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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31日 星期日

【監察院】臺南市政府辦理赤嵌文化園區改造工程案(113教正3)


113-03-05監察委員新聞稿

臺南市政府辦理赤嵌文化園區改造工程事前規劃欠周,造成工期延宕經年,增耗公帑,並影響成功國小學童受教權益,監察院提案糾正


監察委員:林國明、林盛豐

臺南市政府明知赤嵌文化園區改造工程開挖區域有清代臺灣縣署等地下遺構,但該府先期規劃有欠周詳,復未參採中央研究院、臺南市建築師公會及文化部文資審議等相關建議,執意於成功國小挖設地下停車場,造成工期延宕經年及增耗公帑,並影響學童受教權益及市府施政形象。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13年2月22日通過監察委員林國明、林盛豐提案,糾正臺南市政府。
 
監察委員林國明、林盛豐強調,臺南市政府辦理赤嵌文化園區改造工程,透過歷史圖資套疊已知工區範圍內有清代臺灣縣署等地下遺構,並進行預防性考古試掘,發現有臺灣縣署遺構、史前大湖文化黑陶與貝塚,屬於高敏感文資區域。該府明知成功國小校園及其附近有臺灣縣署遺構,復未參採中央研究院、臺南市建築師公會及文化部文資審議等相關建議,仍執意在該校挖設兩層地下停車場,致甫開工即發現地下建築遺構及文化遺跡而被迫停工,延宕工期達658日;又未與設計單位取得赤嵌樓原停車場工區辦理變更設計共識,致須重新招標,使該工區之工程設計再延宕逾10個月,並遭文化部取消旅客服務中心工程補助款3,318萬元;且工程歷經多次變更設計,增加設計費、工程款及專案管理服務費達9,686萬餘元,耗費鉅額經費興建之地下停車場迄未完工,核有嚴重違失。
 
監察委員林國明、林盛豐指出,臺南市政府104年將赤嵌文化園區列為該府旗艦計畫五大園區之一,編列14億1,750萬元辦理赤嵌園區改造計畫,企圖再現赤嵌「署」光,立意良善,卻事前未調查釐清工程基地內遺構可能範圍、形制與構造樣式等,一動工就挖掘到遺構,多次停工復工,最後決議回填遺構,並放棄興建地下博物館;不僅虛耗第三期工程基本設計費281萬餘元,亦直接影響赤嵌園區改造計畫希冀藉由設置地下博物館,結合史學研究、圖書典藏等形塑為普羅民遮城研究資源中心,使園區發揮教育推廣及文化展示之整體效益,未能達成原定目標,應為殷鑑。
 
監察委員林國明、林盛豐表示,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因處理大量地下建築遺構、文化遺跡而延宕工期經年;且工程歷經多次變更設計,該局均未有效督促及控管變更設計進度,延宕議價期程及校舍工程施工進度,致成功國小師生返校期程由原訂110年5月延至113年暑假後,除上下學路程增加外,原校區之自然專業教室、藝術與人文教室、廚房及淋浴間,於安置文賢國中後,尚無相應配置,而圖書館之閱覽區空間亦較原校區小,嚴重影響受教權益及市府施政形象,核有怠失。


糾正案文

林國明委員、林盛豐委員提:臺南市政府辦理赤嵌文化園區改造工程,工區範圍內曾經考古試掘,發現有臺灣縣署遺構、史前大湖文化黑陶與貝塚,屬於高敏感文資區域,詎未參採中央研究院、臺南市建築師公會及文化部文資審議等相關建議,仍執意挖設地下停車場,致甫開工即發現地下遺構及文化遺跡而被迫停工,延宕工進經年,並遭文化部取消補助款3,318萬元,且工程歷經多次變更設計,追加經費近1億元,鉅資興建之地下停車場迄未完工;再者,該府編列逾14億元辦理赤嵌園區改造計畫,企圖再現赤嵌「署」光,立意良善,卻事前未調查釐清工程基地內遺構可能範圍、形制與構造樣式等,一動工就挖掘到遺構,多次停工復工,最後決議回填遺構,並放棄興建地下博物館,不僅虛擲281萬餘元工程費用,亦直接影響赤嵌園區改造計畫希冀藉由設置地下博物館,結合史學研究、圖書典藏等形塑為普羅民遮城研究資源中心,使園區發揮教育推廣及文化展示之整體效益;此外,上述工程延宕,致成功國小師生返校期程由原訂的110年5月延至113年暑假後,嚴重影響受教權益及市府施政形象,均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3教正3)


調查報告


林國明委員、林盛豐委員調查:依臺南市政府文化局109年6月2日發布新聞稿說明,「赤嵌文化園區改造工程案」於107年11月動工時,由該府所設之臺南考古中心進行施工監看。108年1月起,陸續發現疑似遺構與文化遺跡現象,即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與第57條規定,就發現範圍予以停工等情。惟查赤嵌文化園區改造工程範圍內成功國民小學操場曾經考古試掘,發現有臺灣縣署遺構、史前大湖文化黑陶與貝塚,屬於高敏感文資區域。該府既然明知成功國民小學校園及其附近有臺灣縣署遺構,仍執意在該校挖設兩層地下停車場,致甫開工即發現地下建築遺構及文化遺跡而被迫停工,延宕工進經年,是否有虛擲預算情事?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調查報告。(113教調5)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


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27 日

立法院第 11 屆第 1 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文化部業務概況報告      報告人:部長 史哲

目錄

壹、推動重要文化計畫,繪製文化發展藍圖

貳、完備文化法規體系,強化文化治理基礎

參、充實文化建設,推動文資保存

肆、推波文化產業造浪,守護藝術文化主流化

伍、拓展文化交流,打造文化品牌

陸、結語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今天應大院本屆首次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之邀,就本部業務提出報告並備詢,甚感榮幸。

在此謹代表本部,從五個面向說明核心業務內容、文化施政成果以及未來展望,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推動重要文化計畫,繪製文化發展藍圖

一、發放成年禮金常態化,豐富青年藝文體驗機會

(一)成年禮金辦理成效

112 年發給 18-21 歲青年每人 1,200 點文化幣,用於藝文消費及體驗,使用期間為 112 年 6月 6 日至 113 年 6 月 30 日。同時推出多元加碼優惠,包含:獨立書店消費 2 點贈 1 點之點數放大優惠、表演藝術青年席位、國片結伴回饋百點等。截至 113 年 3 月 11 日,領取人數 84.9 萬人、領取率約 8 成 6,使用金額新臺幣(下同)8.21 億元、領取使用率超過 8 成。其中,獨立書店使用佔比約 9.11%,表演藝術票券售出約 7.7 萬張,國片使用佔比約 9.48%。

(二)113 年常態化推動及結合藝文 ESG

為建立青少年的藝文習慣,推動成年禮金常態化,自今(113)年起,擴大發放年齡至 16-22 歲,預估受惠人次約 150 萬人,已於 113 年 1 月 20 日開放領用,使用期限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 113 年 3 月 11 日,領取人數 102 萬 844 人、領取率近 6 成 8,使用金額逾 4.7 億元、領取使用率約 3 成 9。

另自 113 年起開啟全民文化 ESG 挹注文化成年禮金行動,特別設計「嘉惠學弟妹」、「回饋故里情」等 2 種支持方案,透過再進化的文化幣官網,企業或個人可以藉由系統精算出學校、系所、鄉鎮市區符合文化幣青年人數,直接進行線上支持,增加母校在學學弟妹、家鄉或企業/廠區周邊設籍青年的文化幣點數,從消費端鼓勵青年藝文參與,並讓藝文消費直接挹注藝文產業,具體實踐文化 ESG 精神,一起將文化的美好與感動傳遞給臺灣下一代。

二、溫暖堅韌˙振興振心,推動藝文振興措施

(一)庄頭劇場,平權巡演

本部與縣市政府、原住民族委員會攜手合作推動「文化平權巡演-庄頭劇場‧藝日限定」大型表演藝術展演活動,112 年 8 月至 12 月已辦理10 場,集結 68 個表演團隊、65 組街頭藝人、文創市集 377 個商家,累積超過 11 萬人次參與。另加上支持 37 個表演團隊至偏鄉巡演計畫,總計超

過 12 萬 9,000 人次參與。

113 年 4 月起於 10 縣市規劃 10 場,預計邀集臺灣品牌團隊、Taiwan Top 團隊及縣市傑出團隊等參與匯演,讓民眾在庄頭就能看到國家級場館的劇場級演出,落實文化平權及培養藝文欣賞人口。

(二)創新書市,享讀福爾摩沙

獎勵全國各縣市實體書店串聯辦理「創新書市活動‧享讀福爾摩沙」,核定獎勵 39 案,自 112年 7 月至 113 年 5 月,於全國 22 縣市辦理 150 場次之書市活動與延伸之閱讀及藝文推廣活動,至 113 年 2 月底已辦理 90 場書市,共計近 37 萬人次參與。另結合成年禮金,提供獨立書店購書點數放大優惠,逾 400 家書店加入,有效協助實體書店營運提升。

(三)校外文化體驗,實現文化近用

透過「走出校園─校外文化體驗」計畫,由全國文化館所共同創造一日文化體驗內容,帶領國小、國中、高中的學生走進演藝廳、美術館、博物館、歷史現場等。112 年 9 月起與 21 個縣市政府合作,串聯 170 個中央和地方藝文場域,安排 113 條主題路線,截至 113 年 2 月底已發出超過 1,300 臺遊覽車,達 4.5 萬人參與,其中,偏遠地區學校學生逾 1.3 萬人。 

三、鼓勵傳承臺灣國家語言多樣性

行政院於 111 年 7 月 15 日核定本部、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等 4 部會,共同研提「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115 年)」,5 年預計投入 321 億元經費,支持各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復振與發展,確保國民享有平等使用母語權利,並營造母語友善環境。

(一)推動台語主流化

推動各縣市政府辦理「台語說故事爸媽」活動共 1,512 場;委託 16 個館所推動營隊、推廣活動及營造友善環境,辦理 173 場次營隊、322 場推廣活動、32 案友善環境及補助創作者。另鼓勵表演團隊製作及演出適合兒少觀賞之台語節目,112 年補助 56 個表演團隊、238 場次台語節目,累積約 67,000 參與人次。

為營造兒少友善台語學習環境,自 113 年積極促成公視台語台、東森幼幼臺及 momo 親子臺針對推進兒少節目台語主流化內容之開發、產製、人才培訓等面向合作,包括:與東森幼幼臺、momo親子臺合作將大家耳熟能詳,具有經典角色形象的卡通節目賦予台語配音,如《我們這一家》、《元氣媽媽》等,陸續亦規劃國內動畫和卡通加入配音,讓孩子在看卡通時有更多元的語言選擇,結合政府與產業力量,公私協力打造多元、自然、輕鬆的台語欣賞管道。

支持公視台語台製播綜藝、益智、實境、旅遊、戲劇等多元類型台語節目,並孵育台語劇本,積極與民間影視相關業者合作,推動合資合製,如年度旗艦戲劇《鹽水大飯店》於 113 年 3 月 3 日首播,讓台語戲劇成為臺灣影視新一波臺流文化。

本部將賡續推動表演藝術台語主流化,提高台語節目使用之台語比例,並首次辦理「網路社群影音內容台語主流化」徵件,鼓勵各界投入製作網路社群媒體台語影音節目,達到台語主流化的目標。

(二)馬祖語與臺灣手語復振

因應馬祖語與臺灣手語保存需求及獨特性,本部已委託專業團隊建置馬祖語及臺灣手語語料庫,積極保存馬祖語及臺灣手語之語料資料,以供未來學習及研究應用,並於 112 年補助連江縣政府辦理

「傾聽島嶼的聲音-閩東語推廣計畫」,結合「第二屆馬祖國際藝術島」辦理《長壽島的好味道》繪本出版、「島嶼風景群島記憶」展覽及閩東語共識工作坊等各項閩東語推廣活動。113 年度也將持續支持馬祖語及臺灣手語相關推廣活動及復振工作,尊重並讓各種國家語言都受到重視。

四、向世界遞出臺灣文化名片

本部以臺流文化內容為核心,以臺流成功方程式為基礎,全面照顧文化藝術六大面向,113 年投入 30 億元預算,建構臺流文化政策。

辦理「國際臺劇徵案」,鼓勵製作具國際市場性並且開發高難度旗艦劇集;「國際流行音樂節目徵案」,鼓勵產業打造國際規格流行音樂節目,培植具躍升國際市場能量音樂人或潛力新人;「強化影視規格國際製作力案」帶領導演、監製、演員等主創人員前進坎城參與影片發布會;首辦海外工作坊,帶領國內優秀人才出海至美國、韓國知名影視公司研習,強化國片製作技術與專業度。

推動兒少內容產製計畫,支持公視成立兒少專屬頻道,並辦理包括 9 大類兒少節目公開徵件、啟動兒少節目孵育計畫等,製播適合各年齡層觀看的影視內容,以保有本國文化主體性及文化認同。

辦理「拓展臺流文本外譯 Books from Taiwan(BFT)2.0 計畫」,入選書籍大幅提升為 220 本,並製作試譯本、書介等,再由專業版權人於各大國際書展推廣,擴大臺灣文學外譯推廣能量。推動「臺灣中長篇漫畫產製徵案」,由故事開發到製作各產業鏈結,帶動漫畫人才、技術及製作規模升級、提升臺灣漫畫能見度及影響力。

辦理「中壯世代藝術家國際展覽補助」,支持國內專業藝文組織、策展人及參與展出之藝術家,推介臺灣中壯世代藝術家之藝術創作至國內外專業展覽空間展出或國內外藝術節參展。推出「國際藝術展會補助」,鼓勵視覺藝術產業辦理或參加具交易模式之國際視覺藝術展會,推介臺灣藝術家及其作品進入國際藝術市場。

推動「XR 沉浸式影像創作補助徵案」,鼓勵業者將臺灣文化元素、文化景觀、流行文化、專業文化場館、歷史文化、經典藝術,搭配 XR 科技體驗呈現,希望讓臺灣精彩、多元的文化,站在科技的翅膀上,飛向國際。

公布「影視製作運用虛擬攝影棚徵案」,鼓勵影視業者突破既有攝製方式,導入虛擬攝影棚應用技術,展現我國影視內容創作能量及獨特性,整合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

貳、完備文化法規體系,強化文化治理基礎

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及後續作為

(一)黃牛防治規範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於 112 年 5 月 31 日公布施行,增加藝文表演票券黃牛防制相關規範,已產生一定成效,包括加價轉售額度下降,及檢舉案件量下降等。本部將持續協助地方政府累積處理案件經驗、形成行政判準依據,加速黃牛檢舉案件調查效率,及透過多種管道通路向民眾宣導,持續呼籲民眾拒買黃牛票。此外,本部亦將持續推動實名制相關補助措施,鼓勵流行音樂展演活動主辦單位及售票平台實施實名制,以有效遏止黃牛。

(二)文創產業投資抵減

為鼓勵民間資金挹注以影視音內容為核心發展之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於 112 年 5 月 31 日公布施行,新增第 27條之 1、第 27 條之 2 有關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抵減,個人投資金額自所得額減除之租稅優惠。

另於 112 年 12 月 1 日發布相關子法,公告包括影視內容產業、聲音內容產業之開發、產製、流通皆納入適用範圍,自同日起開放線上申請;112 年 12月至 113 年 1 月間召開共 6 場次產業說明會,產業界反應熱烈。

二、公共電視法修法及後續作為

「公共電視法」修正條文業於 112 年 5 月 26 日經大院三讀通過,6 月 21 日總統令公布施行,解開公視長達 23 年停滯的 9 億元捐贈預算上限。為落實修法目的,本部 113 年編列公視捐贈經費 23 億

元,較過去上限 9 億元成長 2.5 倍,其中增加 6 億元部分,將用於提升臺灣原生兒少內容產製。本部期盼透過修法及預算編列,落實各界對於公視經費穩定性及營運獨立性的期待,促使公視以豐富影視製作經驗,成為引領臺流文化之重要角色。

三、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及後續作為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41、99 條修正條文,業於 112 年 11 月 29 日公布施行,增訂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所定著土地得為容積移轉,並修正免徵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所定著土地之房屋稅與地價稅,保障歷史建築坐落土地所有人之財產權益。本部將持續檢討,研議促進公私協力保存維護古蹟歷史建築、深化保護考古遺址禁止惡意破壞、建置文化資資從業人員培育與管理制度等,適時召開會議諮詢研商,廣納各界意見納入修法參考。

