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3日 星期一

⊙【桃園市】建築管理

*主題網頁【建築攝取網】建築管理>建管業務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http://urdb.tycg.gov.tw/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https://www.tycg.gov.tw/building/


2024-01-13防建案年前搶工開挖致鄰損 桃市府加強工地巡檢

適逢農曆春節,營建工地年前搶工期,為預防工地開挖造成周邊建物鄰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啟動114年度深開挖巡檢,就全市107個正在開挖地下層的工地進行巡檢,預計1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巡檢。

建管處莊敬權處長說明,一般營造業工地春節放假至初五,為避免年前趕工開挖疏於防範,於假期間工地無人因應等風險,統計全桃園共107處正處於開挖或地下層施工階段的案件,中壢區23處、桃園區16處、龜山區13處,蘆竹、八德區各12處、大園區8處、觀音區7處、楊梅區5處、平鎮區4處、新屋龍潭各3處及大溪區1處,建管處自1/6起針對107處工地已委請第三方專業公會,就地下室開挖支撐系統、安全觀測、擋土壁體是否漏水等,予以全面巡檢。

建管處莊處長也表示,巡檢過程中有違規者將依建築法開罰,情節重大者將勒令停工。建管處自112年不斷精進施工管理,112年8月起陸續實施「施工計畫外審機制」、「建築工地深開挖巡檢作業」,加強施工前施工計畫審查,施工期間也由第三方公會包含土木、建築等單位進行現場巡檢,今(114)年度則計畫繼續精進相關措施,將巡檢機制常態化、法制化。
 





2022-03-18桃園市部分建築物增設獎勵停車空間未依規定開放公眾使用,經審計機關陳報監察院,業由監察院糾正

桃園市政府辦理建築物增設獎勵停車空間執行情形,經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府未就核定案件妥予列管促請依法申請停車場登記證,並落實對外開放供公眾使用,影響整體政策執行效益,經陳報監察院,業經該院糾正桃園市政府。

審計處指出,桃園市政府鑑於轄內大眾運輸路網及路外公有停車場等公共設施尚未建置完整,爰依據內政部訂頒之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供公眾使用鼓勵原則,於100年9月至102年10月期間,以獎勵建築容積方式,受理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申請案件(共117件),期避免停車外溢而影響交通,並藉以紓解民眾停車需求。

然而,審計處於108年3月查核發現,桃園市政府忽略以容積獎勵而增設停車空間具有公益性質,應為營業使用,未妥予修訂自治條例,據以列管各建築案(計116件,7,385個停車位)於完工取得使用執照後,依法申領停車場登記證,期間亦未落實不定期抽查措施,要求起造人(或建築物管理人)確實改善,肇致上開增設之停車空間未能對外開放供公眾使用,除與內政部訂頒之鼓勵原則意旨不符,衍生因容積獎勵增加樓地板面積之額外銷售利益淪為起造人之不合理利潤,審計處遂於108年4月函請桃園市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處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桃園市政府遲未研議妥適改善措施,爰於109年7月彙整全案資料陳報監察院供委員行使職權參考,案經該院立案調查,並於110年12月29日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詳監察院公報第3253期)


糾正案文      調查報告



【桃園市】建築管理

新增《建築焦點活頁式網誌可隨時增修。再延伸連結

BUILDINGFOCUS〔建築管理〕桃園物公共安全

BUILDINGFOCUS〔建築管理〕桃園市招牌廣告物管理


延伸分項將陸續增列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