,內政部雖稱「協助社區建立共識推動公寓大廈設置充電樁」等語,於修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未完成前,亦欠缺配套措施,難以定紛止爭,制度面與執行面均待通盤檢討。
三、我國停車空間大多位於建築物地下室,對於建築物停車空間之防災安全管理不容怠忽。然查,對於電動車及附屬於建築物內相關充電設施設備,與該停車空間如何管理,以及相關設施與設備是否需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等新議題,內政部國土署及消防署均稱非其業管,認為應由經濟部源頭管理云云,顯見充電樁之設置、使用管理,均欠缺安全檢查機制,制度面顯有闕漏。另據臺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均已採行所轄公有停車場均配置滅火毯,提升硬體設備(如導入熱顯像儀、火焰探測器、灑水滅火設備、通報系統)等對策,並建議評估將滅火毯列為電動車標準配備,以及充電設備優先設置於室外等結論,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興建充電樁等規定能有明確一致性標準等意見。復又國際間對於電動車輛及充電樁等公安消防疑慮未除,據此,內政部、經濟部及交通部理應廣納各縣市政府之意見,落實源頭管理,並強化建築物安全管理,以求達成國家政策目標並符合民眾對居住安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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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持續強化建築物充電設施管理 確保國人居住及使用安全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臺南市政府第640次市政會議:交通局報告「充電樁建置計畫與成果」〔PDF〕
本電動車充電站(樁)資料標準適用範圍包含:路外停車場、路邊停車路段、加油站、重要運輸場站、高速公路服務區、觀光風景區等舉凡可設置充電樁之位置地點。
本標準目前僅適用電動汽車,尚不包含電動巴士、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站)之
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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