參、充實文化建設,推動文資保存

一、籌建國家級場館

(一)國家漫畫博物館

112 年 4 月 1 日擇定臺中刑務所為國家漫畫博物館籌設基地,112 年 12 月 23 日起開展試營運對外開放參觀,推出 8 檔漫畫主題特展及 3 大空間亮點展演;規劃北側基地,新建國漫館主場館,打造一個匯集漫畫創作、體驗、交流、市集、演出,以及滿足專業典藏、研究、展示之國家級博物館基地。113 年度將持續藉由主題策展,讓民眾體驗漫畫被孵育的過程,並辦理北側園區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規劃設計、新建場館建築建置計畫等。

(二)國立歷史博物館

國立歷史博物館辦理文資建築整體規劃及整修,重新調整動線及空間配置,提升展示空間品質效能,提供完善參觀環境,並拆除庭院圍籬,延伸串連都市開放空間,營造具現代感及友善開放之博物館氛圍。整體工程已於 113 年 1 月竣工,並於2 月 7 日落成揭牌,2 月 21 日開放民眾進場參觀。

(三)國家兒童未來館

112 年 11 月完成建築師評選,由張瑪龍陳玉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結合日本伊東豊雄建築設計事務所獲選;為加強與社會大眾溝通,於 112 年 12月假板橋車站地下街公開展覽。113 年將進行建築基本設計,預計 114 年完成建築設計;配合建築設計期程,展開各項調查及專業諮詢,俾將相關建議納入後續規劃設計參考。

(四)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

臺北機廠於 113 年進入大規模文資建築修繕重點籌備階段,12 月將首先開放園區北側區域,包含總辦公室、大禮堂、柴電工場等建物;另以 116年開啟博物館為重要指標項目,包括博物館主展館、鐵道餐車、鐵道文創等相關設施及服務。

(五)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二期計畫

為強化「世界中臺灣」的核心宗旨,規劃打造文化科技展演臺灣史的實驗場,並擴大國際展覽空間,以當代數位科技導入展示,傳達當代民主價值,讓世界認識臺灣。113 年將辦理擴建空間規劃方案,並應用新興展示科技,結合周邊區域資源持續推廣,為未來營運奠定基石。

(六)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二期工程

為完善影視聽中心硬體設施,期「藏用合一」,建置國家影視文化保存及推廣示範基地,本部於影視聽中心現址旁,擴增進行二期工程。本部已與新北市政府簽訂土地撥用行政契約,並完成及發布都市計畫變更,113 年將完成土地無償撥用、地質調查及測量、統包工程基本設計必要圖說、統包工程備標等事項。

二、推動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第五期)計畫

目前全國古蹟、歷史建築等有形文資累積達2,904 處,考古遺址有 55 處,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有 2,491 案。為提升文化資產修復量能,本部研提「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五期)計畫」於 112 年 7 月獲行政院核定 6 年(113-118 年)共159.44 億元預算,截至 113 年 3 月 20 日核定 379案,補助 52 億 6,360 萬元。

除了古蹟、歷史建築等的修復,本部亦持續辦理與輔導推動地方政府普查、修復及管理維護與經營維運工作,並加強場域整備及活化
建置古物「預防性保存」守護體系、推動考古遺址場域整備及活用;建置水下文化資產價值深化研究平臺,進行水下文化資產跨域整合及水下文化資產傳承培力工作;推動國定文化資產 3D 數位保存及設置專屬保存環境監測設備作業等。

三、保存與傳承無形文化資產

為促進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與發展,透過普查、調查研究、傳習、保存紀錄與教育推廣,深化保存維護力度。截至目前為止,本部登錄無形文化資產計 73 項 105 案;直轄市及縣市登錄 509 項 796 案。推動重要傳統表演藝術、重要傳統工藝、重要口述傳統採「師徒制」傳習計畫,112 年度辦理共計 30 項 37 案。截止目前為止,累計傳習藝生 186人,結業藝生 106 人(表藝 79 位、工藝 21 位、口述傳統 6 位)。另於 112 年 11 月 24 日辦理「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授證典禮,共有重要文化資產土水修造技術保存者李清海及蘇清良、重要文化資產剪黏泥塑技術保存者徐明河 3 位獲得授證。

為彰顯國家對傳統匠師之重視,提升其社會地位,推動傳統匠師人才培育計畫。112 年「文資傳匠工坊」培育 37 位學員,累計至今總計培育 462位學員;辦理 2 梯次傳匠資格審查,審查通過 32人次,迄今 939 人次;完成 2 梯次 18 人次技職校院種子師資,累計至今總共 12 梯次 144 人次。

四、傳統戲曲保存及主流化

籌劃製作《1624》歌仔音樂劇,於 113 年 2 月24 日、25 日在大臺南會展中心前空地盛大開演,吸引超過 7 萬人次現場觀賞。《1624》集結了臺灣戲曲界國家級團隊,從海洋史觀出發,由西拉雅人、漢人、荷蘭人、日本人共構多聲部的歷史視角,再現 17 世紀風雲際會的臺海史詩,期盼讓全臺灣人重新認識臺灣,認知臺灣早於 17 世紀就已成為「世界史」的場所。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推動傳統藝術「開枝散葉計畫」及「傳藝接班人計畫」,藉由媒合人才隨團磨練技藝、協助青年演員成為正式團員、提升外台戲品質、輔導劇團演出經典與新作、實驗創新作品及到民間宮廟演出、提供傳習計畫展演場域等,強化傳統表演藝術及傳統工藝保存傳承生態體系。截至 112 年累計觸及 110 個民間團隊,培育 227 名從業人員、5,738 場演出場次、觀眾數達 98 萬人次,以達傳統藝術永續經營。

為推動傳統戲曲主流化,112 年首度辦理「歌仔上青—全國歌仔戲比賽」,帶動年輕世代族群參與,含括青苗、一般與專業組近 3,000 人次報名參賽,吸引近 15 萬人次於線上平台觀看。113 年規劃透過輔導金方式鼓勵青年藝術家投入歌仔戲新編創作、提升外台展演節目品質、輔導團隊以臺灣在地故事創編大型旗艦歌仔戲、創編兒童戲曲及展演。高雄綜合大樓及中山堂將作為歌仔戲培育基地,上半年將辦理歌仔戲特展、開幕季演出及教育推廣活動。

五、支持博物館轉譯應用及臺灣內容再開發

推動博物館應用典藏內涵與研究成果,辦理深化臺灣原生文化主題,與世界對話的交流展覽或交換研究,呈現國際文化議題的臺灣經驗或觀點,並強化博物館影響力,增進國內外觀眾對臺灣的理解。如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與日本國立歷史民俗博物館、荷蘭國家檔案館等 6 所國外館所合作,於 113年 2 月 1 日推出「跨‧1624:世界島臺灣」國際展,藉由來自國內外的文獻、文物,展現臺灣的海洋國家思維與視野的軌跡,體認臺灣歷經殖民與政權更迭,終於走向民主自由多元之價值。

六、堅壯社區營造組織及辦理地方創生

透過「建立社造公共治理支持體系」、「青年賦權世代協力共榮發展」、「看見多元,尊重差異,促進平等參與」及「社會設計、公民科技、跨界連結」四大策略,促發青銀創新及全民參與社區營造。112年度透過「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等,輔導縣市完成 641 處社造點核定作業;核定公所執行審議社造計畫計 43案
通過「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工作會議,對接本部計畫之跨年度事業提案計 89 件(地方政府 35案及民間團隊 54 案),挹注經費達 3 億 3,704 萬3,000 元。

肆、推波文化產業造浪,守護藝術文化主流化

一、發展影視音臺流

一) 投資影視音產業金額再創歷年新高

文策院持續優化資金生態系,以投資產業別多元化、策略性投資及兼重新創事業與商業模式創新之事業等方式執行國發基金,112 年通過投資「電影」、「廣播電視」及「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等影視音產業共計 50 案,投資金額達 9.51億元,帶動民間投資及周邊效益 22.67 億元,金額再創歷史新高;文策院亦著重「數位內容」、「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及「音樂及表演藝術」等產業發展,共計投資 10 案,投資金額達 1.71億元,帶動民間投資及周邊效益 1.82 億元。 

(二) 推動投補機制

1. 112 年補助戲劇、節目、兒童節目及紀錄片共40 件,補助總金額逾 3 億 6,717 萬元,帶動業者相對投入 11 億 3,803 萬 4,842 元,期能鼓勵業者開發在地故事與多元劇種,並媒合國際合資合製。

2. 112 年文策院經投資審議會通過案件共 14 件,國發基金核准投資金額 2.46 億元,帶動民間投資及周邊效益6.52 億元,合計達8.98 億元。

3. 112 年起與文策院建立「投補合作」機制,將有意願申請投資之補助企畫書,同步轉介文策院進行投資輔導、審查及媒合,加速補助及投資審查流程;在補助機制上,鼓勵申請案強化國際行銷規劃,並採「製播分離」之履約機制,獲補助者可依平臺洽談、國際參展、資金籌募等需求彈性規劃公開發表期程,不受履約期程限制。

4. 電影亮點案例如「伯樂影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電影「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以3.63 億元票房成為年度臺灣華語電影票房冠軍,並榮獲紐約亞洲影展、芝加哥亞洲躍動影展、納沙泰爾國際奇幻影展等3 座觀眾票選獎。

5. 電視劇集亮點案例如「大慕可可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人選之人-造浪者」,登上 Netflix 臺灣 排行榜冠軍。此外,在金鐘獎獲得 14 項提名,最終榮獲「迷你劇集獎」、「迷你劇集(電視電影)導演獎」、「戲劇類節目視覺特效獎」、「戲劇原創歌曲獎」共 4 項獎項。

(三)金曲獎暨金曲國際音樂節

第 34 屆金曲獎頒獎典禮於台北小巨蛋舉行,電視轉播總收視人口達 338 萬 9,000 人,新媒體全球觀看總人數超過 1,708 萬人次,創下社群平台觀看歷年新高。113 年適逢金曲獎 35 週年,將持續興革金曲獎,提高典禮製作規格及強化國際宣傳,推升金曲獎及臺灣流行音樂影響力。

2023 金曲國際音樂節於 112 年 6 月 27 日至30 日辦理,係疫後首次重啟實體商務活動,計有國內外 452 家業者參展及洽商媒合;2024 金曲國際音樂節將在 113 年 6 月 25 日至 29 日辦理,除音樂論壇、快速媒合會、Showcase 售票演唱會,亦將選薦具國際市場潛力音樂人參演海外音樂節。

二、振興出版產業

2024 年台北國際書展業於 113 年 2 月 20 至 2月 25 日辦竣。主題國為荷蘭,書展主題為「閱讀造浪」,共有來自 34 國、509 家出版社參加。今年書展在文化幣及門票全額抵用金的加持下,6 天展期總計 55 萬人次參觀,較去年成長 9%。文策院亦邀請 18 國 30 位買家、共計 266 位國際版權人士來臺進行 1,910 場版權桌次會議。

本部於書展期間推出 16-22 歲青年持文化幣免費入場、文化幣在書展期間使用 2 點送 1 點及門票全額抵用金政策,文化幣總使用金額逾 1,400 萬元、門票全額抵用金發出逾 6 萬張,帶動現場業績成長。

三、強化文化科技應用

(一) 辦理「TTXC 臺灣文化科技大會」

為使文化科技走入生活,鏈結文化科技產業與民眾交流共感,本部於 112 年 10 月與高雄市政府、數位發展部共同辦理 2023TTXC,為全臺首次最大規模文化科技展會,以先進文化科技為主軸,聚焦 XR/AI 科技、影視、音樂、產業等領域,推出 XR 無限幻境影展、虛擬攝影棚、AI 智慧運算、全臺首座MR 沉浸式劇院;舉辦 14 場國際論壇,促成美日韓臺等 7 國近 1,800 位文化科技工作者群聚交流;串聯第 23 屆高雄電影節及Takao Rock 打狗祭等活動品牌,活動吸引近 200 萬參與人次,累計帶動業者相關投資達 3.5 億元及產業衍生商機達 8 億元。113 年將持續舉辦第 2 屆文化科技展會,型塑國家級展會新品牌。

(二)推動「影音場域之 5G 創新應用領航計畫」 

帶動大型影視產製及多屏跨螢通路平臺業者(如公廣集團等)及公民營垂直場域業者(如影視內容產製中心、流行音樂展演場域等),建置完整的 5G文化內容生態系,針對超高畫質、AR/VR/MR、沉浸式體驗等創新多屏跨螢內容產製及垂直場域應用服務。

(三)辦理「科技藝術創作發展補助計畫」

為鼓勵科技藝術創作,發展具實驗性及文化內涵之原創作品,112 年度補助 7 件創作計畫,分別受邀赴西班牙馬德里數位藝術雙年展、土耳其伊斯坦堡調解雙年展展出,並於臺中國家歌劇院、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展演、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等地展演,廣獲好評;推動媒合藝術家及科研單位發展科藝創新實驗計畫,112 年至 113 年與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達明機器人合作,遴選 6 位藝術家進駐 4 間專業實驗室,與科研人員合作創作實驗計畫,預計於 113 年下半年發表實驗成果。

(四)推動應用視覺特效獎補助機制

鼓勵業者導入數位擬真技術,以文化創意結合新興科技,達成創新產製內容、淬煉專業人才、營造數位環境,並推升影視產業國際競爭力。如《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女鬼橋 2:怨鬼樓》表現亮眼,製作品質口碑良好。113 年將同時推動虛擬攝影棚補助機制,鼓勵運用虛擬攝影棚並培育相關專業人才與技術。

四、健全藝術發展環境

(一)扶植表演及視覺藝術產業

為健全表演藝術及視覺藝術生態均衡發展,鼓勵民間藝文團體培育優秀人才,藉由補助機制與政策引導維持團隊動能的有效前進,持續協助表演藝術產業永續發展。另透過「文化部視覺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鼓勵國內視覺藝術多元發展,並擴大支持文化平權議題;112 年補助成果包含臺南市美術館辦理「『時間眾像』展覽之高齡議題研究計畫」、城市透鏡文化有限公司辦理「2023 汲地-地方藝術創作者培力計畫」等 69 案。

(二)扶持藝術村營運

推動「藝術村營運扶植計畫」,辦理國內外藝術人才駐村交流、創作、展覽,協助提升、改善空間環境與設備。112 年補助 9 案,補助成果包含支持台北|寶藏巖國際藝術村、蕭壠國際藝術村等辦理藝術進駐公開徵件,邀請韓國、日本、法國、捷克藝術人才來臺駐村交流創作;協助橋仔頭糖廠藝術村、Makotaay 生態藝術村等完備藝術村空間。113年將持續扶植國內藝術村朝多元及專業營運發展。

(三) 促進青年藝術發展

辦理「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補助計畫」,扶植具潛力之 18 至 40 歲青年發展藝術創作。112 年度表演及視覺藝術類共核定補助總計 90 案,補助成果如魚池戲劇團「2023-魚池戲劇節-慢漫Chill For Life」、張可揚「《Island》跨國虛擬空間舞蹈創作計畫」及台灣藝文空間連線 TASA 協會「以藝術進駐做為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與 TASA 進駐追夢計畫」等。

(四)重建臺灣藝術史

重建臺灣藝術史計畫自 107 年執行至 112 年,購藏重要作品 833 件,徵集檔案史料超過 9 萬件,修復作品及文物史料逾 8,000 件,出版、紀錄臺灣藝術家身影超過 300 件,辦理 82 檔美術、工藝、文學、音樂重要經典展演,獲捐贈美術作品近 5,000件、廣播卡帶逾萬卷、電影史料逾千件,重新梳理臺灣藝術發展脈絡,系統化重建臺灣藝術史。113 年將持續進行檔案文獻、作品、影音資料、手稿與文物的研究、典藏與推廣。

(五)檢討公共藝術制度

臺灣公共藝術政策推動 30 餘年,歷經 6 次修法,為釐清各界對當前制度執行疑慮及建議,自 112年 9 月 22 日起密集召開 13 場諮詢會議及 2 場公開交流會,已於 113 年 3 月 14 日預告「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草案」,徵求各界意見。

伍、拓展文化交流,打造文化品牌

一、深耕獨立可信之臺灣內容,即時對外輸出臺灣觀點

本部委託公視持續營運 TaiwanPlus 網站、APP、社群媒體( YouTube 、 Twitter 、 Instagram 、 Facebook),截至 113 年 2 月止,全平台影音觀看數達 1 億 1,551 萬 4,172 次。為即時就涉我重要國際議題傳達臺灣觀點,已增加強化新聞的即時性、增加新聞播出時段,目前新聞內容佔比為 50%。

另為打造國際規格之臺灣紀實內容,將強化國際合資合製、對外展現多元臺灣故事。為拓展海外收視,已於 112 年 8 月 1 日完成頻道海外落地,北美地區重要城市如華盛頓特區、紐約、洛杉磯等 3星級以上旅館皆可同步收視;另與新加坡影音平台 Eazie TV 合作完成頻道上架。

二、建立國際文創及時尚平台 

(一) 文創博覽會

為展現臺灣多元的文化創意產業面向,以文化價值創造經濟效益,促進我國文創品牌發展,本部將賡續策辦 2024 臺灣文博會,持續打造國家級文創產業展售及交流的平台,並以國際買家洽商、消費市場並重方式辦理,以策展呈現當代文化趨勢,以商展打造文創商品與圖像授權交易平臺;因 113年適逢臺灣自西元 1624 年登上世界舞台,故規劃2024 臺灣文博會移展至臺南舉辦,以期呈現臺灣多元豐富的在地風土及文創產業面貌。

(二)臺北時裝週

臺北時裝週自 107 年起,迄今已辦理 9 屆時裝週活動,在國際間已具有一定聲量。本部將加強挹注資源,著重社會溝通與國際宣傳,與臺灣品牌合作,共同組成臺灣時尚國家隊,促進臺灣時尚產業國際能見度。113 年 4 月秋冬季 AW24 預計於 4 月
在松山文創園區舉行,搭配 2024 巴黎奧運,以臺灣時尚啟動「文化奧運」為主題,將循例舉辦開幕秀、品牌秀、服飾品國際買主採購洽談會等,以持續展現向國內外展現臺灣時尚設計能量。

三、支持國際共製計畫

駐美國代表處臺灣書院 112 年支持導演蔡明亮與美國史密松寧學會國立亞洲藝術博物館(National Museum of Asian Art)合作,赴美國華府拍攝蔡導演《行者》系列第 10 部影片《無所住》,該部作品入選 2025 年第 74 屆柏林影展「特別放映(Berlinale Special)」單元。另,駐馬來西亞代表處文化組首次與馬國製片公司 Warna Productions PLT 合作,推出臺馬共製劇場《同棲時光》於吉隆坡表演藝術中心演出 5 場。

四、打造文化內容國家搶攻國際市場

(一)集結國內影視及 IP 資源參與國際展會

112 年共計參與 8 個國際重要影視市場展會,累計 714 部次影視參展作品,亮眼成績如下:

1. 《想見你》售出14 國版權、《女鬼橋2:怨鬼樓》售出 41 國/區域版權;《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疫起》、《查無此心》、《粽邪 3:鬼門開》、《我的麻吉 4 個鬼》、《請問,還有哪裡需要加強》、《黑的教育》,均售出 Netflix 全球版權,其中,《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上架 36 小時即攻佔臺灣、香港、新加坡和越南 Netflix 電影排行榜冠軍;《疫起》則空降臺灣電影周榜亞軍。

2. 112 年入選國際影展之國片計 80 部次,並輔導36 部次影片參與國際影展,獲得 18 項國際獎項如:《本日公休》獲大阪亞洲電影節「觀眾票選獎」、「藥師珍珠獎」及烏迪內遠東國際影展「最佳劇本桑獎」,《黑的教育》獲大阪亞洲電影節「傑出才能獎」,《愛是一把槍》獲義大利威尼斯影展「未來之獅獎」,《熱帶複眼》獲薩格雷布國際動畫影展「評審特別獎」,《春行》獲西班牙聖沙巴士提安國際影展「最佳導演銀貝殼獎」,《平行世界》獲日本山形紀錄片影展「日本電影導演協會獎」。

(二)鼓勵國內影視業者自行組團參展

鼓勵業者自行組團參加越南、日本東京及韓國首爾等電視內容展會,攜帶 621 部次作品赴海外參展,亮眼成績如下:

1. 電視內容海外成果,如《模仿犯》2023 年於 Netflix 全球獨家上映,播岀首週全球累計觀看時長達 1,774 萬小時,5 天即擠升 Netflix全球排行第 10 名,並榮登 Netflix 非英語影集排行第 2 名。

2. 《台灣犯罪故事第一季》獲 2023 年新加坡亞洲內容大獎「最佳男主角銅獎」、2023 年釜山亞洲內容暨全球 OTT 大獎「最佳男配角獎」。

3. 《我願意》獲 2023 年新加坡亞洲內容大獎」「最佳女主角銀獎」、「最佳男配角銅獎」、「最佳女配角銀獎」。

4. 紀錄片《草原上我們開始跳舞》(原名:草原,120 天)入選 2023 東京「映畫賞」榮譽提及單元。

(三)選薦音樂人赴海外音樂節參演

112 年選薦 6 組參演藝人包含 LÜCY、椅子樂團、deca joins、SiNNER MOON、9m88、大象體操,參演 2023 美國南方音樂節(SXSW),受到國內外媒體熱烈報導;113 年續選薦 Mong Tong 夢東、滅火器、持修、Gummy B、Majin、大象體操等 6 組音樂人,參演 2024 年音樂節,於美國時間 3 月 12日假美國奧斯汀 Palm Door 演出。

(四)2023 法國巴黎時尚家居設計展

呼應大會主題「Enjoy」(享受),以「進化生活」(Evolving Life)為題,傳達臺灣工藝多元發展使生活持續進化的樂觀精神,超過 60 組件展品參展,表現臺灣新工藝的前衛與未來性,藉以與全球市場接軌,產生對話交流,提升臺灣工藝的知名度,拓展臺灣工藝國際市場,展覽吸引來自不同國家之 450 位買家詢價及媒體報導,約 6萬人次參觀。

五、以國際大型展會模式站上國際舞台

本部配合奧運國際賽事,策辦臺灣藝文節目參與相關之文化奧運(Cultural Olympia),預計於 113 年7 至 8 月奧運期間於巴黎執行系列主題節目;經承租巴黎文化奧運指定官方場域-巴黎拉維特園區(La Villette),作為期間呈現臺灣展演內容之國際平台,籌組專業策展小組與建立策展諮詢顧問,俾通盤掌握文化奧運發展情勢,創造參與最大成效。另,配合經濟部辦理「2025 大阪世界博覽會」臺灣館演出,於日本主要城市辦理臺灣主題藝文活動,串聯世博臺灣館展演節目整體行銷臺灣文化軟實力。

陸、結語

在大院支持下,112 年本部達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公共電視法」及「文化資產保存法」之修法作業,成功發放「成年禮金」,豐富年輕人藝文體驗的機會,促成「庄頭劇場巡演」、「創新書市」、「校外文化體驗」等藝文振興措施,除了帶動藝文產業發展,亦落實文化近用及文化平權。

本部也將就提升影視音產業、出版產業及藝術發展環境的政策持續規劃及推動,以呼應各界對於藝文產業的期許,並藉由文化傳播及國際賽事或展會中,將臺灣文化帶向全世界,讓臺灣與更多國家有所連結。

懇請各位委員持續鼎力支持,並在各項文化施政及預算執行上,不吝給予本部鞭策及指教。謝謝!


2024年3月26日 星期二

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


113-03-26努力落實社會住宅租金可負擔 林右昌:擴大照顧低薪青年與邊緣戶



113-03-20。社宅租金分級原則,北市府建議應再持續與各界溝通,納入各方建議

113-03-19內政部:社宅租金分級收費草案 讓民眾負擔大幅降低

有關民間團體指出,內政部目前研訂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應改採所得分級方式進行收費,內政部表示,民團所提方案立意良善,但從臺北市與桃園市近年推動所得分級方式經驗發現,的確有錯置過度補貼的問題,應整合建立更均衡的方案。

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中央與地方有共識

內政部說明,社宅分級收費原則草案經過多次與地方政府會商修正,臺北市與桃園市政府表示可支持認同並不反對,其所建議的建立新舊制度轉軌配套措施也已配合納入新方案;臺中市政府則支持採身分別做為分級收費原則,主要因為弱勢身分已經由社福單位審查及個訪,且每年審查,較具有公信力,對政府財政較為穩健;臺南市與高雄市亦均表示支持認同。

以報稅所得決定社宅租金立意良善,但因報稅所得資料不完整,不宜過度使用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目前全國辦理所得稅申報僅640萬戶,約占全國家戶約900萬戶70%,仍有30%家戶所得未達報稅的基本門檻。以臺北市經驗為例,25處社宅承租戶有73.9%社宅承租戶的報稅所得居然低於中低收入戶標準(基本生活費1.5倍),但其中卻僅約15%是經過社會局認定的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這表示,有近五成不具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身份的社宅承租戶卻是適用低收入戶租金標準,在實務上衍生了過度補貼的問題,亦不符合社會正義原則;此外,臺中市社宅承租戶則有37%的報稅所得低於低收入戶標準,且其中有22%報稅所得為零,若採取單獨以報稅所得為租金分級收費,結果這些家戶均將比照低收入戶標準收取。因此,以所得分級雖立意良善,但因我國報稅所得資料有其課徵侷限性,以其作為申請資格門檻尚可,如作為租金分級之審查依據,則容易造成補貼對象及強度誤判,不適合擴大應用。

租金負擔率從3成降至2成以下,並增訂折扣比例

內政部表示,新方案充分考量社宅承租人負擔能力,將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戶的租金負擔率從原標準的30%大幅降為20%以下,降幅高達33%!經濟弱勢戶租金折扣也從過去的5折增訂3折至4.5折,社會弱勢戶也從過去的7折增訂6折至6.5折。此舉將可有效降低社宅住戶租金負擔壓力,所增加的財務缺口也都由中央政府補足。

新完工社宅將以屋齡加計10年做為租金計算基準

內政部指出,考量新成屋市場租金過高,以之作為市場租金將導致承租戶難以負擔,因此草案內容是以中古屋(屋齡加計10年)租金作為新完工社宅的市場租金,由估價師估價並授權地方政府審查評定,依租金折扣表再打折,所以對於進住社宅民眾將更優惠更容易負擔,民眾不必擔心住新社宅將會有較高負擔。

新舊方案彈性接軌,尊重地方自治精神

內政部表示,目前地方政府社宅租金若是採用現行方式收費者,為維護既有承租戶權益,地方政府仍可依現行方式收費,可以等到原本承租人租期上限期滿,再依本分級收費原則草案公告租金收取,因此其權益不受影響。

內政部補充,未來新完工社宅與新簽約的住戶,原則以分級收費原則草案方式訂定租金,如地方政府有特殊需求,仍尊重維持現有方式,惟針對一般戶及弱勢戶收費部分,仍不得超過草案所規定租金額度。


【新竹市】歷史建築新竹少年刑務所職務官舍群修復再利用


刑務所職務官舍群一期修復再利用工程開工 高市長:串聯演武場打造文化園區 | 中央社訊息平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326 14:37:55) 歷史建築新竹少年刑務所職務官舍群修復再利用,第一期工程今(26)日開工,市長高虹安出席開工典禮,祈求工程順利、如期如質完工。高市長表示,市府積極向中央爭取再造歷史現場計畫補助,此工程第一期總經費2億5,411萬元,中央挹注1億5,246萬6,000元,預計116年完工,修復完成後將啟動促參招商並全面開放,同時串聯市定古蹟新竹少年刑務所演武場,形成多元且完整的文化園區。

高市長指出,市府團隊大力落實「美感新竹」、「宜居永續」施政策略,第一期工程預計修復歷史建築新竹少年刑務所職務官舍群A區、B區共計8棟歷史建築,建物面積907.87平方公尺,基地面積6,997.31平方公尺。

高市長表示,此案因歷史建築棟數較多與基地範圍涵蓋範圍較廣,感謝中央的肯定及市民朋友的支持,讓工程得以順利推動;市府盼藉由計畫執行,保留新竹少年刑務所職務官舍群歷史紋理,活化並改善原有空間,增加與周邊鄰里互動的可能性,開拓文化資產活化的廣度及深度。

文化局長王翔郁指出,此案基地鄰近市定古蹟新竹少年刑務所演武場,演武場已於109年完成修復,目前由文化局辦理策展活動,作為當地藝文先驅,活絡監獄周遭氣氛;新竹市少年刑務所是目前全台保存完整的監獄系統,包含刑務所、獄官宿舍、演武場都被保留,其中已89歲的市定古蹟「新竹少年刑務所演武場」是全台第二個修復完成的獄官武道場。

文化局提到,因少年刑務所園區腹地廣大,未來若完成新竹少年刑務所職務官舍群等8棟歷史建築修復,將結合閱讀、工藝、職人、住宿、風土飲食等文化體驗對外開放,讓更多民眾有機會認識並親近竹市文化資產。

新竹市文化局今日舉辦「新竹少年刑務所職務官舍群工藝文化園區再造歷史現場計畫」歷史建築新竹少年刑務所職務官舍群修復再利用第一期工程開工典禮。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典獄長曾文欽、新竹看守所長翁永芳及多位市議員與里長皆到場見證。大合照

大合照開工祈福
開工祈福高市長致詞
高市長致詞工程說明
工程說明

2024年3月25日 星期一

【監察院】新竹市永恆之丘納骨塔案(113內調12)

 

監察委員新聞稿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96&s=29599

新竹永恆之丘納骨塔原採半開放式設計,全館不需空調,完工後出現地面淺積水及雨水漂濺塔位瑕疵,顯示仍未完全符合民眾對慎終民俗的期待。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田秋堇調查報告,要求新竹市政府應積極溝通改善,以維持綠建築的設計理念


調查報告    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n=133&s=28659

壹、案  由:據悉,新竹市永恆之丘納骨塔獲得多項國內外大獎,新竹市政府並稱為「全國最美納骨塔」,經豪大雨致室內地面嚴重積水,甚至濺及納骨塔位。此引以為傲之公共工程,竟發生如此重大瑕疵,其原因為何?實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

貳、調查意見:

民國(下同)105年,新竹市政府鑑於該市大坪頂已有華藏堂、華嚴堂、通天堂等納骨設施,為因應不久將來剩餘可納骨灰櫃位不足,規劃於大坪頂新建1棟現代化、人性化、精緻化的納骨塔(完工後,市府命名為「永恆之丘」),以提供民眾優質的喪葬環境。民政處負責辦理新竹市大坪頂納骨塔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工務處負責代辦「新竹市大坪頂納骨塔新建工程」採購,工程決標金額新臺幣(下同)2億5,700萬元,108年4月8日開工,施工期間辦理5次變更設計,變更後契約總價為4億6,383萬7,000元,111年12月25日完工,112年5月10日驗收完畢,同年月15日啟用。惟於完工前之112年4月19日發生大雨淹(積)水事件,使塔位區2至5樓受到程度不一影響。嗣陳訴人新竹市議員於112年5月16日到院陳訴,永恆之丘納骨塔疑未考量當地風雨特性,致生雨水隨強風吹入牌位塔位區,導致地面嚴重積水,要求追究相關人等行政責任。案經調閱新竹市政府、新竹市議會、審計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等機關卷證資料,並於112年8月15日赴現場履勘,針對永恆之丘納骨塔申請人實施問卷調查,同年9月28日諮詢專家學者,同年10月26日詢問新竹市政府人員,嗣審計部於同年月27日函報該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下稱新竹市審計室)查核本案意見,已調查竣事,茲臚列調查意見如下:

一、永恆之丘納骨塔原設計採半開放式設計,需兼具環保、節能、自然採光、通風、不用空調設施。雖然施工過程發現受新竹環境氣候影響,雨水經風勢飛濺入內,雖已辦理變更設計改善,但完工後仍出現地面積水及雨水漂濺塔位的瑕疵,顯示仍未完全符合民眾對慎終民俗的期待。新竹市政府應積極溝通改善,以維持綠建築的設計理念。

(一) 納骨塔為安置祖先及往生者塔(神主牌)位之殯葬設施,基於慎終追遠習俗,積(淹)水、雨水漂濺等為民間禁忌。查新竹市公共建設設計執行原則二、3規定:「建築設計在立面開窗上,除基本的通風和光線控制外,需特別考量東北季風的遮蔽及雨天通風排濕等氣候因素」。新竹市大坪頂納骨塔(永恆之丘)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需求說明書五、使用需求:(一)建築物設計應兼具環保、節能、景觀等專業考量。(二)照明設計可考慮節能,並以自然採光為原則。(三)室內空間應考量防潮及通風功能,公共空間儘量不使用空調設施。(四)為符合永續生態城市發展,未來基地建築時應符合綠建築相關規定……。

(二) 新竹市政府(民政處)辦理新竹市大坪頂納骨塔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採購,經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程序,於105年12月29日簽約委託○○○建築師事務所(後更名為○○建築師事務所)規劃設計,為全國首創以無梁柱設計工法,導入木紋清水模、天井的納骨堂,打破冰冷的刻版印象,於108年3月取得我國「候選綠建築證書」,111年6月獲得德國紅點設計獎,及同年12月工程會第22屆「公共工程金質獎」建築類特優。工程標案部分,經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程序,於107年12月7日簽約委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與○○有限公司(兩家合作為共同投標廠商)施工。惟施工過程中,市府發現中央天井於下雨時,受風勢影響,雨水在塔內並未如預期落入2樓水池,造成四處飛濺,或使雨水流入匯聚成小型瀑布,因而使塔位區2至5樓受到程度不一之影響,以及2樓空間有積水問題,促使該府請設計建築師研議改善對策(塔位區天井加裝玻璃蓋、5樓增設百葉窗、2樓神主牌區設置鋁門窗、2樓新設導水溝、2樓中間庭院加裝雨遮等),並辦理第5次契約變更設計(淨追加1,770萬6,899元),於111年12月25日完工,惟於112年5月15日啟用前之新聞媒體報導,質疑永恆之丘納骨塔一遇強風大雨就積水,112年4月19日及5月19日受風雨影響,2F祭祀空間、神主牌位區積水未退,及水珠飛濺5F塔位區等情,顯示改善工程完工後,塔內雨水飛濺問題改善效果不如預期。據新竹市政府檢討表示:「2樓祭祀空間及牌位區並未完全對外密封,仍有通透開口;5樓部分則是百葉窗密度不足以抵擋,當雨勢搭配風勢則發生雨水吹拂入內。另永恆之丘為半開放式空間設計,當雨勢搭配風勢吹拂入內而形成積水現象,惟骨灰骸存放設施並無相關設置細節規範,以致設計未充分考量。」針對2、5樓缺失,該府已另案辦理「永恆之丘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案」,仍由○○建築師事務所得標,待完成規劃設計後,將辦理工程發包,以根絕雨水飛入問題,以及永恆之丘綠建築標章申請(註:原工程契約未約定承商須辦理該項目)。

(三) 針對永恆之丘納骨塔完工啟用後現況,及媒體報導缺失,本院除於112年8月15日現場履勘瞭解外,並諮詢專家學者意見略以:

1、A教授:設計沒有百分之百的完美,是多元目標與價值追求的綜合整理。本案設計,風雨因素確實是必須考慮,技術上做的到,只要經費許可。永恆之丘追求自然交融,綠建築目標是其設計重點,本案天井、側牆,個人認為是其不完美之處,本案不是沒有瑕疵,比起它所追求的目標,在我們設計界來講是可以接受的程度。

2、B建築師:本案並非設計錯誤,而是考慮的細節與施工者該留意而未提出。通風採光的設計是正確的方向,若因為是自然通風積淹水就不做綠建築,有點因噎廢食,綠建築方向絕對是正確的,只是執行過程遇到預算、設計、施工等問題。不用空調,對建築師設計是很大的挑戰,目前遇到的問題應與原設計建築師溝通,以維持原來美好的設計價值。

3、C建築師:個人曾洽本案設計建築師瞭解,本案設計階段花了1年多的時間審查才發包,審查委員及市府也喜歡本案的設計概念,已盡設計責任。本案設計要求環保、節能、通風、自然採光,最重要的是不用空調,在有限的預算下,個人認為設計要求已充分達到。當地1年平均約有2~3個月會下雨,不能說一下雨就把各開口都封起來,這樣的設計,可以讓機關在9~10個月不用開冷氣的情況下,節省很多經費。

(四) 由於永恆之丘納骨塔受豪大雨影響範圍主要為2樓祭祀空間、神主牌位區及5樓塔位區,本院為瞭解使用現況,針對兩區實施問卷調查結果如下(2樓489位申請人有55人回應,5樓170位申請人有31人回應):1.「永恆之丘」周遭環境及設施滿意度:非常滿意(29%)、滿意(38.3%)、尚可(19.7%)、不滿意(8.1%)、非常不滿意(4.6%)。2.申請的骨灰塔位或神主牌位是否已晉塔:已晉塔(98.8%)、未進塔(1.1%)。3.如已晉塔,骨灰塔位或神主牌位有無遇到雨水飛濺或淹(積)水情形:已晉塔,沒有遇到雨水飛濺或淹積水(87.2%);已晉塔,有遇到雨水飛濺或淹積水(10.4%);尚未晉塔(2.3%)。4.無論是否已晉塔,雨水飛濺或淹(積)水,是否會改變您登記申請意願:不會(58.1%)、會(31.3%)、尚未決定(10.4%)。總體而言,民眾對永恆之丘納骨塔大致滿意。

(五) 綜上,永恆之丘納骨塔原設計採半開放式設計,需兼具環保、節能、自然採光、通風、不用空調設施。雖然施工過程發現受新竹環境氣候影響,雨水經風勢飛濺入內,雖已辦理變更設計改善,但完工後仍出現地面積水及雨水漂濺塔位的瑕疵。然據本院實施問卷訪查結果,接受問卷調查的申請民眾有部分表示會因此改變登記申請意願,顯示仍未完全符合民眾對慎終民俗的期待。新竹市政府應積極溝通改善,以維持綠建築的設計理念。

二、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規定,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不得參加於依該規劃、設計結果辦理之採購或作為決標對象。但同條第2項規定,若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虞,經機關同意者,得不適用於後續辦理之採購,衡其立法意旨並非絕對禁止。查○○○建築師事務所於105年12月27日得標承攬「新竹市大坪頂納骨塔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案」,對於工程規劃設計細節均較外界知之甚詳且占有優勢,嗣又於107年3月15日得標承攬「新竹市大坪頂納骨塔新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案」,新竹市政府疏未注意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2項規定,未簽陳機關同意,即同意規劃設計廠商參與監造採購案之投、決標,允應檢討改進。

(一)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或協助投標廠商:一、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於依該規劃、設計結果辦理之採購。……前項第1款……,於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虞,經機關同意者,得不適用於後續辦理之採購。」工程會92年6月20日工程企字第09200237740號函釋略以:「本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於依該規劃、設計結果辦理之採購』,所稱『於依該規劃、設計結果辦理之採購』包括監造之勞務採購。惟機關辦理委託監造時,前階段設計之成果若予公開,為設計之廠商並無競爭優勢,即符合前揭細則第38條第2項之『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虞』,得參與後階段之監造服務」。至何謂「公開」,該會90年5月28日(90)工程企字第90014140號函釋略以:「例如將規劃成果附於招標文件,公開於機關網站或比照『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規定提供廠商閱覽等均屬之。另由何單位判定『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虞』,應由採購機關為之」。

(二) 查新竹市政府於105年11月29日公告「新竹市大坪頂納骨塔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案」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準用最有利標決標,經開標評選,於同年12月27日由○○○建築師事務所以749萬6,000元決標,同年月29日簽約。市府完成規劃設計審查後,於107年2月14日公告「新竹市大坪頂納骨塔新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案」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本案投標須知第63點規定:「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1)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於依該規劃、設計結果辦理之採購。……□前項第1款……情形,於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虞,經機關同意者,不適用於後續辦理之採購……」,嗣同年月27日開標,因無廠商投標流標,同年3月1日第2次公告限制性招標,經開標評選,於同年月15日由○○○建築師事務所以642萬4,887元決標,同年月21日簽約。

(三) 按機關辦理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得視工程性質及實際需要整合,排除重複及利益衝突情形後,得合併委託辦理。查新竹市政府辦理「永恆之丘」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係拆分兩標案辦理,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規定及工程會函釋,「永恆之丘」規劃設計廠商○○○建築師事務所原則上應不得參與後續委託監造案之投、決標。針對該爭議,經詢據新竹市政府檢討表示:「本案規劃設計及監造原為同案辦理,監造為後續擴充項目,因超過時限未履行,監造案改為另案辦理招標,惟未於投標須知中勾選第63條,亦疏於簽報機關同意,程序有行政疏失,未來如有類似案件,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2項規定,審慎評估有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情事,簽陳機關同意後,始辦理後續招標程序」。

(四)綜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規定,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不得參加於依該規劃、設計結果辦理之採購或作為決標對象。但同條第2項規定,若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虞,經機關同意者,得不適用於後續辦理之採購,衡其立法意旨並非絕對禁止。查○○○建築師事務所於105年12月27日得標承攬「新竹市大坪頂納骨塔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案」,對於工程規劃設計細節均較外界知之甚詳且占有優勢,嗣又於107年3月15日得標承攬「新竹市大坪頂納骨塔新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案」,新竹市政府疏未注意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2項規定,未簽陳機關同意,即同意規劃設計廠商參與監造採購案之投、決標,允應檢討改進。

三、新竹市大坪頂納骨塔新建工程原契約金額2億5,700萬元,施工期間經5次變更設計追加減後之契約總價4億6,383萬7,000元,被質疑追加幅度已逾8成,經調閱新竹市政府簽辦文件顯示,第2、3次變更設計係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第4款規定辦理,非依第6款辦理,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追加之累計金額,尚未逾原主契約百分之五十規定。惟工程會審查本案工程歷次契約變更契約書工程總價表,就其所載契約變更說明內容,建請招標機關應釐清歷次契約變更其符合簽文所載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第6款及第7款(是否符合招標公告之增購項目)之情形。

(一)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6、7款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限制性招標(註:可洽原得標廠商辦理變更設計追加):四、原有採購之後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因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採購者。六、在原招標目的範圍內,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如另行招標,確有產生重大不便及技術或經濟上困難之虞,非洽原訂約廠商辦理,不能達契約之目的,且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者。七、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惟其中第6款有「追加金額不得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之規定限制。

(二) 新竹市大坪頂納骨塔新建工程於107年11月27日以2億5,700萬元決標予○○公司,施工期間因新竹市政府有其需要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限制性招標規定,洽原得標廠商○○公司共辦理5次變更設計(詳附表),變更後契約總價為4億6,383萬7,000元,契約累計追加2億683萬7,000元,已占原主契約金額8成,遭外界質疑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22條規定情事,惟經調閱新竹市政府該5次簽辦變更設計文件顯示,第2、3次變更設計係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第4款規定辦理,非依第6款辦理,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追加之累計金額,尚未逾原主契約百分之五十(註:48.79%),工程會審查亦表示相同意見,故外界質疑,容有誤解。惟工程會審查本案工程歷次契約變更契約書工程總價表,就其所載契約變更說明內容,建請招標機關應釐清歷次契約變更其符合簽文所載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第6款及第7款(是否符合招標公告之增購項目)之情形。至於審計部查核意見認為,本案第3次變更設計追加之神主牌位10,634個,其非原工程承攬營造商之專業能力範圍,且原契約亦無該等項目,核有工程會108年12月3日函頒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執行錯誤態樣「第4款(三)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標的,並非原供應廠商之專業能力範圍」。惟查,本案承攬廠商○○公司雖為營造業,但原契約工項已列有櫃體工程12,000組,其與神主牌位之殯葬設施性質類似,變更設計追加,可併交其協力廠商處理,若謂其非原供應廠商之專業能力範圍,實值商榷。況查新竹市政府工務處承辦人簽辦本案第3次契約變更設計,亦敘明係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經簽奉核定。

新竹市大坪頂納骨塔新建工程各次契約變更設計追加情形      單位:元

變更次數

變更後契約金額

追加金額

依據政府採購法條

變更主要項目

原契約

257,000,000

237,451,367

 

1次契約變更

269,455,745

30,555,068

22條第1項第6

土方交換、擋土牆、景觀廁所等

2次契約變更

288,053,307

18,598,864

22條第1項第7

景觀長廊等

3次契約變更

381,576,227

93,462,920

22條第1項第4

追加納骨塔位及神主牌位等

4次契約變更

446,130,101

76,740,786

22條第1項第6

建築、機電、景觀工程等

5次契約變更

463,837,000

18,093,629

22條第1項第6

納骨塔天井設置玻璃蓋、5樓設置百葉窗、2樓設置鋁門、導水溝、雨遮等



(三) 綜上,新竹市大坪頂納骨塔新建工程原契約金額2億5,700萬元,施工期間經5次變更設計追加減後之契約總價4億6,383萬7,000元,被質疑追加幅度已逾8成,經調閱新竹市政府簽辦文件顯示,第2、3次變更設計係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第4款規定辦理,非依第6款辦理,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追加之累計金額,尚未逾原主契約百分之五十規定。惟工程會審查本案工程歷次契約變更契約書工程總價表,就其所載契約變更說明內容,建請招標機關應釐清歷次契約變更其符合簽文所載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第6款及第7款(是否符合招標公告之增購項目)之情形。

參、處理辦法:

一、修正通過。

二、調查意見一至三,函請新竹市政府檢討改進見復。

三、調查意見函復陳訴人及審計部。

四、調查報告審議通過後之案由、調查意見、處理辦法及簡報檔於個資隱匿後,上網公布。


調查委員:王幼玲  田秋堇        中華民國113年3月19日


Public Building Taiwan【新竹市】大坪頂納骨塔〔永恆之丘〕




2024年3月22日 星期五

新竹市住宅中心辦公室(大同108舊城再生基地)


113-03-22
竹市大同108舊城再生基地功成身退 市府:轉型住宅中心辦公室、推動宜居永續城市

自105年揭牌成立的「新竹市大同108舊城再生基地」,將於今年3月31日劃上句點,未來將轉型為「新竹市住宅中心辦公室」,市府表示,市府秉持維護公眾利益原則,未來住宅中心辦公室成立後將服務更多民眾,提供便民住宅福利申辦及都更諮詢相關服務,與市民攜手打造宜居永續城市。

都發處表示,大同路108號前身是新竹市知名老字號「新陶芳餐館」,為日治時代的5層洋樓,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回饋,由民間捐贈市府作為公益空間,再轉型為「大同108舊城再生基地」,以「軟性都更」作為起點。考量迄今已過7個年頭,為兼顧社會公平正義精神、符合公眾利益使用,並配合中央推動多元居住政策,需要一處便民洽公的公眾空間,故將此空間轉化為便民服務據點。

都發處說明,大同路108號再生基地即將轉型為「住宅中心辦公室」,以推廣中央住宅福利及都更政策為主,包含都市更新、租金補貼及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等涉及民眾住宅福利相關業務,將務更多民眾了解更多相關住宅政策業務,發揮更大的效益。



【新竹縣】北埔新姜天水堂



「北埔新姜天水堂」文化資產審議 會議相關資料皆公開透明 | 中央社訊息平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322 10:45:19) 新竹縣政府於2月26日下午召開第三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現場勘查及第2次審議會,「北埔新姜天水堂文化資產價值審議案」經審議會議決議,不指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與紀念建築,並解除列冊追蹤。縣府強調,相關討論與投票表決過程,縣府皆全程錄影紀錄,可供檢驗。

縣府表示,於審議投票表決前,文化局已報告說明本案依文資法14、17、18條辦理,申請人申請指定古蹟、登錄歷史建築,並由文化局主動納入登錄紀念建築一併提送審議,因此新姜天水堂之審議共有3案須投票表決。

投票表決方式提請委員討論確認後,由會議主持人宣布投票流程將逐案投票、統計、報告後,再進行下一案,依序由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3案逐案進行,然3案投票結果皆未獲得過半數出席委員同意。

另外,文化局依文資法14條提送審議會討論「北埔新姜天水堂列冊追蹤檢討案」,因本案已依文資法規範之審議程序,分別就古蹟、歷史建築與紀念建築等三類文化資產之指定登錄基準完成審議作業,確認不予指定登錄,經委員投票決議解除列冊追蹤。相關討論與投票表決過程,縣府皆全程錄影紀錄,可供檢驗。

縣府表示,感謝文史團體各界對本縣文化資產的關心,相關審議結果已於3月20日公告於文化局官網,如對本行政處分有不服,得依訴願法第14條、第56條及第58條規定,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新竹縣政府,並由新竹縣政府轉送文化部提起訴願。

縣府於2月26日下午召開第三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現場勘查及第2次審議會


守護新姜老歷史 新姜天水堂的古蹟去留爭議 | 環境資訊中心

開箱北埔新姜天水堂 北埔姜家家族與老屋的故事 | 環境資訊中心





【屏東縣】國定古蹟鵝鑾鼻燈塔

鵝鑾鼻燈塔升格國定古蹟 

BUILDINGFOCUS臺灣燈塔

【交通部航港局】燈塔專區    https://lighthouse.motcmpb.gov.tw/


 鵝鑾鼻燈塔    屏東縣恆春鎮   臺灣本島最南的燈塔   坐落於墾丁國家公園內

鵝鑾鼻燈塔 > 觀光景點 > 交通部觀光署


鵝鑾鼻燈塔升格國定古蹟 「東亞之光」見證141年重大歷史發展 | 文化 | 中央社 CNA

2024/3/22 15:20(中央社記者黃郁菁屏東縣22日電)駐足台灣最南端141年鵝鑾鼻燈塔,經文化部公告升格國定古蹟。屏東縣政府今天表示,希望更多人知道恆春半島19世紀末發生史事,認識台灣在跟國際接觸過程中屏東扮演角色。

屏東縣政府文化資產保護所代理所長陳胤霖接受電訪表示,樂見中央認定鵝鑾鼻燈塔府歷史意義,今年適逢牡丹社事件150週年,明年恆春也將滿建城150週年,希望更多人知道恆春半島在19世紀末發生的重要歷史事件,認識台灣在跟國際接觸的過程中屏東扮演的角色。

鵝鑾鼻燈塔升格為國定古蹟。(航港局提供)

鵝鑾鼻公園


鵝鑾鼻燈塔 - 維基百科



2024年3月21日 星期四

【臺北市】市定古蹟與歷史建築總督府山林課宿舍群〔0KM 山物所〕


城市中的山林入口 林業保育署╳勤美集團【0KM 山物所】「總督府山林課宿舍群」華麗轉身再現風華 | 中央社訊息平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321 14:28:5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歷時8年,將日本殖民時期臺灣總督府山林課的木造宿舍群修復後活化再利用,由勤美集團依促參法取得營運權,配合林業保育署賦予宿舍群修復後成為臺灣森林生態與林業文化入口網的定位,以四大空間綠地規劃結合各類山林選品,命名為【0KM 山物所】,將在明(22)日正式開幕,讓人文薈萃的臺北市「康青龍」街區不但多了一處都會社區型的「森活文化里山基地」,也讓臺北市區碩果僅存的木造日式建築華麗轉身,再現風華。

農業部次長杜文珍表示,山不在遠的地方,山就在我們附近,古蹟修復不只是代表把歷史留下來,更重要的是結合民間的創意及發想,加入新的元素,讓來到【0KM 山物所】的每個人一同在這個優質的環境場域,感受過去、體驗現在,創造未來。

林業保育署署長林華慶今(21)日在現場分享他與總督府山林課木造宿舍群的淵源。他在接任林務局(現林業保育署)局長之前,曾任國立臺灣博物館副館長,所轄南門園區就是日治時期的樟腦工廠。當時他看到一張老照片,除了樟腦工廠高聳的煙囪,包含今日中央銀行沿著羅斯福路一直到金山南路,整片皆是作為總督府各單位的日式木造房舍。105年接任局長後,首次蒞臨金山南路看到所屬的山林課宿舍群非常驚艷,他曾經以為因都會發展而已經拆除殆盡的大片日式房舍,竟然還有碩果僅存的幾棟,而且就是由林務局承襲總督府山林課所遺留、充滿歷史氛圍的日式木造宿舍群;宿舍群得以保留,背後還有一段社區居民因保護臺灣油杉老樹奔走的動人故事,但當時也發現多數老屋的屋況不佳、幾乎都有漏水、腐朽跟違建加蓋的情形,當下他便決定無論經費如何拮据,都要排除萬難全力修復,為臺灣留下這處林業開發歷史起源的活見證。

林業保育署表示,民國38年由當時臺灣省農林廳林務局(現林業保育署)接管的總督府山林課宿舍群,是臺灣少數留存下來的雙拼雙玄關日式建築,106年林業保育署依文資法進行全區修復及再利用規劃設計。首批修復完成的「保育小站」, 開館至今已展出近10場林業發展及自然保育相關主題展示;而112年9月開幕的北臺灣第一間國產材產品體驗館「从森」,匯集多家國產材廠商建材、家具及文創商品,成功營造充滿國產材氛圍的體驗空間;將於3月22日下午2時開幕的【0KM 山物所】,則以「總督府山林課宿舍群」另外四棟木造建築與庭園為主體,圍繞不同海拔高度的植物複層植栽,臺灣油杉、十棵市定保護樹木、日式建築、療育造景,化身稀有植物方舟,更是城市中的山林入口。

【0KM 山物所】規劃四大景觀綠地,也特別與農業部林業試驗所與林業保育署新竹分署等單位合作,栽植及復育臺灣特有種與瀕危植物,如新竹油菊、大胡枝子、臺灣野茉莉等,透過四大空間綠地規劃,呈現出台灣不同海拔的植生風貌,不僅讓舊有建築風華再現,更讓林業文化、森林多樣性資源及永續林產品有更多緊密連結。各棟分別規劃風土小食、山林選品、POP UP以及山食堂,同步入駐COFFEE LAW、綠帶純植物烘焙、肯園等人氣品牌,並以【0KM 山物所】品牌量身訂做,推出專屬綠色飲食與選品,且與近140組品牌合作,開發多組限定聯名商品。

林業保育署表示,日本殖民時期,臺灣總督府在臺灣設立民政局殖產部,底下分農務、拓殖、林務、礦務四個課。民國13年,林務課改稱山林課,主要負責調查臺灣森林資源、擬定林業政策,當時山林課員工就是居住在「總督府山林課宿舍群」,他們種下的「家樹」如今也已長成蒼勁有致的老樹。

山林課宿舍在90年代曾差點面臨被移轉、拆除、蓋大樓的命運,所幸22號屋前一株由山林課技師手植的臺灣油杉老樹,讓社區居民發起保護珍貴樹種與日式木構建築的行動,加上文資學者與許多人的努力,總督府山林課宿舍群的全區6棟11戶在民國95年分別由臺北市政府指定登錄為市定古蹟與歷史建築。

但宿舍群雖然得以保留,多數木造房舍卻早已呈現老態、逐漸傾頹,亦有鄰近屋主加蓋的鐵皮屋,於是林業保育署經過嚴謹調查研究,在105年起積極籌募經費,終於在112完成全區修復,保存了臺北市中心最具規模的日式宿舍建築群,並且留下臺灣林業開發史的歷史見證。

【0KM 山物所】的營業時間為週一~週日11:00~20:00,林業保育署攜手勤美集團,賦予修復後的「總督府山林課宿舍群」嶄新使命,從「保育小站」、「从森」到【0KM山物所】,全區成為深具特色的環境教育與山林商品體驗展售空間,是國內外遊客休閒參訪、認識臺灣山林的起點。

【0KM 山物所】資訊:
開幕日期:2024年3月22日2:00PM
營業時間:每日11:00~20:00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203巷21號
【0km山物所】為勤美集團與林業保育署、格式設計展策攜手打造的全球唯一台灣山系概念店(【0km山物所】提供)

【0km山物所】為勤美集團與林業保育署、格式設計展策攜手打造的全球唯一台灣山系概念店(【0km山物所】提供)開幕記者會出席貴賓,(左起)勤美集團 生活創新事業副總經理 何承育、林業保育署署長 林華慶、行政院農業部次長 杜文珍、勤美集團董事長 林廷芳、格式設計展策總監 王耀邦(【0km山物所】提供)
開幕記者會出席貴賓,(左起)勤美集團 生活創新事業副總經理 何承育、林業保育署署長 林華慶、行政院農業部次長 杜文珍、勤美集團董事長 林廷芳、格式設計展策總監 王耀邦(【0km山物所】提供)【0km山物所】精選了近140組品牌,展示超過2,000組商品,帶來限定的獨家山系飲食和商品(【0km山物所】提供)
【0km山物所】精選了近140組品牌,展示超過2,000組商品,帶來限定的獨家山系飲食和商品(【0km山物所】提供)【0km山物所】感念右方這棵百年的台灣油杉,本區得以被保留,以嶄新樣貌向大眾呈現當代風華(【0km山物所】提供)
【0km山物所】感念右方這棵百年的台灣油杉,本區得以被保留,以嶄新樣貌向大眾呈現當代風華(【0km山物所】提供)複森林曾有一棟木構屋舍,後因火災燒毀,現地一一成長的大小樹林,為居民與景觀團隊前後的努力(【0km山物所】提供)
複森林曾有一棟木構屋舍,後因火災燒毀,現地一一成長的大小樹林,為居民與景觀團隊前後的努力(【0km山物所】提供)


2024年3月20日 星期三

部會報告【立法院】國土計畫推動辦理情形報告(113年3月20日)

 

1130320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邀請內政部部長及國土管理署署長、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就「國土計畫推動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國土計畫推動辦理情形報告

內政部    https://lis.ly.gov.tw/lydbmeetr/uploadn/113/1130320/101.pdf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國土計畫的關注與指導,今天貴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國土計畫推動辦理情形」,本部應邀前來報告並備詢,深感榮幸,並對於委員關心本部業管國土計畫相關議題表示感謝。

壹、國土計畫法立(修)法歷程

一、立法過程

本部自 82 年起,參酌各界意見,研訂「國土計畫法」草案,歷經 86 年、90 年、91 年、93年、98 年及 103 年函送大院審議,於 104 年 12月 18 日經大院三讀通過後,由總統於 105 年 1月 6 日公布,並經行政院定自 10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二、修法過程

因應行政院 107 年核定「全國國土計畫」指示,為給予直轄市、縣 (市) 政府合理作業期程,以妥善完成法定工作,本部啟動修法作業,經行政院於 109 年 3 月 2 日送請大院審查,修正第 22條、第 35 條、第 39 條、第 45 條及第 47 條,於109 年 4 月 17 日三讀通過,109 年 4 月 21 日由總統公布施行。

貳、國土計畫法定工作辦理情形

一、擬定各級國土計畫

依本法第 45 條第 2 項規定,本部於 107 年 4月 30 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照「全國國土計畫」指導事項,陸續完成各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草案),經本部審議後,核定 18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於 110 年 4 月 30日同時公告實施。二、繪製國土功能分區圖

依本法第 45 條第 2 項規定,國土功能分區圖依法應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 4 年內,即 114 年 4 月 30 日前公告,並於前開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後,現行區域計畫法停止適用,並依照國土計畫法進行管制。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本法、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繪製作業辦法等規定,以及全國國土計畫、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等計畫指導,辦理各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為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前開作業,本部於 107 年及 108 年核定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作業經費,另由本部國土管理署研擬「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與使用地劃設作業手冊」及成立「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使用地劃設輔導服務團」,並召開 41 場次研商會議追蹤列管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進度,及協助解決各項實務劃設議題。

截至 113 年 2 月底,22 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均已辦竣公開展覽及公聽會,刻正辦理各該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作業中;其中連江縣、金門縣及花蓮縣政府已將該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等相關法定書件函送本部,其餘 19 個直轄市、縣(市)政府亦將陸續函報本部審議。

三、訂定相關子法

依本法各該條文授權應訂定之相關子法計有 23 項,截至 113 年 2 月底已發布 14 項子法,其餘 9 項包括「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子法,均預定於 113年底前完成法制程序,以配合本法規定期程,由區域計畫體系順利銜接至國土計畫體系。

四、推動原住民族土地規劃

為解決原住民族既有居住用地不足問題,並滿足部落長期永續發展所需之居住生活、經濟生產及公共設施等空間需求,依本法、全國國土計畫,於國土計畫架構下,本部以「擬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劃設國土功能分區」及「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等多元工具,讓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運用,分階段逐步解決原住民族土地使用問題,務實回應部落發展需要。

考量原住民族特殊傳統文化慣習及土地使用需求,本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刻研訂「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並於草案中納入輔導原住民族土地範圍內 105 年 5 月 1 日前既有建物之合法機制,長期則以輔導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以計畫引導發展,保障原住民族族人長期居住生活、經濟生產及公共設施等空間需求。

本部除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部(聚)落調查、溝通及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外,亦將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持續召開直轄市、縣(市)研商會議,瞭解各直轄市、縣(市)實務執行問題,提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必要協助。

參、國土計畫推動效益及地方政府反饋情形

一、國土計畫推動效益

除上開法定工作依法定期限逐步完成外,本部亦針對過去數十年非都市土地發展課題,研議改善策略,其中各界有共識可藉由國土計畫工具協助處理者,主要包含下列面向:

(一)精進空間規劃工具

1. 透過各級國土計畫定期通盤檢討,改善現行非都市土地採現況編定管制,缺乏定期檢討機制之課題。

2. 建立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機制,因應鄉村聚(部)落居住、產業、公共設施等發展需求,透過計畫引導有序利用,並得訂定因地制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改善現行鄉村聚落缺乏計畫引導發展之課題。

3. 訂定氣候變遷調適策略,據以指導各項土地使用研擬適當調適作為,因應氣候變遷加劇之挑戰。

4. 建立海域管理機制,透過劃設海洋資源地區各分類,減少海域使用競合及衝突情形,並協助保育海洋資源。

5. 建立國土利用監測法源依據,輔助各項空間計畫擬定、檢討以及土地管理。

(二)因應產業發展需求

1. 透過各級國土計畫,預先規劃產業用地適宜總量(例如全國國土計畫載明依經濟部推估至民國 125 年新增產業用地需求為 3,311 公頃、科學工業園區新增用地需求為 1,000 公頃)及區位(如城鄉發展地區第 2 類之 3),減少廠商投資不確定性及簡化土地開發審議流程,加速產業發展。

2. 提供重大之公共設施及公用事業計畫土地使用及計畫檢討之彈性,以對應國家發展需求。

(三)維護民眾權益

1. 配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輔導合法政策,透過計畫或擬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協助未登記工廠、宗教寺廟、存有建物租約國有土地等既有土地使用輔導機制。

2. 因應礦業、林業等目的事業計畫廢止或退場,經由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研擬因地制宜空間發展計畫,解決在地土地使用管制疑義課題。

3. 透過多元工具,分階段解決原住民族土地長期土地使用管制疑義、未有完整規劃之課題,建立土地規劃及輔導既有建物合法之機制。

二、地方政府反饋情形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辦理國土計畫相關業務過程,藉由本部國土管理署召開研商會議、辦理到府訪視、行政拜會等時機,或以正式公文方式,反映各該府對於整體機制、地方個案議題等建議,及民眾於國土功能分區圖公開展覽期間所提各項陳情意見。

就直轄市、縣(市)政府反饋相關議題,例如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原則、土地使用管制規定、違規輔導、民眾陳情意見……等事項,本部國土管理署除積極研議處理,持續召開研商會議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討論,同時加速「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子法訂定作業外,並協助回應民眾陳情意見。針對部分需長期研議課題,亦已說明後續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主動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通盤檢討,積極解決民眾關切課題。肆、後續推動重點

一、完成相關法定工作

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審議、公告等作業,積極趕辦本法相關子法訂定,亦將配合本法規定及政策指示方向,賡續推動辦理各項工作。

二、持續推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考量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為全國都市及非都市土地全面納入管制後首次推動,涉及規劃政策、實務執行、部會資源整合等相關議題,為規劃內容完善及後續作業順利推動所需,本部除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費用、成立規劃顧問團加強輔導外,亦將持續召開直轄市、縣(市)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研商會議,以提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必要協助。

三、加強辦理專業教育訓練及政策宣導

針對直轄市、縣(市)政府反映民眾對國土計畫機制瞭解有限之情形,考量本部國土管理署人力有限,除優先辦理產、官、學等領域之教育訓練、大專院校課程推廣、補助原住民族土地環境基本調查、培養種子人員協助說明推廣國土計畫機制外,亦透過相關資訊於網路公開方式,讓各界得查閱國土計畫各項工作推動辦理情形,後續亦將評估適當社會溝通、宣導方式,使民眾更加瞭解國土計畫。

伍、結語

綜上,本部將賡續辦理及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完成法定工作事項,以利國土計畫制度如期上路;並加強推動原住民族土地規劃及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以提升原住民族部落及鄉村地區生活環境品質,落實國土計畫以計畫引導發展之精神;各界如對於國土計畫仍有相關建議,本部亦持續積極溝通處理,期盼國土計畫的實施能進一步促進國家永續發展。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國土計畫推動辦理情形」報告

原住民族委員會    https://lis.ly.gov.tw/lydbmeetr/uploadn/113/1130320/102.pdf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本會應邀至貴委員會列席就「國土計畫推動辦理情形」進行報告,承蒙各位委員對此議題之關心,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惠予指導。

壹、 前言:

民國 63 年區域計畫法公布,而全國各縣市政府陸續依據區域計畫法進行轄內各筆土地的使用地編定工作,並對於土地使用進行管制。而全國 26 萬多公頃的原住民保留地當中,有將近七成被編定為林業用地,依法僅能作為造林使用, 因過去於立法和用地編定作業過程,並未考量原住民族的生活型態及傳統使用土地方式,也沒有可以按照原住民族生活 需求及未來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的機制,導致近半個世紀以來,部落族人一直面臨土地受限等問題,造成文化傳承、經濟產業發展、生計受影響等困境。

貳、 法令依據:

國土計畫法於 105 年 5 月 1 日施行,預定 114 年 5 月 1 日起全面上路,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因此,本會在內政部研擬國土計畫法立法階段時,即積極向內政部爭取應納入尊重及保障原住民族土地相關條文,因此國土計畫法第 23 條明定,由內政部會同本會共同訂定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 並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1 條規定,法令涉及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部落諮商說明,聽取族人的意見。

又依全國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使用指導原則,國土規劃應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慣習及土地利用方式,滿足原住民族部落生活、社會、經濟之需求,建立和諧的土地使用管制與原住民族傳統慣習為目標等面向。

參、 推動措施成果

(一) 彙集族人意見及培力:

1. 本會於 105 年 9 月即設置原住民族土地空間規劃專案推動辦公室,完成 16 族、62 個原住民族部落現地勘查,並辦理 110 場次原住民族地區鄉 (鎮、市、區) 說明座談,蒐集部落意見彙整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議題,釐清部落空間使用情形及與現行法令扞格之處。

2. 針對原住民族土地居住生活、耕作慣俗使用以及文化祭儀設施等各項使用需求議題,邀集各該領域之 專家學者舉辦 4 場次專家學者座談會進行議題研討。

3. 為了讓部落族人對於國土計畫相關法令及內容有所了解,本會於北、中、南、花蓮、臺東,每區 3 場共15 場次部落培力工作坊,共有 227 個部落,452 人次參與。

(二) 辦理地方政府教育訓練:

本會在 112 年 9 月 19、20 日及 10 月 24、25 日在臺東縣及新竹縣辦理東區及西區場次的教育訓練,期望辦理原住民族土地國土計畫之業務單位能更瞭解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相關政策工具,以期在原住民族土地空間規劃推動上能更符合族人期待。

(三) 輔導地方政府推動原住民族土地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

1. 積極協調內政部並爭取核定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劃設作業,補助經費約新臺幣 1.2 億元,並於原住民族地區辦理 1,349 場次部落說明會,讓族人瞭解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國土功能分區劃設相關內容及反映意見,本會亦請地方政府於辦理部落說明會時,以簡單易懂的語詞輔以族語同步翻譯向族人說明。

2. 與內政部於 111 年 9 月至 12 月間、112 年 5 月至 7 月、12 月間,共計辦理 27 場次到府訪談,協助地方政府劃設城鄉發展地區第三類及農業發展地區第四類過程遭遇的執行問題。

3. 配合參與各縣市政府國土計畫審議會會議,瞭解各地方政府辦理情形、遭遇問題並予以輔導協助。

肆、 目前辦理情形

本會業已研擬「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
(草案)」,朝居住合法、傳統文化、祭儀設施允許使用、耕作慣俗專區設置等政策方向規範,未來將是族人取得土地使用合法化重要的規 範,並於 112 年 7 月 3 日提送「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草案)」予內政部。

內政部於 112 年 11 月 10 日與 13 日召開「原住民族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機關研商會議及 113 年 1 月 29 日「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相關事宜研商會議」,尚有居住、公共設施及傳統慣俗使用議題待商榷。

本會預定於 113 年 3、4 月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召開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
(草案)徵詢座談會,俟達成共識後盡速研擬修正並提送第 5 次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草案)版本予內政部,續行草案條文研商。

伍、 結語

國土計畫將有助於原住民族土地使用合法化,本會將持續依國土計畫法第 23 規定及全國國土計畫原住民族土地使用指導原則,以尊重及保存原住民族傳統文化、領域及智慧,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建立永續利用原住民族土地的機制,研擬「原住民族土地使用規則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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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燈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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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定古蹟基隆燈塔將於113年1月10日正式對外開放參觀,成為全臺第22座開放參觀燈塔。航港局近年來透過燈塔修復以達到古蹟延用的目標,提升燈塔觀光服務品質,未來基隆燈塔開放後,將可串聯周邊景點成為登山步道第一站,除可飽覽基隆港往來船隻景色,觀賞巨型豪華郵輪進出外,民眾亦可沿步道參訪周邊白米甕炮台、仙洞巖、佛手洞、燈塔文物館、球子山燈塔等觀光景點,走跳基隆港西岸漫遊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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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92022極點慢旅自行車慢遊 臺灣極西點國聖港燈塔重建‧500人騎聚希望

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稱雲嘉南管理處)一年一度「2022極點慢旅-極西.集希台南國聖港燈塔自行車騎遊」活動,今(19)日結合交通部航港局「國聖港燈塔重建啟用儀式」於臺灣極西點國聖港燈塔隆重揭幕。

111-09-02國聖港燈塔啟動整建工程,打造在地私房景點

臺灣本島極西點臺南市國聖港燈塔,因長年受海風侵襲有結構安全疑慮,交通部航港局預定111年9月5日啟動整建工程,施工期間將暫時熄燈,整建工程設計階段廣納多方意見,在維持燈塔助航功能前提下、結合當地景觀及七股在地意象為設計主軸,打造國聖港燈塔為七股地區在地私房景點。

111-03-11極西點國聖港燈塔重建 荒漠中一盞明燈

國聖港燈塔位於臺南市七股區,該地是由西部河川沖積而成的沙洲,再夾帶來自臺灣海峽的沖刷的砂土,形成獨特的大漠景象,有「台版撒哈拉沙漠」之稱,國聖港燈塔矗立之中,彷彿沙漠中的「巨人」,但因塔齡逾50年,長年受海風侵襲,有結構安全疑慮,航港局於109年規劃重建計畫,預計111年3月開工,111年底前完工。


110-10-15航港局記錄海上安全的守護者 揭開燈塔守、燈杆、引水人的神秘面紗

在山巔海涯,有一群人默默守護著船舶航行的方向與安全,他們是長年駐守燈塔及港口的燈塔守、維護燈塔、燈杆設備正常運作的燈塔維修技師,以及引領船隻出入港的引水人。為了讓民眾瞭解這群守護航行安全的幕後英雄,他們工作的甘苦及所需要的專業技能,航港局與專門介紹各行各業的網路頻道-《百工職魂》合作,拍攝燈塔守、燈塔維修技師及引水人的工作紀錄,揭開這些ㄧ般人不易接觸,具有神秘感工作的真實面貌,讓民眾在造訪燈塔、搭船出遊的同時,能對這群全年不間斷堅守崗位的專業人士,有更深刻的體認,有機會可以投入相關工作領域或給予他們精神上的支持,一起為我國海域的航行安全盡一份心力。

110年10月15日上映

照亮回家的路:歷經大風大浪,屹立不搖的燈塔

燈塔,就是船隻的海上指南針,而讓燈塔始終亮著,便是燈塔守的職責。62歲的曾志忠,在三十年前就從事燈塔維修,十年前任職燈塔守的工作。他駐守於基隆燈塔。他說:「早期的燈塔守比較辛苦,因為點媒油燈,容易阻塞,要時時刻刻注意燈器,一有問題要馬上解決。」曾經就發生過因為維修不及,值班人員推著透鏡旋轉了整個晚上。有人問他,為什麼要從事這個孤寂的工作?他不諱言地說,這是一個重複性高的工作,但每個人的選擇不同,能讓燈塔正常的運作,成為航行船舶最後的堡壘,這是他的責任感與目標。

110年10月第四週上映

燈塔/燈杆大解密

進出港口常看到的閃光塔,便是輔助航行的「燈杆」,功能是讓船舶避免碰撞或擱淺。鄭仰勝,39歲,從事燈杆維修的工作已有五年,他在基隆港負責總共七個燈杆的維修,他必須騎車去巡每一個燈杆的點,如果跨過東西岸,就需花費二十公里的路程。他認為這份工作最辛苦的地方在於,遇到風雨比較大的時候燈會故障,但得當日處理好。曾遇過光華塔的電燈熄掉,他爬上六、七樓高的鐵梯,在風大時很難站穩。他說:「這份工作不僅需要電機知識,還需要不畏爬高的心理素質,以及獨立作業的能力。」

110年10月第五週上映

帶領船舶安全進出港的守護者,江湖人稱「海上蜘蛛人」:引水人

船和汽車不同,停下來時是沒有剎車的,負責引領船舶安全入港與離港的人,就是引水人。李振弘,44歲,從事海上航運工作14年,擔任引水人2年,目前於基隆港服務。他提到:「冬天的浪曾經有三層樓高,加上基隆港的縱距比較短,要在短時間把船停下來,是不容易的事。」引水人工作的危險性高,他也曾在爬引水梯時落海,幸好當時他很快游離大船,沒受到大傷。他說:「引水人是船員的最高殿堂,選擇了這一行,遇到困難都要能夠去克服,享受它、喜歡它,才能越做越好。」

關於燈塔守、燈杆、引水人三大主題精彩影片,可透過以下網站查詢觀看:

「守護大海的人」活動網站http://events.7to.com.tw/2021mpbevent

交通部科普網頁: https://event.motc.gov.tw/index.jsp?webid=202009210001

航港風情話FB: https://www.facebook.com/motcmpb.gov.tw/

臺灣燈塔FB: https://zh-tw.facebook.com/motcmpb.lighthouse/ 



燈塔為重要之航路標識,對航運安全深具貢獻,中華郵政公司繼108年發行「燈塔郵票(108年版)」後,續以球子山燈塔、國聖港燈塔、北椗島燈塔、花蓮港燈塔及太平島燈塔為題材,訂於109年11月23日發行「燈塔郵票(109年版)」1套5枚,郵票面值分別為8元3枚、12元及15元。

配合郵票發行,中華郵政公司特印製相關首日封、貼票卡、護票卡、活頁集郵卡及原圖明信片各1批,提前於11月19日發售;另製作預銷首日戳低值封及套票封,於郵票發行當日供售,歡迎至全國各地郵局、郵政博物館選購或至「中華郵政集郵電子商城」( https://stamp.post.gov.tw )訂購。




航港局於今(107)年6月份將原有外港信號臺拆除後的山坡平臺,依據基隆燈塔依山傍海的景緻特點與意象,改建為近可觀賞前方大船入港的商港風情,遠可眺望基隆嶼及大海之美的私密觀景平臺,領略基隆商港風貌。



燈塔為海上交通之重要設施,對航運安全維護深具貢獻,中華郵政公司繼107年發行「燈塔郵票(107年版)」後,續以基隆燈塔、東椗島燈塔、臺中港燈塔及淡水港燈塔為題材,訂於11月20日發行「燈塔郵票(108年版)」1套4枚,郵票面值分別為8元2枚、12元及15元。

配合郵票發行,中華郵政公司特印製相關首日封、貼票卡、護票卡、活頁集郵卡及原圖明信片各1批,提前於11月18日發售;另製作預銷首日戳低值封及套票封,於郵票發行當日供售,歡迎至全國各地郵局、郵政博物館選購或至「中華郵政集郵電子商城」(https://stamp.post.gov.tw)訂購。




燈塔郵票愛好者注意了!交通部航港局在中華郵政公司的協助下,將在今年523日發行高美、烏坵嶼、蘇澳及安平燈塔郵票。

航港局表示,燈塔郵票繼103年版發行後,在該局與中華郵政公司歷經1年多合作及努力下,千呼萬喚即將在今年523日發行高美、烏坵嶼、蘇澳及安平燈塔等4款郵票。

航港局指出,這次燈塔郵票題材選定從未發行過的燈塔,供集郵者全面收藏,4款燈塔郵票皆有其特色。紅白相間的「高美」燈塔,是臺中市政府公告的歷史建築,園區內有保育植物「綬草」;具有戰地風情的「烏坵嶼」燈塔,是文化部公告的國定古蹟;「蘇澳」燈塔是我國燈塔中塔身最低者,屹立於北方澳山腰;「安平」燈塔是我國燈塔中少見的鐵架燈塔。






說起燈塔歷史,就不得不先提燈塔別名「海上守護者」;早期船隻只靠民間設置的油燈助航,航行風險高,所以我國第1座燈塔便在西元1778年孕育而生,指引船隻方向,回顧我國36座燈塔歲月,可分為清朝、日據及臺灣光復後時期的演變。

近年來,燈塔除朝自動化功能外,部分燈塔亦開放民眾參觀,體現燈塔歷史、建築特色及地景之美,發揮了燈塔多元價值,像是這次發行郵票的高美及安平燈塔,2座開放燈塔園區內皆有紀念章戳,歡迎民眾前往蓋章收集。

本次為增添集郵樂趣,附帶發行燈塔郵票珍藏摺(107年版),除含本套郵票4枚外,內附精美燈塔原圖明信片4張,數量有限,有興趣者可洽詢全國各地郵局,燈塔郵票資訊詳見中華郵政公司官網https://www.post.gov.tw/



燈塔為指引船隻航向之重要設施,對航運安全維護深具貢獻,中華郵政公司繼民國103年發行「燈塔郵票(103年版)」後,續以高美燈塔、烏坵嶼燈塔、蘇澳燈塔及安平燈塔為題材,訂於523日發行「燈塔郵票(107年版)14枚,郵票面值分別為82枚、12元及15元。


配合郵票發行,中華郵政公司特印製相關首日封、貼票卡、護票卡、活頁集郵卡及原圖明信片各1批,提前於521日發售;另製作預銷首日戳低值封、套票封及郵摺,於郵票發行當日供售,歡迎至全國各地郵局、郵政博物館選購或至「中華郵政集郵電子商城」(https://stamp.post.gov.tw)訂購。



目前國內燈塔遍布於臺灣本島及離島地區共有36座,經交通部航港局統計,塔齡超過百年以上有20座,介於60100年也有8座。其中具有文化資產身分的有11座,分別為漁翁島、東莒島、東引島及烏坵嶼燈塔等國定古蹟4座;彭佳嶼、白沙岬、高雄燈塔等縣()定古蹟3;高美、鵝鑾鼻、目斗嶼、綠島燈塔等歷史建築4座。

航港局表示,為強化燈塔功能,維護文化資產,將利用燈塔所處特殊自然景觀及豐富生態環境,持續拓展燈塔觀光效益,並訂定「臺灣地區燈塔整建及發展計畫(106~109)」,於1059月提報行政院核定通過,現已陸續針對燈塔進行全面體檢,投入計畫總經費共2.45億元。

航港局指出,燈塔極具文化資產價值,目前正進行資料蒐集,以爭取更多燈塔取得文資身分認證,因此燈塔整建計畫也包括未具有文資身分者共18座,其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標已於107年元月完成,工程標於51日決標,後續將進行燈塔園區及房舍整建、聯外交通改善、綠色永續能源建置、海事資產維護及展覽室建置等,預計109年施工完竣。

另燈塔整建計畫中具文資身分者共10座,目前均已完成修復再利用,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提送各古蹟主管機關審議,預計10712月底完成規劃設計,108年開始施工,後續將以「修舊如舊」保護文化資產前題下,進行相關修復作業,期待在109年底以嶄新面貌再現風華。

目前已開放觀光的燈塔有12座,航港局將配合整建計畫的進行,檢視燈塔地理環境及交通可及性,審慎評估其他燈塔開放觀光之可行性,期藉由推展燈塔觀光,讓民眾近距離體驗臺灣燈塔之美。



公告日期:2018/03/13 ~ 2018/03/22










為保存我國燈塔豐富的文物史料,向民眾呈現我國燈塔之美,航港局於「交通部數位交通博物館」網站(網址:http://transport-museum.nat.gov.tw/subjectwebsite/index.jsp)辦理「指引回家的路,海上領航者:燈塔」主題展覽活動,該主題展覽整合燈塔相關文字、照片及空拍影片,並建置「燈塔緣起」、「臺灣燈塔興建年表」及「回溯臺灣燈塔」等項目,以及提供「燈塔小知識」專區,讓民眾瞭解燈塔構造、燈器演變、燈塔守與燈塔塔身漆繪顏色等內容,且透過友善便利的網站操作與活潑生動的圖文意象,將我國燈塔自清同治七年(1868)年至現代迄今149年的悠久歷史進行完整講述,讓民眾得以對我國燈塔背後所蘊含的故事有更深入的認識與瞭解。


未來航港局將持續積極推動燈塔觀光,並透過刊物出版、影片製作、網路平臺推廣,以及開放實體文物展示之「燈塔文物館」等方式,將我國每座燈塔所蘊含的豐富歷史和文化價值展現於國人面前,讓美麗的燈塔故事傳承於後代子孫。









發佈單位:金門日報社    記者:翁維智 報導      公告日期:2016/08/25

在烏坵女兒高丹華的努力下,一百四十多年來一路見證歷史長河不斷更迭遞嬗的烏坵燈塔,最近終於要邁向復燈及升格國定古蹟之路了。



今天東引島早上的天候及海象格外美麗,島上來許許多多貴賓,瀰漫一種喜悅氣氛,東引島燈塔四周也擠滿人潮,吹著陣陣清涼的海風,通往燈塔的步道有各種植物吐出新葉芽,好像剛洗完澡一般,潔白塔身配上蔚藍海岸,看起來美不勝收。

東引島燈塔自民國559月被艾麗絲颱風侵襲損害已達半世紀,交通部航港局接管燈塔業務之後,就積極修護,東引島燈塔也不例外,自成立迄今在祁文中局長領導下,完成主燈修復這項極為艱鉅任務,並訂於10565日結合當地連江縣政府及觀光局風景區管理處,在東引島燈塔舉行復燈點燈活動,活動中邀請中央民意代表、連江縣政府及記者媒體等計40餘人共襄盛舉,讓我們一起見證暌違50年的悸動。

活動由東引國小用氣勢磅礡的鼓聲,打響復燈活動開端,臨近點燈這個浪漫的時刻,貴賓媒體與各位朋友齊聚東引島燈塔,一邊陶醉在薩克斯風古典與現代樂曲交融情境的同時,點燈喚醒這座沈睡已久的古蹟,在大家的祝賀下累積巨大的能量。航港局祁局長表示,透過傳統工法克服許多困難,經過航安組同仁共同努力將東引燈塔主燈修復。

活動到了黃昏時刻,也是高潮時刻,各位長官站上點燈臺,於今天1835分重新點亮東引島燈塔主燈,主燈點亮的一剎那,大家目視它定時旋轉著,一圈又一圈,活動在19時結束,這是東引島燈塔扭轉、蛻變、重生走出新里程碑,也為活動留下燦爛的一刻。



交通部航港局為慶祝東引島燈塔升格為國定古蹟及停止運轉50年後重現光芒,於65日(星期日)下午6時至7時舉行「東引島燈塔復燈活動」,邀請文化部與連江縣政府蒞臨會場,一起祝賀新的東引島燈塔誕生。





基隆市文化局於本(104)年1117日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規定,正式公告航港局轄管「彭佳嶼燈塔」為基隆市市定古蹟,古蹟範圍為燈塔本體正投影面積47.88平方公尺,目前已有10座燈塔登錄列為古蹟或歷史建築。

彭佳嶼燈塔塔高26.2公尺、燈高145.4公尺、公稱光程25.3浬,位於彭佳嶼中央東部火山口附近高點,該燈塔建於1906年,由於強烈季風及海象不佳,建材搬運困難,遲至19097月底完工,同年920日啟用發光,燈塔興建至今已超過百年歷史。主燈燈器為佛萊斯納(BARBIER&BENARD)水晶折光一等(透鏡直徑1840mm)旋轉透鏡,為我國使用透鏡最大的燈塔,塔頂及透鏡尚保留二次大戰期間遭盟軍轟炸掃射痕跡,增添歷史價值。另保存傳統水銀鏡機轉動平臺及傳導用重錘、鋼索等,也是臺灣地區最後一座淘汰煤油燈的燈塔。

彭佳嶼燈塔目前有5人駐守,補給物資及人員更替,均由運星艦每月2次運補供給。因地屬環礁地形,設有簡易碼頭,惟大型艦艇無法靠近,需要小艇接駁。自簡易碼頭到彭佳嶼燈塔,路面坡度超過45度,燈塔人員均使用農用搬運車載著補給品,沿著山路蹣跚而行,該島目前仍為軍事管制區,且交通極為不便,故航港局尚未開放民眾觀光。

目前登錄為古蹟或歷史建築之燈塔分別為國定古蹟2座(東莒島及漁翁島燈塔),市定古蹟3座(高雄燈塔、彭佳嶼燈塔及白沙岬燈塔),縣定古蹟2座(烏坵嶼、東引島燈塔),歷史建築3座(目斗嶼、鵝鑾鼻及綠島燈塔),共計10座,每座燈塔皆蘊含豐富的歷史和文化價值,未來航港局亦將戮力落實古蹟管理維護計畫。



為行銷燈塔、發展觀光,活化國家資產,航港局致力整建相關公共設施後,富貴角燈塔在829日成為全臺第11座開放參觀的燈塔。原定829日舉辦「極北富貴角,觀光樂逍遙」活動,因上週連日來的大雨,延期至今天下午430分舉行,在交通部航政司陳進生司長、航港局李雲萬副局長、觀光局北觀處陳美秀處長、新北市石門區公所劉淑芬區長、新北市議會副秘書長楊義德及多名議員、里長等社會賢達人士蒞臨,藉此向全國民眾推廣富貴角燈塔之美,及周邊兼備人文、休閒、低碳的旅遊服務,現場估計湧入上千人潮。

交通部航政司司長陳進生表示,燈塔擁有歷史、人文、觀光等豐富資源,交通部自102年元旦正式接管燈塔業務後,除加強原有助導航功能外,亦積極活化資產,朝向結合觀光及地方資源等多元開發帶動旅遊產業發展。今年開放富貴角燈塔,現今全臺已有11座遍布全國的燈塔提供旅遊服務,歡迎大家能闔家蒞臨,藉由觀光、遊憩的活動更親近、喜愛、了解臺灣燈塔的歷史人文與自然景觀之美。

航港局副局長李雲萬也表示,富貴角燈塔陪伴臺灣走過119年的歲月,可以說是臺灣近代史的見證者,開放後可以讓大家更親近這座充滿故事的燈塔;另外,今天還有免費贈送燈塔紀念明信片、燈塔造型摺紙模型及極北音樂饗宴等活動,讓所有與會者有更充裕的時間、更豐富的體驗來瞭解富貴角燈塔。現場也很榮幸邀請到高壽93歲的諸從光主任及88歲的黃清榮主任,兩位資深燈塔主任共襄盛舉,他們一輩子為守護燈塔付出他們寶貴的青春歲月,今天能共同見證富貴角燈塔開放,更別具意義。 富貴角燈塔建造於西元1896年,塔身原為八角形鐵造燈塔,是日本人在臺灣興建的第一座燈塔:二次世界大戰後,燈塔嚴重受損,西元1962年拆除重建,外表漆上黑白平行相間的條紋,高度原規劃為30公尺,但會影響空軍雷達掃描效果,拆掉原本已建好的上半部塔身,高度改為14.3公尺,為目前矮胖外型。此外,由於當地特殊的地理環境及氣候,秋冬季節常出現濃霧,因此在塔內設有「霧號」,每30秒發3秒長聲,聲距3浬,在起霧時鳴笛指引船隻安全。

航港局表示,富貴角燈塔位於臺灣最北端之富貴角,為濱海燈塔人行步道的中繼站,週邊有富貴角公園、老梅綠石槽及富基漁港,富貴角燈塔園區開放,讓遊客多一處遊憩景點,更加活絡在地觀光,歡迎民眾利用休閒假期闔家蒞臨,共同來親近燈塔、認識燈塔、遊憩燈塔,聆聽臺灣燈塔的呼喚,並感受臺灣燈塔之美。



太平島是我國最南疆土,位於南沙群島北部鄭和群礁西北角,為面積最大之珊瑚礁島,面積0.5平方公里,距離臺灣本島約1,600公里(860浬),地形狹長,地勢低平,最高處不超過海面3公尺;東西長約1,360公尺,南北寬約350公尺,周圍海岸為礁盤地形, 島上派駐海巡人員,行政轄區屬高雄市旗津區。

太平島生態有各式各樣的珊瑚礁蔚為奇景,美麗動人,是難得的珊瑚礁寶庫,也是典型珊瑚礁魚類聚集地,以及候鳥遷徙必經路線及重要歇腳點,在沙灘上也看得到保育類動物海龜,學者曾建議將太平島附近海域劃歸為「島嶼生態系」之重要棲息環境。又因南沙群島地理位置重要,溝通太平洋及印度洋,是亞、歐、非三洲的國際交通要道,具有礦產、石油、天然氣及漁業等豐富資源,基於強化主權宣示之目的,爰規劃設置太平島燈塔。

鑑於南沙群島礁石林立,且大部分屬沒入水中之暗礁,難免發生航行船舶擱淺沈沒之虞,為確保該海域船舶航行安全,避免發生海難事件,造成污染海洋的生態浩劫,所以,航港局於太平島新建燈塔,以善盡國際義務,並提升我國之國際形象。 航港局表示,南沙太平島燈塔塔身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塔高13.7公尺,公稱光程10浬,規劃為全自動無人看守燈塔,遇故障時,能起動備用系統,以維持該燈塔正常運作,航港局將每年定期派員巡視及維護,本工程刻正施工興建中, 預定本(104)年9月底完工。



擁有「臺灣的眼睛」美麗稱號的三貂角燈塔,今年已經80歲了!交通部航港局於516日舉辦「璀璨三貂角,風華八十載」的慶祝活動,邀請歷屆三貂角燈塔主任及管理人員暢談燈塔回憶,在CATCH樂團的現場彈奏、銘傳學生的熱舞下,用海風、音樂、舞蹈為燈塔慶生。 坐落在臺灣最東岬角的,是太平洋的重要航標,交通部主任祕書林國顯表示:「燈塔擁有歷史、人文、觀光等豐富資源,我國現有35座燈塔已開放10座,三貂角燈塔更是第一座開放給民眾觀光的燈塔,周邊規劃三貂角幸福教堂以及愛心裝置藝術等建築,讓具有80年歷史的三貂角燈塔,搖身一變成為婚紗拍攝的熱門景點,敞開燈塔大門,迎接民眾前來觀光。」

交通部航港局長祁文中在致詞時指出:「今年欣逢航港局成立3週年,也是海運安全年,正如同航港局一貫的信念『藍色航運、綠色港灣』,全方位貫徹落實航政建設,臺灣的航運願景未來將更充滿活力、向上提昇,不負國人的期盼,就像80歲的三貂角燈塔般照耀著海洋,永遠堅挺地矗立。」

「三貂角」是臺灣本島的極東點,1626年西班牙人繞經臺灣東北角,將此地命名為「San Diego」(聖地牙哥),相傳為「三貂」地名來源。1929年及1931年發生撫順丸及華南丸船難,臺灣總督府乃於1935年建成三貂角燈塔。當時日本人特地進口水晶玻璃作為燈泡材質,可惜在二次大戰時遭炸射損壞,至今傷痕依舊可見,至民國35年時才重新修復為現況。

活動中也邀請到6位三貂角燈塔歷任主任,其中黃清榮已高齡87歲、諸從光亦93歲,諸從光由女兒(諸淑仁)代表出席,一同回憶三貂角燈塔的風華年代,祁文中局長特別代表航港局贈送紀念品,感謝他們幾十年來的付出與奉獻,在CATCH樂團現場彈奏下,享受富有詩意及情調的「燈塔饗宴」。

航港局特別準備了紀念運動帽,以及設計兩款三貂角燈塔80週年明信片,開放現場民眾免費索取,還有專屬戳章供民眾自行印蓋,以及「臨時郵局」提供立即寄出,現場民眾參與熱烈,都希望能夠在三貂角燈塔80週年的時刻,將記憶的寄回家中。 今年是交通部航港局成立3週年,也是「海運安全年」,活動現場設有「燈塔展覽區」,展出全臺共35座燈塔的攝影作品,展現臺灣燈塔的美麗風光,希望民眾瞭解航港局維護海上安全的用心。




我國燈塔建設始於清同治七年(1868)年,至今已146年歷史,文史資料豐富;建造歷經清代、日據及國民政府時期,建築風格各異;又位於山巔海涯,景色絕美,為表彰文史及燈塔之美,航港局12月底前發行103年版臺灣燈塔專輯。

該專輯有系統整理燈塔建築,歷史文物介紹,除說明燈塔興建源起、設計基本構造、塔高及燈高解釋、塔身顏色介紹、航路標誌、燈器演進歷史外,更將我國目前35座燈塔,按地理位置分佈,完整收錄,詳加考據,簡明敘述,並輔以精美圖片,呈現出本島、離島及金馬地區每一座燈塔個別不同之風貎。

航港局於10211日接管燈塔等助航設施,即積極推動燈塔開放觀光,另為保護燈塔歷史文化意義,推動燈塔入列古蹟工作。截至10312月止有重大成效,其中增加開放白沙岬燈塔、綠島燈塔、芳苑燈塔、高美燈塔等4座燈塔供民眾觀光,至103年底赴燈塔參觀人數已達百萬人次。另維護歷史文物申辦彭佳嶼燈塔、東椗島燈塔、北椗島燈塔3座燈塔列入歷史保護,目前已有彭佳嶼燈塔列入基隆市市定古蹟。

未來航港局持續推動燈塔空中攝影及多媒體影片及燈塔QR-code影音自動導覽等工作,擴大燈塔觀光效應,臺灣每座燈塔皆蘊含豐富的歷史和文化價值,值得我們深入認識及瞭解,歡迎民眾至各燈塔參訪,一起活化臺灣燈塔。



為行銷燈塔、發展觀光、活化國家資產,交通部航港局與臺中市政府共同將已停止運作的高美燈塔重新翻修,並賦予新的任務,成為臺中海線觀光亮點之一,同時也為全臺第10座開放參觀的燈塔。



鵝鑾鼻燈塔古稱南岬燈塔,位於臺灣最南端鵝鑾鼻岬角,因海域潮流交會,暗礁滿佈,清同治6年(1867年)美國商船「那威號」自廣東汕頭駛往牛莊途中,因暴風雨迷失方向,漂至鵝鑾鼻西南方9浬處七星礁附近觸礁沉沒,船長及船員游泳至南灣一帶登岸後,遭原住民俘虜殺害,美國政府因此建議在該處設立燈塔。

清光緒元年(1875年)清海關指派英國人畢司禮在鵝鑾鼻籌建燈塔,清廷並派兵五百名前往保護,光緒9年(1883年)燈塔建造完成,塔身為白色鐵造圓塔,為防原住民侵擾,該燈塔建築特殊,圍牆有射擊的槍眼,四周並築壕溝,並置武裝士兵守衛,是臺灣獨一無二的武裝燈塔。鵝鑾鼻燈塔不僅是我國光程最遠的燈塔,還享有「東亞之光」的美譽。東臨太平洋,面對巴士海峽,與菲律賓之呂宋島遙遙相對,波濤帆影,天水一色,自然景色,令人心曠神怡。

葉部長戳力推動觀光,上任以來積極規劃開放燈塔供民眾參訪;為慰勉駐守燈塔工作同仁並就近瞭解燈塔業務以提升服務品質,葉部長於本(15)日前往鵝鑾鼻燈塔視察並瞭解燈塔觀光業務。目前航港局轄管臺灣地區之漁翁島燈塔、三貂角燈塔、高雄燈塔、白沙岬燈塔、綠島燈塔、芳苑燈塔、鵝鑾鼻燈塔,及馬祖地區之東引島燈塔、東莒島燈塔等多座燈塔已開放供民眾參觀。為推廣燈塔觀光,航港局網站(http://www.motcmpb.gov.tw/)設有專區提供燈塔相關資訊供民眾瀏覽,各開放觀光的燈塔均設有QR-Code影音導覽,現場亦提供燈塔觀光資訊簡介讓民眾索取。臺灣每座燈塔皆蘊含豐富的歷史和文化價值,值得我們深入認識及瞭解,歡迎民眾至各燈塔參訪,親身體驗臺灣燈塔之美。



交通部長葉匡時為慰勉燈塔員工,同時瞭解燈塔結合在地資源開放觀光運作情形,特於103524日(星期六)上午,視察位於王功漁港之芳苑燈塔,同時走訪附近生態公園、蚵藝協會,瞭解當地特有之王功漁港、潮間帶等觀光資源。

航港局致力推行燈塔開放觀光,於上週517日假芳苑燈塔與王功故事館舉辦「芳苑燈塔FUN願遊與燈塔圖片展覽」活動,民眾參加熱烈,頗獲好評;芳苑燈塔建於民國72年是全臺燈塔中最年輕的燈塔,也是臺灣本島最高的燈塔,塔高37.4公尺。該燈塔的建造主要為了維護彰化沿海漁船及往來於臺灣海峽的船隻安全,塔身為黑白相間垂直條紋的八角形鋼筋混凝土構造,在此地可觀賞到彰化頗負盛名的王功漁火。另於附近「王功故事館」,展出有關燈塔的相關資料:有燈塔源起及臺灣燈塔歷史的介紹、燈塔啟用年代表、燈塔位置圖及35座燈塔圖片。展覽期程自517日起至630日止,來訪民眾可悠閒漫步欣賞燈塔相關的美麗圖片,增進對燈塔相關知識的瞭解。

目前已開放觀光燈塔臺灣本島有新北市三貂角、桃園白沙岬、高雄旗後、屏東鵝鑾鼻、離島有澎湖漁翁島、臺東綠島及馬祖東莒島及東引島9座燈塔,另有5座無人駐守之燈塔包括野柳、淡水港、國聖港及離島基隆嶼、琉球嶼燈塔,因屬開放空間,民眾可自由參訪,歡迎民眾利用休閒假期闔家蒞臨,共同來親近燈塔、認識燈塔、遊憩燈塔,聆聽臺灣燈塔的呼喚,並感受臺灣燈塔之美,開放參觀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每週一內部整理暫停開放。




中華郵政繼99年發行之「燈塔郵票」後,續以芳苑燈塔、查母嶼燈塔、蘭嶼燈塔及三貂角燈塔為主題,規劃103年版郵票14枚,訂於36日發行。

為介紹燈塔之美,郵政博物館特配合「燈塔郵票 103年版)」之發行,於6樓特展室舉辦「燈豐照吉-燈塔郵票特展」,展期自36日至23日,展出中華郵政歷年發行之燈塔郵票及原圖、集郵家收藏之國內外燈塔精彩郵集暨交通部航港局提供之臺灣燈塔模型暨相關照片,歡迎各界蒞臨參觀。

特展首日(36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於該館1樓營業廳辦理臨時郵局活動,現場贈送館贈封。郵展活動詳情請參: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http://www.post.gov.tw)或郵政博物館網站(http://museum.post.gov.tw)。



航港局表示:燈塔業務自102年元旦回歸交通部後,除以引導航行安全為首務外,本於安全無虞及完善配套的原則下,逐步規劃燈塔對外開放觀光,並與觀光局密切合作,朝向多元發展,提供民眾兼備文史、低碳、休閒的旅遊服務。今日下午葉匡時部長前往桃園觀音白沙岬,實地瞭解已開放燈塔的情形,指示應加強導覽,提供更充實豐富的旅遊服務。



為活化資產,發展觀光,航港局致力行銷燈塔,經整建相關公共設施後,桃園白沙岬及臺東綠島2座燈塔定於910日開放大眾觀光,提供民眾兼備人文、休閒、低碳的旅遊服務。



交通部葉匡時部長致力推展燈塔結合觀光業務,假日馬不停蹄,五月份繼登上孤懸澎湖北島的目斗嶼燈塔、臺灣極東的三貂角燈塔之後,於上週六(18日)由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高揚昇陪同,來到位在花蓮海岸岬角的奇萊鼻燈塔,瞭解開放民眾觀光的情形與時程並慰勉同仁,這是該座燈塔首次有部長前來視察,所有同仁感到無上的光榮與振奮。

奇萊鼻燈塔係日人於民國20年在花蓮港北方的奇萊鼻設置,二次大戰期間被美軍炸毀,停止發光。民國52年,海關配合該港開放為國際港口,在原址重建白色五角形鋼筋混凝土燈塔1座,燈高33.4米,塔高13.4米,公稱光程16.6浬。值得一提的是,該燈塔是全國惟一設有土地公廟的燈塔,門眉兩側的對聯寫到:「奇萊鼻無疆景福,海洋德澤頌神功。」不知是歌頌土地公,還是歌頌奇萊鼻燈塔,但燈塔管理每天開燈、關燈經過時,都會向土地公致意,每逢初一、十五獻上鮮果,感謝土地公的保佑。

土地公廟設立的原由,據前燈塔彭主任描述,可能與附近的空軍基地有些許關係,30年前的某一天,有1位空軍士官長杵著拐仗來到燈塔,燈塔管理前來阻止,但這位十指均戴著金戒指的士官長卻栽倒在附近的草地上,隨後通知家屬領回。因燈塔附近是垃圾場,每逢深夜總帶股陰森悽涼的氣氛,燈塔管理亦常發生不尋常的意外,遂有籌建土地公的芻議。經燈塔主任集資新臺幣6萬餘元委請技工自力興建,當落成點燈後,稍早燈塔管理的意外事故全部停止,而大家也因為有了土地公作伴而變得氣氛和諧許多。

航港局表示,從宜蘭蘇澳往南向花東前行,無論是走蘇花公路或是鐵路,沿途依山傍水、風光明媚,早已聞名中外,沿途的蘇澳燈塔、奇萊鼻燈塔、花蓮港燈塔,構成該路段一連串怡人的景點,而奇萊鼻燈塔位處花蓮七星潭海岸,沿岸的自行車步道建置有成,頗受遊客歡迎,該燈塔除既有的助導航功能外,開放民眾觀光後,相信更能帶動當地的旅遊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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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部長葉匡時為慰勉轄管三貂角燈塔員工,同時瞭解該座燈塔開放觀光旅遊運作情形,特於10254日(星期六)上午,由航港局局長祁文中陪同,視察位於臺灣最東邊的三貂角燈塔,令同仁士氣為之大振。

從今年元旦起,燈塔回歸交通部航港局掌理,葉部長肯定燈塔優良傳統,嘉勉同仁未來應結合燈塔寶貴資源,配合觀光朝向多元發展。從臺灣本島最北端的富貴角燈塔,沿著台2線向東接台9線往宜蘭方向,依序有野柳燈杆、基隆燈塔、鼻頭角燈塔以及三貂角燈塔,構成東北角海岸風景區一串怡人的景點。

三貂角燈塔係於81年起開放參觀,為目前已開放具代表性的燈塔(鵝鑾鼻、高雄、漁翁島、三貂角、東莒島及東引島等6座)其中之一座。塔底陳列館展示各種臺灣燈塔的史料照片,交通部航港局歡迎全國民眾攜帶家人共同來認識燈塔,細品台灣燈塔之美,開放參觀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冬令時間。下午5時;每週一內部整理暫停開放)。



忽聞海上有仙山,山在虛無飄渺間是目斗嶼最佳寫照,交通部部長葉匡時於428日搭乘快艇,前往視察位於澎湖群島最北邊的北島,因其狀形狀如木匠使用之墨斗,早期稱墨斗嶼之目斗嶼燈塔,員工平日與海為伴,默守燈塔,葉部長親臨慰勉,除提振士氣外,倍感親切。

澎湖群島由90座島嶼組成,富天然港灣,惟淺灘、暗礁多,有賴燈塔助導航,其四極最東端查母嶼、最南端七美嶼、最西端花嶼及北端之目斗嶼、交通部航港局皆設有燈塔,導引往來航行船隻,以維航行安全。葉部長此次視察目斗嶼燈塔,其孤懸在外,有如海上之龍宮,全為岩石形成不長一草一木,無水無電,又無交通船往返,人員物資全賴運補,建於18991902年啟用,為免塔身腐蝕毀損,以銑鐵鑄製為遠東最高之銑鐵燈塔,塔高39.9公尺漆成黑白相間之色澤,易於辨識,確保安全。

102年元旦起,燈塔相關助航業務正式移由交通部航港局管理,葉部長肯定燈塔同仁一直保有優良傳統及制度之外,並嘉勉同仁未來應結合燈塔寶貴資源,配合觀光朝向多元發展。

目前開放參觀的燈塔為新北市-三貂角燈塔、高雄-高雄燈塔、屏東-鵝鑾鼻燈塔、澎湖-漁翁島燈塔、馬祖-東引島燈塔、馬祖-東莒島等6座燈塔

交通部航港局歡迎全國民眾攜帶家人共同來認識燈塔,細品台灣燈塔之美,開放參觀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每週一內部整理暫停開放)。


 
配合政府組織再造及業務整合,自102年元旦起,原由海關管理及維護145年之燈塔助航業務,正式移由交通部航港局掌理。交通部部長毛治國及航港局局長黎瑞德特於10212日上午930分前往航港局航安組(原關稅總局海務處,暫設於財政部關務署原辦公處所)視察燈塔助航業務,並歡迎移撥人員加入交通部團隊,持續為海上航行船隻服務,以維護船舶、船員、海域的安全。毛部長除了肯定海關同仁一直保有優良傳統及制度之外,並嘉勉同仁未來應結合燈塔寶貴資源,配合觀光朝向多元發展。

目前全國助航設施計有燈塔34座、燈杆44座、雷達標杆14座以及燈塔補給艦1艘,自102年元旦起直接隸屬交通部航港局掌理,將為我國助航設施之管理,開創新的紀元,並利國際接軌。



交通部航港局掌理航政及港政公權力事項,負責統籌擘劃我國的海運政策藍圖,配合政府組織改造,財政部已將關稅總局及關政司合併為關務署,並將燈塔相關助航業務自102年元旦起,正式移由交通部航港局管理,期能統一事權,服務航商,及維護船舶、海員、海域安全。

我國燈塔業務自清同治七年(西元1868年)以來,即由海關管理迄今,已有百年歷史,目前台澎金馬地區之燈塔及其他助航設施,計有燈塔34座、燈杆44座及雷達標杆14座,合計92座。其中有1778年啟用的漁翁島燈塔、世界獨一無二的武裝鵝鑾鼻燈塔、獨特蠟燭台造型的野柳燈杆、遠東最高的銑鐵燈塔-目斗嶼燈塔、海拔最高-蘭嶼燈塔及已列為國定古蹟的東莒島燈塔;另外,臺灣及本島最東點-三貂角燈塔、臺灣本島極西點-國聖港(七股)燈塔、臺灣最西的花嶼燈塔、本島最南端鵝鑾鼻燈塔及臺灣最北點-彭佳嶼燈塔、臺灣本島極北點-富貴角燈塔等不一而足,皆各具特色。

燈塔主要的功能在以燈光導引往來船隻,因其多屬歷史久遠之建築,又設於不同景觀之島嶼、海岬,蘊含豐富的歷史文化。目前已開放具代表性的燈塔有鵝鑾鼻、高雄、漁翁島、三貂角、東莒島及東引島等6座供民眾參觀,日後將陸續開放其他地點適中、景色優美的燈塔;航港局最後指出:燈塔除具備導航功能外,尚兼具歷史、人文、觀光等功能,接管後將朝與觀光結合的方向努力。

今天所選擇揭牌典禮代表地點-基隆燈塔,位於基隆港萬人堆鼻,係於光緒26年(西元1900年)建造完成,燈塔塔身為磚砌圓塔,塔高11公尺、燈高40.2公尺、公稱光程16海浬。




繼民國78年發行之燈塔郵票後,中華郵政續以基隆島燈塔、塭港堆燈塔、白沙岬燈塔及琉球嶼燈塔為主題發行「燈塔郵票(99年版)」14枚,訂於728日發行。

相關郵票圖案簡介如下:(一)基隆島燈塔:面值5元;位於基隆港外海基隆島山頂,民國69年建立,為八角形混凝土塔。(二)塭港堆燈塔:面值5元;位於雲林縣口湖鄉外海外傘頂洲,民國3年建立,為鋼架塔。(三)白沙岬燈塔:面值10元;位於桃園縣觀音鄉,光緒27年(西元1901年)建立,為磚造圓塔。
(四)琉球嶼燈塔:面值25元;位於屏東外海琉球嶼東南岸山頂,民國18年建立,為圓塔。

為增添集郵樂趣,中華郵政附帶發行燈塔郵摺,除含本套郵票14枚外,並附預銷燈塔所在地定點郵戳(基隆八斗子、雲林口湖、中壢觀音及琉球郵局)原圖明信片4張,每本售價190元。

配合郵票之發行,中華郵政特印製相關首日封、貼票卡、護票卡及活頁集郵卡各1批,提前於726日供售;另製作預銷首日戳低值封及套票封,於郵票發行當天供售。


常108燈塔郵票        發行日期:780421


燈塔為重要助航設備之一,屹立於通航水道上,指引船舶安全航行,對交通、國防、貿易貢獻極大。茲將郵票主題簡介如下:

(1) 目斗嶼燈塔:位於澎湖群島最北端目斗嶼上,四週礁石羅佈,形勢險要,為遠東最高之銑造燈塔。公稱光程26.8浬。

(2) 綠島燈塔:位於臺灣東南海域綠島西北端,塔身為圓形混凝土造,公稱光程25.7浬。

(3) 彭佳嶼墱塔:位於臺灣北部海面彭佳嶼上,為目前臺灣地區海拔最高及見距最遠之燈塔。公稱光程25.3浬。

(4) 鼻頭角燈塔:位於台灣北岸鼻頭角,塔身為圓形鋼筋混凝土造,公稱光程16.6浬。

(5) 東引島燈塔:位於福州區東引島東坡上,塔身為白色圓形磚造,公稱光程11.3浬。

(6) 奇萊鼻燈塔:位於花蓮港北奇萊鼻,塔身為白色五角形混凝土塔,公稱光程16.6浬。

(7) 富貴角燈塔:位於臺灣最北端富貴角上,塔身為八角形混凝土塔,公稱光程26.8浬。

(8) 花嶼燈塔:位於澎湖花嶼山頂,塔身為白色圓形混凝土造,公稱光程10.3浬。

(9) 鵝鑾鼻燈塔:位於臺灣最南端鵝鑾鼻上,公稱光程27.2浬,該地左瀕太平洋,面對巴士海峽,波濤帆影,水天一色,為臺灣八景之一。

(10) 高雄燈塔:位於高雄港旗後山山頂,為白色八角形磚塔,公稱光程25.2浬。該燈塔經內政部指定為三級古蹟。

(11) 漁翁島燈塔:位於澎湖漁翁島西南端,塔身為圓形鐵造,公稱光程25.1浬。

(12) 東莒島燈塔:位於福州區東莒島東北角上,塔身為圓形石造:公稱光程16.7浬。

(13) 野柳燈桿:位於基隆西北海岸野柳半島山頂上,公稱光程16.6浬,此燈桿設計特殊,外型似蠟燭臺。

(14) 東吉嶼燈塔:位於澎湖東吉嶼北角崖頂:塔身為鋼筋混凝土塔,公稱光程21.5浬。

(15) 七美嶼燈塔:位於澎湖七美嶼南角崖暉,塔身為白色圓形混凝土造,公稱光程11.3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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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STORYTW臺灣燈塔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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